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章 车辆和驾—驶人
!
第—。十六条 机—动车经?公安机关《交通:管理部门登记后【方可:上道路行驶尚未【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!时上道?路行驶的应当取【得临时通行牌证【
,
《
第十【七条 准予登【记的机动车应当符】合机动?。车国家安全》技术标准已》经安全?技术检验合格—的机动车超过1年未!办,理注册登记的应当重!新进:行安全技术》检,验
》
》 第十?八,。条 上道》路行:驶的机?动车因未按规定进】。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!验,被扣留的《应,当经安全技术—检验:合格、依法取—得检验合格标志后方!可继续上道路行驶】被扣机动《车因拖移至》机动车安全技术【检验:机构检验所》发生的费《。用由机动车所—。有人或?者管:理人:自行承担
》
— 第十九—条 ?上道路行驶的机【动车应?当悬挂公安机—。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!的机动车号》牌不得悬《挂其他号牌或者标志!牌法:律,、法规?另,有,。规定的除外
—
《。
《。 禁止在机》动车和机动车号牌】上安装?、喷涂、粘贴影【响交通技术监—。控信息接收的装置】或,者材料
! 第二—十条 中小学校】、幼儿?园购买或《者租用机动车专门】用于接送中小学生】、幼儿的应当建立】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!。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!部门备案接送中小】学生、幼儿的校车】驾,驶人应当具备相应】。准驾车型《。驾驶资格在近3年安!全驾驶经《历中道路交通安全违!法累积记分无—满分记录无致人伤】亡的:交,通责任事故
—
,
》 接《送中小学生》、幼儿的专用校车应!当喷涂统一标识非专!。用校车?接送中小《学生、?幼儿时应《当在规定位置放【置可以从车外清楚识!别的:标牌标?识、:标牌样式由省人【民政府公《。安机关交通》管理:部门和?。教育主?管部门?制定
—
,
《 第:二十一?条 用于公路营】运的载客汽车—、重:型载货汽车、半挂】牵引车、危险—化学品?运输车?应当安?。装、使用符合国家标!准的行驶记录仪或】者全球定位》系统机动车驾驶【人应当保《持行驶记录》仪或者全球定位【。系统的正常运—行,
【 运输危险品】的车辆?应,当按照国家》规定配置《标志、标识运输【剧毒化学《品,的车:辆应当?加装安全标志牌标】明其品名、》种,类,、装载质量》和施救办法等
】
《 , 第二》十二条 电动自行!车等非机动车应当】实行登记《管理具?体,登记管理办法由【省人民政府规—定
—
》实行登记的非机【动车应当符》合国家有关》非机动车安》全技术?标准并经《县(市、《区)公安《机关交通管》理部门登记挂牌【后方可上《道路行驶
!
在省人】民政:。府有关非机动—车,登记:管理办?法实施前各设—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!对电动自行车等【非机:动车制定临时管理措!。施,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!
《
第二十!三条 申请机动车!驾驶证应当提供【真实、合法、有【效,的证明、凭证并符合!国家规?定的条件机动—车驾驶证档案记载】的机动?车驾:驶人信息发生—变化的机动车—驾,驶人应?当在信息变化—后的15日内向【公安机关交通—。管理部门备》案
《
【。第二十四《条 ?实行机动车驾驶人驾!驶安全信息公—。开制度?驾驶人驾驶》安全信息《包,括驾驶人道》。路交通安《全违法行为》及处理情况、累积记!分和涉及驾驶—安全的其他信息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应当为单位和个】人免费?查询驾驶安全信息】提供便利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