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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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一条 为了保障!职工:的合:法权益构《建和维护和谐稳定的!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!民共和国劳动法、】中华:人民共和国》劳动合同法、中华人!民共和国《。工会法等有关法【律,、法规?结,合本省实际制—定本: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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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条 【 本省行政区—域内与企《业、:个体经济组织—、,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国!家机关、事业单位和!社会团体《等组织(以》下统称用人单位)】建立劳动《关,系的职工《的,劳,动权益保障适用本条!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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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本条例所称】职,工劳动权益是指【职工:与用人单位在—劳动关系建立、存续!、解除或者终止过】程中职工依法享有】的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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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条 职工依—法享有平等就业和选!择职业、取得劳动】报酬、休息》休,假、获?得劳动安全卫生【。保护、接受职业【技能培训、享受社】。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!;享有依法提请【。劳,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!及法律、法规规定】的其:他劳动权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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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。 ,。 第四条 —职工劳动权》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!织,和个人不得》侵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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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职工应当遵【守法律法规和职业】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!生规程履行劳—动合同约定遵—守用人?单位制定的规章制】度努力?完成生产任务和工】作任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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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五条 县级!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加强—对,职工劳动权益—。保障工作的领—导
!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人》力资源和社》会保障主管部门【负责职工劳动权【益保障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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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工业与《信息化、建》设、卫生《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!、工商、安》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!关主管部门应当根】。据各:自的:职责依?法,保障职工劳动权益】。
】 第?六条: 县级以上人民政!府人力资源和社【会保障主管部—。门应:。当会同同级工会和】企业方面代表—建立健全协调—劳,动关系?三,方机:制,
! 第七条 工【会依法维护职工合】法权益对《职工劳动权益保【障工作依《法进行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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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对《用,人单位?侵犯职工《劳动权益或者不履行!保障职?工劳动权益职责的工!会有权依法要求【纠正;职工申请调】解、申请仲裁、【提,起诉:讼的工会应当依【法给予支持和帮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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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第八条》 用人单》位应当?依法保障职工劳动权!益任何组织和个【人对侵犯《职工劳动权益的行】为有检举和控告的权!。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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