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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?。章 机动车和驾驶】人管理?
?。
!第九:条 上道》路,行驶的?机动车?应当:符合下列要求—:
《
《 ? (一)【取,得合法、有》效机动车证件同一】车辆只能拥有一本(!。副)机动车行驶证】、,号牌或?者其他证《件;
】 — :(二)按照》规定使用《机动车号牌专—用固封装《置,在规定位《置安装?号牌不得《使用翻牌《或者:换牌装置不》得倒:置、弯折安装号牌;!
》。
》 (三)【车窗不得《使用:镜面反光遮阳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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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(四)取得机动!车安全技术》检验合?格标志?
! 第十条 任何单!位,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!机动车已登记—的,结构、构造》或者特?征
》
机动车!销售商和维修经【营者不得擅自对【机动车进行》改装
!。 第十一条 】 不:得驾驶机动车在道路!上追逐竞驶任何单位!和个人未经》批准不得组织、参与!道路赛车《
】 第十二》条 教练机—。动车应当符》合下列要求:
【
《。
《 ,。 (一)【注册时是《初次注册《登记:的车辆;
》
— 《 (二)车【身喷印、粘贴—。。规范的教练车标识】;
! (三)!按照:规定安装教练员能够!控制车辆安全行驶】的,必要装置;
!
》 (四)】按照营运《机动车的规》定,确定报废年》限和参?加机动车安全—技术检验
》
】 第十三条 专】门用于接《送幼儿园《儿童及学校学—生的校车应当喷【涂核载人数及校车】标志并保持》安全技术状》况良好专车专—用
【 ? 校车应当》在机动车安全技【术检验?合格并经《县级以上教育行【政主管部门审核【批准后方可投—入,使用使?用年限达到8年以】上的车辆不》得用作校车
!
》 第十四条》 , 公安?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!当加强?对摩托车的管理【控,。制在市区行驶的摩】托车数量具体管理】办法由市人民政【府制定
》
》 : 第:。十五条 上道【路行驶?的机:动车应?当按照规定参—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!。。验,申领机?动车检验合格标志】超过3个检验—周期仍未检》验的:。机动车?由公安机关》交通管理部门向社会!。公告其机动》车号牌停《止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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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! 达到报》废标:准的机动车所—有人应当及时办理注!销登记未办》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部:门不予办理》该所有?。人其他机动》车登记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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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七条 初】次申领机动》。车驾:驶证的应当参加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组织的交通安全】警示教育与》实践活动累》计时间不少》于32小时
】
《 第十八条 !机动车驾驶人—不,得有下列行为—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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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? (一【)持有?本人两?本,以上中华人》民共:和,国机动?车驾:驶证;
《
【 》 (二)使用失效的!驾驶证;
!。
《 》(三:)驾驶机动车在禁】行时间?。。内或者禁行的道【路,。上,行驶;
! 》 ?(四)在实习期【内驾驶?牵引车或《者被牵引《车;
! 【(五)持《地方:驾驶证驾驶军队、武!警号牌机动车;【
》
】 (六)驾》驶非:。法改装的机动车上】道路:行驶
《
第!十九条 》校车驾驶人应—当,具备以?下条件?:
【 ? (—一)持有相应—准,。驾车型?驾驶:证5年以上》;
! 》 ,(二:),最近3年内未发生重!大,以上交通责任—事故:;
—
》 : (三《)最近3《年内任一记分周期】内无累积记分满【12:分记录;
【
—。。 (—四)未受过》。刑,事处罚
—
— ,第二十条 单位】。和个人不得有下列】行为:?
?
? 》 (一)—转借、涂改、挪用、!重领、冒领》机,动车号牌、》行驶证、驾驶证【及其他交通管理证】件;
《
》 (】。二)伪?造、变造或者使用】伪造、变造的交【通管理证件;
】
! : (三)利用—虚假:手续申办《与交通?管理有关的业务;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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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 (四【),使用有关交通管【理,的失效证件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