第》二章 ?航道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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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七条? , ,市航道?规划由市交通运输】行政主管部门会【同规划、水利、【国土资源等部—门编制并征求航道沿!线区人民政府—的,意见按照规定—报经批准后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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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编制航道规划应】当符合城市》总体规?。。划和土地《利用总体《规划并?与国家和省干线航】道网规划、防洪规划!、港:口规划相衔接有关单!位编制专项规划涉及!。。航道的应当与航道】规划:相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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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编制航道规划应【当采取论证会—、听证会或》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!和,公众的意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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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八条 市航道【规划确需修改的【应当符合《水运功能定位、【综合交通运》输体系发展的要【。求并按照原审批程序!报经批准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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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九条 !调整航道等级、【改变:航道通航《功能的市交》通运输行政主管部】门应当进行论证【按照规定程序—报经批准其中降低】航道等级或者取消】航道功能的应当召开!。听证会充分听—取各方意《见
【 , 第十条 本!市实行航道保护范】。围制度航道划定规划!控制线的保护范围】为航道规划控制线范!围;未划定规划【控,制,线的为航道岸线外】两,侧二十米《以内等?外级航道的保护范围!为航道岸线外两侧】十米以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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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城区段【航道的?保护范围由市交【通运输行《政主:。管,部门会同《规划部门按照尊重现!状、节约用地—和有效保护航道的】原则划定并公布城】区段航道由市—人民政府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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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一条 航道—工,程,建设用地《纳入土?地利用总体》。。规,划市:、区人民政府应【当优先安排航—道工:程建设?用地
! 航道工程建设!用,地采取划拨方式【沿线区人民政府负责!。实施航道工程建设用!地征收和人员—安置工作并按—照规定做好相关【补偿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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