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
第二节》 建设工《程,火灾预防
!
? :。 第二十九条 】 建设工程的—消防设计、》施工必须符合国【家工程建设消防【技术标准《没,有,。国家标准的应当符合!本省消?防技术标准设计单位!。对建设工程消防设】计质量负责施工单位!对,。消防工程施工质量】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!负责工程监理单位对!消防工程施工质【量承担监理责—任
—
: 建设》单,。位必须使《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者!行业标准的消防产】品不得要求设—计、施?工,。、工程监理》等,单位和人员违反消】防法律?、法:规和国家《工程建设技》。术标准降低建设【工程消防设》计、施工质量
!。
,
? 第三》十条:。。 国?家规定?的大:型人:。员密集?场所:和其他特殊》建设工程《建设单位应当—将消:防设:计文件?。报送公安机关消【。防机构?审核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?应当自受理消防【设计审核申请—之日起二《十日内?出具书面审核意【见但是依照国家规】定,需要组?织专家评《。审的专家评审—时间不计算在审核】时间内
—
【依法应当经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!行消防设计审核的】建设工程未经依【法审核?或,者审核不《。合格的负责审—。批该工程施工许可】的部门不得给予【施工许可建》设,单位、施工单位不】得施:工,。
【 除本条第一款!规定外?的其他需《要进行消防设计的】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!当按照国家》和本省有《关规定在取得施工】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!日内将消防设计【文件报公安》机关消防机构备【案公安机关消防机】构应当对备》案的建设《工程消防设计进【。行抽查并在受理之】日起:。三十日内公告—抽查结果经依法抽】查不合格的应—当停止施工
!
《 第三十》一条 从境外引进!项目:的工程设计应当符合!我国消防《法,律法规的要求我国现!有规范尚未》包,括的新项目、新【设计或者《。。国外规范与我国规范!不相:吻合的建设单位、设!计单位?和公安机关》消防:机,构应:。当组:织,技术论?证
】 第《三十二条 建设】。、,。设计、施工单—位不得擅自》修改经?公安机?关消防机构审—核,合格或者已经依法】备案的建设》工程消防设计—确需修改的建—设单:位应当向公安机【关消防机构重新【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或!者重新备案
【
第!三十三条 施工单!。位,应当依?照经公?安机关?消防机构审核合格】或者:备案的消防》设计进行施工
【
,
— 施工单位—应当指定专人负【。责施工现场》的消防安全工作落实!消防安全管理—制度配备必要的灭】火器具建筑》物施工高度超—过二十四米》时施工单位》应当随施工进度【落实消防《。水源
—
《 第三十四条 !在城乡?规划区内《搭,建临时建筑物—、构筑物或者改变】建筑物用《途应当符合消防【安全要求
!
第三十】五条 建筑构【件、:建筑材料、建筑【保,温材料和室内装修】、装饰材料的防火】。性能:应当符合国家标准】;没有国家标准的】应当符合行》业标准
【
在【建,设,工,程施:工过程?中施工单《位有关?人员应当在监理单】位或者?建设单位监督下【对具有?防火:性能:要求:的建筑内部装修、装!饰材料进行现场取样!并依照国家有关【规定:由具备?相应资质的》。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!样检验见证》取样记录及检验报】告应当存档》备查
【
第三【十六条 按照【工程:建,设消防技术标准需】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!设工:程竣工依照》下列规?。定进行消防》验收、备案》
,
:
— (一)经!公安机关《消防机构审》核的建设《工程建设单位应当】向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申请》。消防:验,收未经验收》或者:验,收不合格的禁—止,投入使用;
—
?
【 (二》)经公安机关消【防机构备案》的建设工程建—设,单位在验收后应当】报公安?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!安机关消防机—构应当对备案的建设!工程进行抽查经依法!抽查不合《格,的,。应当停止使用
!。
》 前款规定的建设!工程中设《有火灾自动报—警,系,统、固定灭火—系统、防排烟系统的!建设单位在申请验收!、备:案时应当提交由【符,合国家规定条件的】检,测机构出《具,的对相关系统的检】测报告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