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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》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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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条 为【。了加强公《。路的建设和管理【促进公路《事业的发《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!化建设和人民生活的!需要:根据中华人民共【和国公路法(—以下简称公》路法)和有关—法律、法规的规定】结合本省实际制定】本,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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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条 【本条例适用》于本省?。行政区?域内从?事国道、省道、县】道、乡道《和村道(高速公【路除:外)包括公路桥【梁、公路隧道和公】路,渡口:的规划、建设、养】护、经营、使—用和管理活》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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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。三条 省、—市、县(《含县级?市、:区,下同)交《通行政主管》部门主管《。本行政?区,域,内的公路工作—其所属的公》路管:理机构?。依,照公路法和本条【例规定行使公路行政!管理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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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四条 公路—受国:家保护?任何单位和》个人不得《破坏、损坏或—者非法占用公路、公!路用地?及公路附《属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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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以上】交通行政主管部【。门,。及其公路管理机构】应当:认真履行职责依法】做好:公路的建设、养护和!管理工作保障公【路的完好、安全和畅!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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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五条 在》公路上设立收—费站(卡)收—取车辆?通行费的应》当严格?执行国务院收—费公路管理》。条例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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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【。止任何单位和个人】在公路上非法—。设卡、收费、罚款】和拦截车辆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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