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房!屋,使用安全管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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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【条 房屋》所,有人、使用人应当保!障房屋的整体—结构安全按照—房屋设计的结—构和用途合理—使用房屋不得影响】毗连:。房屋:的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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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! :房屋所有人或者使】用人未经《市房产行政主管部】门,许可不得从事下【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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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(!一)拆改承重梁【。、柱:。、板和基《础结: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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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》(二)拆除承—重墙或者《在承重墙上开—。挖壁:柜、门窗《洞口;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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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三》)超过设计标—准增:。。大荷载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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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)在楼面结构层!。开,。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!;
! 》 (五)为增—加房屋?使用空间降低房屋地!面地坪?标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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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六)》拆改商场《、宾馆、饭》店、影?剧院、?体育:场馆等大型建—。筑中具有房》屋抗震、防火—。整体功能的非承【重结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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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前款行为依法应当由!其他:行,政主管部《门许可?的从其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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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申【请许可应《。当向房屋《所在地的区、县房产!行政主管部》门提交下列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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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(一)许可申请【书,;,
】 》 (二)房屋—所有人或者使—用人身份证明;【
?。
》 《 (三)房屋权】属,登记证明申请人是】使用人?的还应当提交房屋】所有人同意房屋结构!变,动的证明;》
【 (四!。)涉及共用部位的】应当提供共用人同意!变动的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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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(五)房屋【原设计单位或—者具有相应》资质等级的》设计单位出具的【设计方案申请—。许可拆改事》项,不涉及建筑主体【的梁、?柱、板等支》撑结构和《基础结构且又没【有设计方案的可以提!供由依?。法,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!机构:出,具,。的可行性评》估报告
】
? 设计单位—、房屋安全鉴定【。机构:应当对其出具的方案!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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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条 ?区、县房产行政主管!部门接到申请—后应当对申》。请材料进行初—步,审,查申请?材,料,不符合规定的—应当一次性告—。。。知补正材料;申【请材料符合规定的】应当自受理申请【之日起五日内提出】初步审查意见—。报市房产行政—主管部门审查—。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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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:第九条 《 市房产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自收到区【、县报送材》料之日起十五日内】作,出是否准予许可【的决定?符合条件的核发【。房屋结构《变动核准书;不【符,合条件的应当书面】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!由
! 第十条 房】产,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对—准予许可的房屋【拆改活?动进行监《督,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!时,制止:责令纠?。正、采取补》救措: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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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!准予:许可的?。方案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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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一!条 : 售房单位应当【将房屋的主体结构、!承重结构、抗震【防火结?。构和房屋《的设:计使用年限等—事项书面告知—购,房人并按规》。定将房屋《建筑资料移》。交前期物业》管理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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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前期物业—管理企业应当将房】屋建筑资《料妥:善保:管并依法将房屋【使,用中需要经过—许可:的行为和注意事项告!知房屋所有人或【者使用人业》主委员会成立后或】者物业?管理企业《发生更?。换时应当《依法将建筑资—料移交
】
房屋再】次转让或者出—。租时转让人或者【出租人?应当将房《屋的主体结构、【承重:结构、抗震防火【结构:和房屋的设计使用】年限等事项书—面告知受让人—或者承租《人,。
】 房屋《所有人或者使用【人在改造、装修房屋!前,有权向售《房单:位、物?业管理企业、出让】。(租:)人:或者城建档案—机,构查询房屋》的主体结构、—承重结构、抗震防】火结构和房屋的设】计使用年限被查【。询人有义务配合【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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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!条 房屋产权单】。位应当对房屋及其附!属设施的安全进行】检查和修缮做好房屋!。安,全检查记录建立房屋!安全管理《档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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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物业》管理企业或者居【民委员会发现—违法使用和装—修房屋?的应当予《以劝阻并及时向【所在地房产行政主】管部:门,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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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房屋有—幕墙的其所有人【或者:使用人应当按照国】家规定定期对幕墙】进行检查、修—。缮并:将检:查修缮结果》向房屋所在地的区、!县房产行政主管部】门备: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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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十三条 【房,产行政主管部门应】当定期组织相关部门!对学校?、幼儿园、敬—老院、医院等重点单!位和商场、影剧院、!娱,乐,场所等公《共场所的房屋—。进行安全普查或【者抽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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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四条》 房?产行:政主:管部门接到违法使】用或:者,装修房屋的报告【、,。投诉:。后应当及时受理【、查处并将处理结】果答复报《告人或者投诉人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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