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【 物:业的:。使,用与维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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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四十三条! 在?物业:。管理区域《内不得?有下列行为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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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【)擅自拆改房—屋承重结构;
】
《 》 : (:二):侵占、损《坏公共?场,地,、共用部位、共用】。设施:设备;
【
《 (三)!擅自改变物》业规划?。用途;?
》
? (四】。),违反规定饲养家禽、!宠物;
》
,。
【 ? (五)违》反规定摆《摊设点、占道经营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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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— (六)《违反规定倾倒垃圾、!。污水和抛掷》杂物;
【
》 《 ,(七)?。在建:。筑物、构《。筑物上违章搭建、涂!写、刻画或者—违反规?定,悬挂、张《贴宣传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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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 ? (八—)堆放?易燃、?易爆、?剧毒或者含有放射】性物:质的物品排》放有毒?、,有,害物:。质或者?。超过规定标准的噪】音;
】 】(九)违《反规定从事妨碍业主!正常生活的经营【活动;
! : , 》(十)法律、—法规、规《章和管理规约禁止】。的其他行为
【
,
— ,有前款?所列行为之一—的物业?服,务企业应《当,及时劝阻、》制止督促改正;拒】不改正的应当及【时向有关行政—管,理部门报告有关行政!管,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!应当依法对》违法行为予》以制止或《者依:法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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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四十?四条 《车辆在物《业管:理区域内公共场【地或者占用业—主共有道《路的停?放、收费《、管理和费》用的使用办法等事项!由业主大《会,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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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物【业管理区域内停【放车辆不得占用【消防通道《及影响其他车—辆和行人的正常通】。。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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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十五【条 住宅物业、】住宅:小区内的非住—宅物业或者》与单幢住宅》楼结构相《连的非住宅》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!国家: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!修资金
! 专项—维修资金《。的交存、《使用:。和,监督管理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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