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二章 信》访人的权利和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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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十条 》信访人有权向国家机!关提出下列信访事】项(一)对国家机】关及其工作人员【提出:意,见、建议和要求;(!二)检举、揭—发国家机关工作人】员的违法失职行为;!(三:)申诉、控告侵害】自身:合法:。权益的行为;—(四)其他》信访: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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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一条 信【访人在信《访活动?中享有下《。列权利?(一)了解信访工作!制度及信《访事项的处理程序】;(二)要求—信访:工作人员提》供与其提出》的信访事项有关的】咨,询服务;《(三:),对与信访《事,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!信访:工作人员提出回避申!请;(四)向办【理机:关,查询其?信访事项《的办理?进展情况、办理结果!并要求答《复
! :第十二?条 信访人在信】访活动中应》当履行下列》义务(一《)遵守宪法、—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!规,定不得损害》国家利益、社会【公共:利益和其他公—民的合法权益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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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第十三条 信】访人采?用书信和电子邮件等!形式提出《信访事项《提倡签署真》实,姓名告知联系方式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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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: 第十?四条: :。多人共同向》国家机关提出同一信!访事项的一般应当】采用书信《、电话、传》真或者电子邮件等形!式提出;《采用集体《走访形式的应当【。服从信访工》作机构的接待安排】推选1至5名代表反!映情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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