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交!。通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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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第十:六条 在高速公】路上行?驶的车辆必须符合国!家规定的机》。动车运行安全技【。术,。标准并须配备故障】警告标志牌和灭火器!
【 第十》七条 行人、非】机,动车、?。拖拉机、《轮式专用机械车、铰!接式:客车:、全挂拖斗》车以:及其他设计最高时】。速,低,于70公里的—机动车不得进—入高速?公路但执行》高速公路管理任务和!养护作业的人—员和机械《。、车辆除外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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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,十八条 车辆从匝!道进入高速》公路后必须在加【速车:。道上提?高,速度驶入《主车道?时不得妨碍》。其他车辆《的正常行驶车辆【驶离高速公路时必须!。按照出?口,预,告标志进《入指定车道减速行】驶经匝道驶离—高速公路《时必须提前》开启转向灯驶入【减速:。车,道,后再进入匝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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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九条 在!高速公路上行—。驶的车辆不得骑、】压车道?分道标线当前—方有障碍或者需要】超车时必须转换到超!车道行驶通过障【碍或者超过前车【后应当驶回行车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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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。 车辆?行,驶中:需要变更车道时【必须提前《开启转向灯夜间【超车前?还必:须变换使用远、近光!灯确认安全》后再变更车》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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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!条 在高速公路上!行驶:。的车辆不准超—员、超载;货运【车辆除驾驶》室乘坐?人员外?其他任何部位不准载!人;乘车人》不得站?立不准向《车,外抛扔?物品安装有安全【带的机动车的驾驶】员和前排乘车人必须!系,安全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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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一条 ? 机动车载运—。爆炸:物品、易燃易爆【化学物品以及—剧毒、放射》性等:危险物品应当经公】安机关批准后—按指定的时间、路】。线、速度行驶悬挂】警示标志并》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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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!不可解体的物品影】响交通?安,全,的应:当,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部:门指定的时间—、路线、速》度行驶?悬挂明显标志—在高速公路上—运载超限的不可解】。体的物品应当遵守】中华人?民共和国公》路法的规定》
】 第二十二—条 禁止在行【车道上修车因—故障在路肩停车【检修的车辆修—复后返回行车—道,时应先在《路,肩提高车速并开启】转向灯进入行车道】时不得妨碍》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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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》十,三条 车》辆在高速公路上【。发生交通事故应当】立即报告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】或者高速公路管【理部门公《安交通管理部门和高!速,公,路管理部门在接【到报告后应当—相互通告并及—时赶到肇《。事地点公安交—通管理?。部门负责勘查现【场、疏导《交通高速《公路管理部门—负责勘查路产损失公!安交通管《。理部门处理交通【事故涉及路产—损害的应当及时【通知高速公路—管理: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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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车辆在高—速公路上发生故【障或者交通事故无】法正常行《。驶的:应当由救援车、清障!车拖曳、牵引具体】办法由?省交通行政管理【部门会同《省有关部门另行制定!
— 《第二:十四条 《 遇有雨、》雪、雾?。天影:响车辆正常行驶时】公安交通管理部【门,应,。当限制?车速遇?。。有道路严重损—坏或:者施工作业以及处理!重大交通事故—疏导:交通阻塞等情况公安!交通管理部门可以】调整车道并事—先予以公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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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, 第二十五条】 , 执行交通治—安,。管理、抢险救援【等任务的警》车、消防《车、:抢,险救援?车,以及:其他从事高速公【路管理、养护活动的!车辆和设备》可以使用应急车【道;其?他车辆除因故—障、事故等紧急情】况外禁止在应急车】道内违法行驶、停】靠正常通行车—辆遇前方《交通堵塞《等情形?时应当在《行车道内依》次排队等《候排在最后的车【。辆应当开启危险【报警闪光灯夜间还应!当,同时开启示廓灯、后!位灯禁止在应—急车道内《排队等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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