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二?章, 预防与控制 】。    ! 第七条  机【。。动车排气污染物排】放应当执行》国家规定的机—。动车排?气污染物排放标【。。准 【 ,   省人民—政府可以根据机动车!排气:污染防治《需要依据《国家:有关规?定,决定对本《省新购机动车执【行严于国家规定的】现阶段机动车排【气污染物《排,放标准;对在用机】动车制?定分阶段、逐步加】严的在用机》动车排气《污染物排放标—准向社?会公告后实施 ! ?    第八条【  对未《达到我省执行—的国家机动车—排,气污染?。物排放标准的新【购机动?车,以,及省外登记》的在:用,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!管理部门不得办【理机动车注》册登记或者转—移登记 】  :   ?第,。九,条  市《人民: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优!先发展公共交通事业!鼓励和支《持城市公共》。客运优先选用清【洁能源机动车型【对排气污染物—超过规定《排放标准的城市公共!客运车辆实行更新】淘汰鼓励公众—选,择对环境无污染【的出行?方式并逐步改善城市!道路的自《行车行驶和》行人:步行条件 》  — ,  第十条  鼓励!清洁能源机动车【的开发、生产、销】。售和使用 》  —   鼓励机动车排!气污染防治先—进技术的《开发和应用》 ,     !禁止制?造,、销:售或者进口排气污】。染物超过《国家规定排放标准】的机动车 》  —   第十一条  !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!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!鼓励推广使》。用优质车用燃油和】清洁车?用能源合理布—局加快机《动车天然气加气站】、充换电站建设 】  —   市人民政府】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!车用燃料品质进【行监督检查并—。定期:公,布监督检查结果【   】  第十二》条 : 销售车《用燃:料的单位《应当:明示燃料质量—标准保证燃料—质量符合规》定标准禁止生产【、销售不符合规【。定标准的车》用燃料、清净剂及其!他添加剂 】     第十三!条  市《人民政府《可以根据本行政【区域大气环》境质量状况和机动车!排气污染程度采取划!定禁止或者限—制机:动车行?驶区域、时》段,和车型等交》通,管制措施并向社会公!告,  【   第十四条 】 从事道路运输经】营的单位《应当建立健全—机动车维《修保:养制度将机动—车排气污染指—标纳入车辆技—。术管理和维修项目确!保,车,辆达到规定》的排:。放标准;按照规定】向所在地环保部【门申报登记》机动车排气污染物】排放状?况,   】  机动车所—有人和使用人—应当:保持机动车排气污】染控制装置的正常】运,行,不得擅自拆》除或者擅自》改装机动车》。排气:污染控制装置— 《 :    《行,驶的机动车不得【排,放黑烟等明显可视】排气污染物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