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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章 航?道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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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!。 , 市航道规划由市】交通运输行政—主管部门会》同规划、《水利、国土资源等部!门编:制并征求航道沿线区!人民政府的意见按照!规定报经批准—后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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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航!道规划?应,当符:合城市总体》规划和?土地:利用总?体规划并与国家和】省干线航道》网规划、《防洪:规划、港口规划相衔!接有关单位编制【专项规划涉及航道的!应当与航道规—划相:衔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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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航】道规划应当采取论证!会、听?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!求专家?和公众?的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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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】条 市航道规【划确需修改的—应当符合水运功能定!位、综合交》通运输体《系发展的要求—并按照原审批程序】报经:批,。。准
】 第九条 调!整航道等级、改【。变航道通航功—。能的市交通》运输行政主管部【门应当进行》论证按照规定—程序报经批准其【中降低航道》等级或?者取消航道功能的应!当召:开,听证会充分听取【各方意见《
! 第十条 本市实!行航道保护范围【制度航道《划定规划控制—线的保护范围—为航道规划》控制线?范围;?。未划定规划控制线】的为航?道岸线外两侧—二十米以内》等外级航道的保护】范围为航道岸—线外两侧《十米以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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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区段!航道的保护范围【由市交通运输行政】主管部门会同规划】部门按照尊重—现,状、:节约用地和有效保护!航,道的原则划定—并公布城区》段,航道由市人》民,政府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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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十:。一条 《航道:工程建设用地—纳入土地利》用总体规划市、区】人民:政府应当优先安排航!道,工程建设用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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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航道》工程建设用》地采取划拨方式沿线!区人民政府负责实】施航道工程建—。设,用,地征收?和人员安《置工作并按照规【定做好相《关补偿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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