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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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第,一条 为了—保障:职工的合法权—益构建和《维护和谐稳定—。的劳动关系》根据中华人》民共和国《劳动法、中华人【民共:和,国劳动?合同法?、中华人民共—。和国:工会法等有》关法律、法规结【合本省实际制定【本条例
》。
— 第?二条 本省行政区!域内与企业、个【体经济组织、民办】非企业单位》、国家机关、事业】单位和社会团体等】。。组织(以下》统称用人单位)建立!劳动关系的》职工:的,劳动:权益:保障适?用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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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本条例所称职!工劳动权益是指职】工与用人单位在劳动!关系:建立、存续、解除】或者终止过程—。中职工依《法享有的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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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— 职工依法—享有平等就业—和选:择职业、《取得劳动报酬、休息!休假:、获得劳动安全卫生!保护、接受职—业技能培训、—享受社会保险和【福利:的权利;享》有依法?提请劳动争议处理】的权利以《及法律、法规规定】。的其他?劳动权利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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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条 《职工劳动《权,益受法律保护任【何组织和个人—不得侵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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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应】当遵守法律》法规和?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!全卫:生规程履行劳动合同!约定遵守用人—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!努力完成生产任【务和:。工作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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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条【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—应当:加强对职工》劳动权益《保障工作《的领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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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以!上,人民:政府人力《资源: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!负,责职工劳动权益【保障工?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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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工业与信息化、建】设,、卫生、国有资产监!督管理、工商—、,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】等有关主管部门应】当根据各自的职责】依法保?。障职工?劳动权益《。
!。 第六条 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人】力资:源和:社会:保障主管《部门应当会同同级】工会和企《。业方面代《。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!关系三方《机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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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?。条 工会依法维护!职工:合法权益对职工【劳动权益保障—工作依法《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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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对用人单位侵!犯职工劳动权—益,或者不履行保障职工!劳动权益职责的工会!有,。。权依法要求纠正;职!工申请调解》、申请仲裁、提起】诉讼的?工会应当依法给予支!持和帮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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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【条 用人单位应】当依:。法保障职工劳动权】益任何?组织和个人对—侵犯职工劳动权益】的行为有检举和控】告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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