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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—章 法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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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九条 】违反本条《例第十四《条规定未取得医【疗,机,构执业许可证擅自】执业的?由县级以上人—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!责,令,其,停止执?业活动没收违法所】得和药品、》器械并?处10?00元以上1万元】以下罚款;情—节严:重的:处1:万元以上10—万元:以下罚款《
】 :。第四十条 违反】本条:例第二十《三条规定逾期不校】验医疗机构执业许】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!的由县级以》上人民政《府卫生行政部门【责令其停止执业、限!期,补办校验手续;期满!拒不校验的吊销其医!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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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四十一条 违【反本:。条例第?二十五条规定出【卖、转?让,、出借医疗机构【执,业许可证的》由县: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卫生行政部》门没收违法所得【并处5?00元以上》50:00元以下罚款【;情节严重的—吊销其医疗机—构执业?许可证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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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四》十二条? 违反本条例【第二十九条规定【超出登?记范围开《展,。诊疗活动的由县【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卫生行政》部门:予以警告、责令【其,改正并根据情节可以!处50?0,元以上300—0元以?下罚:款;情节严重—的吊:销,其医疗机构执业【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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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第《四十三条 违反本!条,例第三十《四条规定聘用未取】得医师执业证—书或:者,护士执业证书的人员!从事医疗《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卫】。生,行政部门责令其【立即改正并可以【。处1000元以上】500?0元以下罚》款;情节严重—的吊销其医疗—机构执?业许: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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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?四十:四条 违反本条例!第三:十五条规定的—由药品?监督管理部门—。按照国家药品—管理:法律、法规规定【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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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五条 !。违反本条例第三十】一,条规定擅自增加收】费项目?或,者提高收费标准的由!物价部门《。依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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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?第四十六条 违】反本条例第》三十六条规定擅自】发布医疗广告的【由工商行政管理部】门依法处理》;擅自变更经批准】的医疗专业技术【广告内容的由卫【生行政部《门吊销医疗广告【证,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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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七条 — ,违反本条例规定【。给患者造成损害【。的应当依法承—担赔偿责任;—构成犯罪的》。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
【 第四十八条! 卫生《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!滥,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!弄,虚作假、徇》。私舞弊的由其所【在单位或者》上级主管部门给【予行政处分》;构成犯罪的依法】追究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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