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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《 ,。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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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条 信访人有!。权向国家机关提出下!列信访事项(—。一)对国《家,。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!出意见、建议和要】求;(二)检举、】揭发国家机关工【作人员的《违法失职行为—;(三?)申诉、控告侵【。害自身合法权—益的行为;(四)其!他,信访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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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《。。一条 信访人【在信访活动中—。。享有下列权利(【一)了?解信访工作制度及】信访事项的处理程】序;(?二,)要求信访工作人员!提供与其提出的信访!事项有关的咨—。询,服务;?(三)对与》。信访事项有直接利】害关系的《信访:工作人员提出回【避申请;(四)【向,办理机?关查询其信访事项的!办理进?展情况、办理—结果并要求答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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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》十二条 信访人在!信访活动中应—当履行?下列义务(一)【。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!规,和规章的《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!益、社会公共利益和!其,他公民的合》法权益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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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十三条 【 信访人采用书信】和,电子邮件等》形式提出信》访事项提倡》签署真实姓名告知】。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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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十四【条 多人共同【向国家机关提出同一!信访:事项的一般应当采】用书信?、电话、传真或【者电子?邮件等形式提出;采!。用集体走访形式【的应当服《从信:访工作机构》的接待安排推选1】至5名?代表反映《情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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