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章 ! 《 第一—节 消防规划 】  【   ?第二十四《条 : 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城乡】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会!同公安机关消—防机构、发》展改:革、住房和》城乡建设、交通【运输、国土资源等】有关主管部门—。以及供水、供电、通!信等:行业主?管部门组织编—制消防规《。划报本级人民政【府批准 》。     消!防规:划应当包括消防【安全布局、消防站、!消防供水、消防【通,。。信,、消防车通道、消防!训练教育基地、【抢险:救援保障基地、消防!装,备等内容 —    【 消防规划经批准后!。纳入城?乡规划由有关—部门按照各自职责】具体组织实》施  】   第二》十五条  城乡消】防安全布《局不符合消防安全】要求的应当及—时调整、完善 】 ,     各】。级人民政府对不【符合消?防安全?。。。布局的易燃易爆危】险品生产《、储:存场所等《重大危险源应—当限期搬迁;对无】法保证消防安全的】应当责令停止使【。。用 —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六条  纳》。入城乡规《划的公共消防设施】建设:用地任?何单位和《个,人,不得侵?占或者?擅自改?变其:使用性质 ! ,    第二十【七条  《各级人民政》府应当按照消防规】划改造供水管—网修建消火栓—、消防水池和天然】水,源取水设施确保消防!用水 ? ?     第二】十八条  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应当—。组织有?关部门依照消防【。规划和技术标准建设!、配置和维》护消防站、消防【车通道、消防—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! ,     !公共消防设施—损坏、不足或者不适!应实际需要的公安】机关应当书》。面报告本级人民政】府接:到报告的人民—政府应当及时组【。织有关?部门增建《、改:。建,、配置或者进—行技术改造 !   《  新建《居民住宅区、开发】区、工矿《区、旅游《度假区的公》。共消防设施建设应当!与其基础设施—建设统?一规划?同步实施《 ? ,    》 统一规《划建设的农村住宅区!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保!持防火间距并设【置必要的消防设施 !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