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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附】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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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】条 : 本:办法所称合法稳【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城!镇,地区的房屋不动产】权证(房屋所有权证!)载为住宅用途的】住房;本地》房产管理部门发放】的公:有房屋租赁证住房】;本市?中低收入住》房困难家庭》。租,住,。的公共租赁》住房;?与,单位办理《的公有住宅房屋租】赁使用证明的住【房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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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条 【。 本办法所称技术】、技能型人才包【括取得中级以上专业!技术资格人员、取】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职!业资格证书》(技能?类)一级、二级、三!级人员
! 第十—五条 本办—法所称?直系亲属是指申【请,人的配偶、》。父母、子女、祖父】母、外祖《父母、孙子女—、外孙?子,女
! 第十六条— :本办法所称亲属关系!证明包括户》。籍档案资料、居民】户口簿、结婚证、出!生医:学证明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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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七条 曾因—故,意犯罪?。受过刑?事处罚或因涉嫌犯罪!司,。法程:序尚未终结》或被人民《法院:列为失信被执—。行人或拒不履行生】效法律文书确定【的义务的不予办理落!户手续
!。 《第十八条 申请人!故意隐瞒、欺骗或提!供,虚假证明、承—诺的取消落户资格】纳入个人《征信系统5》年内不再受》。理申请;已办—理入户的撤销户口登!记并退回《原,。籍处理构《成违反治《安管理行为的依【法予以处罚;构成】。犯罪的依法追—究,。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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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十九条 本办【法自2018年3】。月1日起执行试行1!年,南京市?户籍准入管理办【法,实施细则(试行【)和南京市常住户】口登记管理规定【。与实施办法不—一,致的以本办法为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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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二十条 》本办法由南》京市公安局和南京市!。人社局共同负—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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