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 第三章【 , 》 第一—节 消防规划 【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—四条  县级以【上人民政《府城乡规划主管部】门应当会同》公安机关消》防机构、发展—改革、住《房和城乡建设—、交通运输、国【土资源等有关主管部!门以及供水》、供电、《。通信等行业主管部】门组织编制消防规】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!准 ? ,。    — 消防规划应当【包括消防安全—布局:、消防站、消—防供水?。、消防通《信、消防车通道、】消防训练《教育基地、抢险救援!保障:。。基地、消防》装,备等内容 》 《 ,    消防规划经!。。。。批准后纳入城乡规】划由有关部门—按照各自《。职,责具体组织实施 ! : ,     》第二十五条  【城,乡消防安全布局不】。符,合消:防安:全要求的应》当,及时调整、》完善:  【   各级人—民政府对《不符合?消防安全《布局的易燃易爆【危险:品生产、《储,存,场所等重大危险源应!当限期搬迁;—对无法保证消防【安全的应当》责令停止《使用  !   第二十六条】。  :纳入城乡规划的公】共消:防设施建设用地【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:侵占或者擅自改变其!使用性质 【。  《  : 第二十七条  各!级人民政《府应当按照消防规划!改造供水《管网修建消火栓、】消防:水池:和,。天然水源取》水设施确《保消防用水 【    【。 第二?十八条  县级【以上人民《政,府应当组《织有关部门依照【消防:规划和?技术标准《建设、配置和维护】消防站、消防车【。。通道、消防通信等】公,共消防设《施 【    公共—消防设施损坏、不】足,或者:不适应实际需要【的公安机关应当书面!报告:本级人民政府接到】报告的?人,民政府应当及时组】织有关部门增建、】改建、配置》或者进行技术改造】 , 《     新建【居民住宅《区、开发区》、工矿区《、旅游度假》区的公共消》防设施建设应—当与其基础设施建设!统一规划同》步实施 ! ,   统一规划【建设的农村住宅【区应:当按照?有关规定保持防火间!距并设置必要—的消防设施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