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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一,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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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一条【 为了保障职【工的合法权益构【。建和维护和》谐稳:定的劳动《关系根据中华—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、!中华人民共和国劳】。动合同法、中—华人民共《和国工会法等有关法!。律,、,法规结?合本省实际》制,定本条例《
【 第二条— 本省《行政区域内与—企业、个体经济【组织、民办》非企业单位》、国家?机关、事业单—位和社会团体等组】织(以下统称用【人单:位):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!的劳:动权益保《障适用本《条,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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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?本条例?所称职?工劳:动权益是指职工与】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!建立、?存续、解除或者终止!过,程中职工依法—享有的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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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, : 第三?条 职工依法享】有平等就业和—选择职业、取得劳动!报酬、?休息休?。假、:获得劳动《安,。全卫生保护、接受】职业技能培训、【享受社会保险和【福利:的权:利;享有依法提请】。劳动争议处理—的权:。利以及?法律、法规》规定的其他劳—动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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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条 职工劳【动权益受法律—保,护任:。何组织和个人不得】侵,犯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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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职工应当《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!道德执行劳动安【全卫:生,规程履行劳动合同】。约定遵守用人单位】制,定的规章制度—努力: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!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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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条 】县级: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!强对:。职工劳?动权益?保障工作的》领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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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县级以—上人民政府》人力资源和》社会保障主管部门】负责职工劳动—权益保?。障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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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业与信!息化、建设、卫生、!国有资产《监督管理《、工商、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《等有关?主管部门《应当根据各自—的职责依法保障【职,工劳动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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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 第六条 县级以!上,。人民政府人力—。资源和社会保—障,主管部门应当会同】。同级工会和企—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!协调劳动关系三【方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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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七条 工会【依法维护职工合【法,权益对职工》劳动权益保障工作】依法: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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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对用人单位侵犯职工!。劳,动权益或者不履【行保障?。职工劳?动权益职责的—工会有权《依法要求纠》正;职?工申请调解、申【。请仲裁?、提起诉《讼的工会应当依【法,给予支持和帮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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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条《 ,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!保,障职工劳动权益【任何组织和》个人对侵犯职工劳动!权益的行《为有检举和控—告的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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