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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房—。屋,使,用安全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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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》五条: 房屋所有人、使!用人:应,当,保障房屋的整体结构!安全按照房屋设【。计的结构和》用途合理使用—房屋不得影响毗【。连房屋的《安全
】 第六—条, , 房屋?所有人或者使用人未!经市房产《行政:主管:部,门许:可不得从《事下列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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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一)拆改承】重,梁、柱?、板和基础结构【。;,
【 ? (二—)拆:除承重?。墙或者在承重墙【上开挖壁柜》、门:窗,洞,口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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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三《。)超过设计标准增】。大荷载;
【
!。 :。(四)在楼面结【。构层开凿洞口或【者扩大洞《口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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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 (五)为增!加房:屋,使用:空间降低房》屋地面地坪标高;】
! (六)】拆改商场、宾馆【、饭店、影剧院【。。。、体育场馆等—大型建筑中具有房屋!抗震:、防火?整体功能的非承重结!构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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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款【。行为依法应当由其】他行政主管部门【许可的从其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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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七条 申请!许可应当向房屋所】在地的区《、县房?产行政主管部门提】交下列材料
【。
【 》(一)?许可申请书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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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?二)房屋所》有人或者使用人身份!证明;
【
!。 (三)《房屋权属登记证明申!请人是使用人的还应!当提:交房:屋所有人同意房【屋结:构变动的证明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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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四【)涉及共用部位的应!当提供?共用人同意变动的证!明;
! : 《 ,(五:)房屋原设计单位或!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!的设计单《位出具的设计方案申!请许可拆改》事项不涉及建—筑主体的梁、柱、板!等支撑结构和基【础结构且又没—有设计方案的—可以提?供由依法设立的【房屋安全鉴定机构】出具的可行》性评估报《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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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!单位、房屋》。安全鉴定机》。构应当对其出具的】方案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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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 !。 区、?县房产行政主管部】门接到申请后应当】对,申,请,材料进行初步审【查申请材《料不符合规定的应当!一,。。次性告?知补正材料》;申请?。材料符合规》定的:。应当自受理申—请之日起五日内提出!初步审?查意见报市房产行】政主管部《。门审查许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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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九:条,。 :。市房产行政》主管部?门,应当自收到区、县】报送材料之》日起十五日》内,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!决定符?合条件的核发—房屋:结构变动《核准书;不符合条件!的,应当书面《告知:申请人并说明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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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第,十条 房产行政主!管部门应当对准予许!可的房屋《。拆改活动《进行监督发现安【全,隐,患应当及时制止【。责令纠正、采取【补救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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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】应当:严格:按照:。准予许可的方案【施工
】 第十一【条 售房》单位应当将房屋【的主体结构、—。承,重结构、《抗震防火结构和房屋!的设计使《用年限?等事项书面告知购房!人并按规《定,将房屋建筑资料【移交前?期物业管《理,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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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《前期物业管理企【业,应当将房屋建筑资】料,妥善保管并依—法将房屋使用中需要!经过许?可的: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!房屋所有人或者【使用:人业主委员会成立】后或:者物业管理》企业发生更换—时,应当依?法将建?筑资料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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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再!次转让或者出租时】转让人或者出租【人应当将房屋的主】体结构、承重结构】、抗震防火结—构和房屋的设—计使:用年限等《事项书面告知受让】。人或者承租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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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房屋所—有人或者《使用人在改造、装修!房屋前?有权向售房单位、物!业管理企《业、出让《(,租,)人或者城建—档案机构《查询房屋的主—体结构、承重结【构、抗震防》火结构和房屋的设计!使用:年限被查询人有【义务:配合查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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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十二条 》。 房屋?产权单位应当对房屋!及其附属设》施的安全进行检查和!修缮做好房屋安【全检查记录建立房】屋安全管《理档案
! 物业管理】企业或者居民—委员:会发现违法使用【和装修房屋》的应:当予:以劝阻并及时向所在!地房产行政主管部】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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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有】幕墙:的其:所有:。。人或者使用人—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定!期对幕墙进行检【查、修缮并》将检:查修缮结果向房屋】所在地的区、县房产!行政主管《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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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】。条 房产行政主管!部门应当定期组织】相关部门《对学校、《幼儿园?、敬:老院、医院》等重点单位和商【。场、影?剧,院、娱乐场所等【公共场所的》。房屋进行安全普查或!者,抽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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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十四条 房产行】。政主管部门接到违法!使用或者装》修房屋?的报告、投诉后应】当,及时受理、查处并】将处理结果答—。复报告人或者投【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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