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。第三章 体格检查、!政治审查和》。新,。兵审: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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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四条 征兵体】。格,检查:工作在县级以—上,人民政府《征兵办公室统一【组织下由卫生行政】部门:。负责具体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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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五【条 县《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卫,生,行政部门《。应当制定体格检查】。工作:计划:抽调:。医务人员经过—。培,训从事体格检查工】作并检查、指导【下一:级体格检查工作组】织做好条件兵的【体格:检查复查和普通【兵的体格检查抽查工!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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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体:格检查工《作应当吸收接兵【。。部队:医师参加接兵—部队医师的主—要职:。责是参?。加主检室的工作和对!预定的新兵进行必】要的病史《调,查
】 第十六条【 应征公民应当】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征!兵办公室的要—求参加体格》检查并?如实反映健康—。状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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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七条 征兵!政治审查工作—在县级以《上人民政府征兵【办公室统一组织【下由公安机》关负责具体实—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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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十八条 ! 县:。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公?安机关?。应当制定政治审查】工作计划抽调人员】经过培训从事政治】审查工?作并检查《、指导下一级—政治审查《工作
! , 第十九条— 应征公民体格】检查、政治审—查,工,。作实行岗位》责任制参《加体格检查和—。政治审查工作人【员必:须严格执行》国家和本《省有:关规定和标准—保证新兵的身体质量!。和政治质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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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条 【 体格检《查和:政,治审查?工作人员在从事【体,格检查和政治—审查工?作期间在原》单位享受的待遇不变!。
】 第二十一—条 新兵审定必】须坚持集体审定的】原则在审定》新兵时县《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!室应当在征兵领导小!组的领导下召—集体格检查》组、政治审查组的负!责人和?接兵部队负责—人以及接兵部队【医师对?体格检?查、政治审》查合格的应征公【民进行全《面衡量择优批—准政治思想好—、身体?好、文?化程:度高的公民》服现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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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应征公《民所在乡镇人民政】府、街道办事处或者!。单,。位应当将批准入【伍的公民《姓名张榜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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