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章 】。总则: ? 《     》第,一条 ? ,为了预防、》控制、?。消,灭血吸虫病保障人】体健康、动物健【康和公共卫生促进经!济社会发《展根据?。中华人民共和国传】。染,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!和国动物防》疫法和国务院—血吸虫病防治条例】等有关法律、行政】法,规的规定结合本【省实际制定本条例】 —。  :  第二条 —。 血吸虫《病防治(《以下简称血》防)实行预防为主的!方,针,坚持防治结》合、分类管理、【综合治理、联防联】。控人与家畜同步防治!重点加?强对传染源的管理 !    】 ,血防工作实行政【府领导、《部门负责、社会【参,与的工?作机制 【 ,     第—三条  有血—防任务的地》区(以下简称血【防区)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应当加》强对血?防工作的领导将血】防工作?纳入国民经济和社】会发展规《划  】   ?血防区县级》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!血防工作《纳入目标管理考核】内容督促有关部【门和下级人》民政府履《。行血防工作》职责 【     》血防区县级以上人民!政府:血防领导小组—。负,责协调?、,解决:本行政?区域:内血防工作中的【重大问题并对有关】部门、?乡镇人民《政,。府承担的《血防工作进行考核、!监督 【 ,    血防区县】级,以上人民政》府血防领导》小组办公室负责日】。常具体工作 】 ?    第四条 】 对:。有,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!或者个人血防区人民!政府、有关部门【应当给予表彰—、奖励: 】 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一)防治血吸!虫病效果显著的【; : 《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。。  (二《)血防科研工—作取得显《著成绩的; ! ,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 (三)在—血防区从事血防【工作满十五年的;】  【 ,  : ,   (四》)在非血防区发【现疫情?。并证:实为新血防区—的;(五)其他需】要给予?表彰、奖励的—情形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