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二章: 房:屋,使用:安,全管理 】     第五!条  房屋所有人、!使用人应当保障【房屋的?整体结构安全按照房!屋设计的结构和用】途合理使用房—屋不得影响毗—连,房屋的安全 !     —第六条 《 房屋?所有:人或:者使用人未经市【房产行政主》。管部门许可》不得:从事下列行为 ! ,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 ?(一)拆改》承重梁、柱、板和】基础:结构;?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)拆除—。承重墙?或者在承重》墙上开挖壁柜—、,门窗洞?口;: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三【)超过设《。计标准?。增大荷载; !   《。  :    《(四)在楼面结【。构层开凿洞口—或者扩大洞口; 】     !    (五)【为增加房屋使用【空间:。降低房?屋地面地坪标高; ! 《  :  :    《。 (六)《。拆改商场、宾馆【、饭店、影剧—院、体育场馆—等,大型建筑中具有房】屋抗震、防》火整体功《能的非承《重,结构 】    《前款行?为,依法应当由其他行】政主管部门许可的从!其规定 ! ,   第《七条  申请许可应!当,向房屋所《在地的区、县房【产行政主管部门提】交下列材料 !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。一)许?可申:请书; 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(二)房屋》所有人或《者使:用人身份证明—; 【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,(三)?房屋权属《登记证明申请—人是使用人的还应】当提交房屋所有【人同意房屋结—构变:。动的证明《; ?。      ! ,  :(四)涉及共—用部位的应当提供共!用人同意变动的【证明; —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五)房屋原!设计单位《或,者具:有相: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!位出具的《设计方案申请许可】拆改事项不涉及【建筑主体的梁—、柱、?板,等支撑结构》和,基础结构且又没【有设计方案的可【以提供由依法设立的!房,。屋,安全鉴定机构—出具的可行性—。评估报告 !     设计单】位、房屋安全鉴【。定机构应当对其出】具的:方案负责 】 :    第八条 】 ,区、县房产行政【主管:部门接到申请后【应当:对,申请材?料进行初步审查申】请材料?不符合规定的应当】一次性告《知补正材《料,;,申请材料《符合规定的应当【自受理?申请之日《起五日内提出—初步审查意见报市】房产行政主管—部门审查《许,可 ? 《 ,   ?第九条  》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!应当自收到》区、县报送》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!作出是?否准予许《。可的决定符合条件】的核发房屋结构变】。动核准书;》不符合条件的应当】书面告知申请人【并,说明理由 】     第【十,条  房产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】对准予许可的房【屋拆:改活:动进行监《督发现安全隐患应】当,及时制止《责令:纠正、采取补—救措施 —     申请!人应:。当严格按照准予【许可的方案施工 】     !第十一条  售【房单位?应当将房屋》的,主体结构、承—重,结构、抗震防—火结构和房屋的设】计使用?年限等事项书面告知!购房人并按规定将】房,屋建筑资《料移交前期物—业管理?企,业  】   ?前期物业管理—企业:应当将房屋建—。筑资料妥善保管【并依法将房屋使【用中需要经过许可】的行:为和注?意事:项告知房屋所有人或!者使用人业主委【员会成立《。后或者物业管理企业!发生:。更换时应《当依法将建》筑资料移《交, 》     房—屋再次?转,让或者出租时转让】人或者?出租人?应当将房屋的主【。体结:构、承重结构、抗】震防火?结构和房屋的—设,计使用年限》等事:项书面告知受让【人或者承租》人  】  : 房屋?所有人或者使用【人在改造《、装修房屋前有权向!售房单位、》物业管理企》业、出让(租)人】或,者城:建档案机构》查询房屋的主体结构!、承重结构、—抗震防火《结构:。和房屋的设》计使用?年限被查询人有义务!配合查询 !    《 第十二条》  房屋产》权单位?。。应当对房《屋及其附属设施【的安全进行检查和修!缮做好?房屋安全检查记录建!立房屋?安全管理档案 】    【 ,物业管理企业或【者居民委员会发现】违法:使用和装《修房屋的应当—予以:劝阻并及时》向,所在地房《产行政主《管部门?报告:   】  房屋《。有幕墙的其所有人或!者使用人应当按照国!家规定定期对幕墙】进行检查、修—缮并将检《查修缮结果向—房屋所在地的区、】县房产行《政主管部《门备案 】 ,    第十三条】  房产行政主管】部门应当定期组【织相关?部,。门对学校、幼儿园】、敬老?院、医院《等重:点单位?和商场、影剧院、】娱乐场?所等公共场所—的房屋进行安全普】查或者抽《。查  】   第十四—条  房产行政主】管部门接到》违法:使用或者装修房屋】的报告?、投诉后应当及时受!理、查处并》将处:理结果?答复报告人》或者投诉人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