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社会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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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》十,条 ? 本省建立—健全基本《。养老:保险制度《。保障老年人》的基本生《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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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】人,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建立《基本养老金正常【调整机制根据本省】经济发展、》职工平均工资增【长、:物价上涨等情况【提高: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】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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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一】条 《 本省建立健全职】工基本医《疗保: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!疗保险等制》度依法?保障老?年人的基本医疗需求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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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省人民政府人力【资,源和社会保》障部门、卫生计生部!门,应当按照国家和本】省有关规定逐步扩大!老年:人常用药品和医【疗康复项目》的,基本医疗《保险支付范围减【轻老年人《的医疗康复》负,担;建立慢性病患】者长处方等机制满】足老年人常》。见,病,、慢性病的基本用】药需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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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享?受最低生《活保障的老年人、特!困供养的老》年人和符合条件的】。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!人,参加城乡居民基本】医疗保险所需个【人缴费部分由—政府给予全额补【贴
【 ,。 第二》十,二,条 本省建立!长期护理保障制【。度逐步开展》长期护理《。保,障工作对《生,活长期不能自理、经!济困难的老》年人各级人民政府应!当根据其经》济状况?和失能程度等情况】给予护理《补贴或者为其购【买服务?。
— 有条件的地!方应当探索》建,立长期?护理保险制度保险】公司可以结合—市场需求针对老年】人开发?并,提供长期护理—保险、人身》健康保险《、人身意外伤害保险!。等相关业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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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三条 》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民政部门对符!合最低生活保障条】件的老?年人给?予最低生活保障对】。因灾、因病》或者遭遇其他特殊困!难,的老年?人家庭给予临时救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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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对无劳动【能力、无生》活来源、《无赡:养和扶?养人或者其赡—养、扶养人确—无赡养、扶养—能力的老年人由县】级以:上人民政府民政部】门给予?特困人员《供养或者《。救助
! 卫生》计生部门《。应当将符合条件的】老年人全部纳入计划!生育家?庭奖:励扶助?和独生子女》伤残死亡家庭—特,别扶助范围给予扶】助
! 第二《十四条 》 本省《应当建立和完善【八十:周岁以上老年人高】龄津贴制度发放高龄!津贴的具体》办法和标准由设区】的市人民《政府:制定
! : ,第二十五条》 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!当逐步?建立和完善》政府支持《。、社会捐助、—个人自费投保相结】合的老年人人身意】外伤害保险》制度为属于》特殊困?难群:。体和重点优抚—对象等的老年人【购买人身《意外伤害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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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倡?导有条件的企业【事业单?位为退休职》工购:买人身意外伤—害,保险鼓?励社会组织和—个人捐资为老年人购!买人身意外伤害【保险提倡老年人个】人或者其家庭成【员自:愿投保人身意—外伤害保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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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二:十六条 》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实施】公共租赁住房保障】制度时应当照—顾符合条件》的老:年人优先分配适【于其居住《的楼层;在农村【进行危旧房》屋改:造时对符合条件【的老年人应当优【先,安排改造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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