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三章 】 《 第一节】。 ,消防规划 —。 》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四条  县级以上】人民:政府城乡规》划主管部门》应当会同公安机关】消防机构《、发展?改革、住房》和城:乡,建设、交通》运输、?国土资源等有关主】管,部门以及《供水、供《电、通信等行业主管!部门组织编》制消防?。规划报?本级人民政府—批,准   !  消防规划—。应,当包括消《防安全布局、消防】站、消防供水、消】防通信、消防车通道!、消防训练教育基】地、抢险救援保障】基地、?消,防,装,备等内容 !。     消防【规划经批《准后纳入城乡—规划由有关部门按照!各自职责具体—组织:实施 —。 :   ? 第二十五》条,。  城乡消防—安全布局不》符合消防安》全,。要求的应当及—时调整、完善 】    【 各级?人民政府对不符合】消防安全布局—的易燃?易爆:危险品生产、储【存场所等重》大危险源应》当限期搬迁;对无法!保证:消防安?。全的应当《责令停止使用— 》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六条  —纳入城乡规》划的公共消防—。。设施建设用地任何】。单位和?个人不得侵占或【者擅自改变其使用性!质, ?     【第二十七条  各级!。人民政府应》。当按照?消防规划《改造供水管网—。修建消火栓》、消防水《池和天然水》源,取水设施确》保消防?。用水:。 》。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八条  县》级以上人民》。政府应当组织有关】部门依照消防规【划和技术《标准建设、配置【和维:护消防站、消—防车通?道、消防通》信,等公共消防设施【    ! 公:共消防设施损坏、】。不,足或:者不适应实际需要】的公安机关应—当,书,。面报告本级人民政】府接到报《告的人民《。政,府应当及时组织【有关部?门,增建、?改建、配置或者进行!技术改造《 》    《 ,新建居民住宅—区、开发区、工矿区!、旅游度假区的公】共消防设施建设【应当与其基础设施建!设,。统一规划同步实施 !    】 统一?规划建设的农村住】宅区应当《按照有关规定保持防!火间距并《设置必要的消防【设,施,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