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, 第四章 办】理,责任: 【  :   ?第十一条  "投诉!中心"的工作职【责 —  :  :  :   (一》)按时完成投资者】。投,诉事项?的办:理 《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(二)检查!、督促各被投诉【部门办理投诉事【项工作 】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—(三)及《时督促被投诉部【门纠正或撤销—作,出的与政策法规相违!背、影响经》济发展环境和群众】利益的有关决—定、规?定 》 ,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(四)《定期或不定》期向市政府汇报对】重大事项《及时向市政府—报告 — :  :  第十二条 【 各被?。。投诉部门的主—要职:责, ? : ,   ?   ?  (?一)根据本部—门的业务工作特点】制定:。处理投诉的》程序 ?   【   ?   (二)承办、!调查处理《、回复投《诉中心交办的投诉事!项 》     第十】三条  承办部门】及其工作人员对"】投诉中心《",。交办的投诉事—项,必须认真及时办理】对,弄虚作假、拖—延推诿、无正—当理由、《不按期办理完—毕的由投《诉中心通报》批评;造《成较:大不:良影响或损失且情】节严重的《由市纪检监察机【关依照有关规—定追究直接责—任人员及《分,管领导?的责任并《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!处分;涉嫌犯罪的】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】 —。 ,   第《十四:条  投《诉中心工作人员【在投诉办理工作中不!履行:职责、徇私舞弊【、滥:用职权、收受贿【赂的依法追究行【政责任;涉》嫌犯罪?。的移送司法机—关处理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