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。三章 车辆和驾驶】人,
】。 第》十六条 机动车经!公安机?。。关交:通,管,理部门登记》后方可上道路—行驶尚未登记的【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!路行驶的应当取得】临,时通:行牌证
! 《第十七条 》 准予登记的机动】车应当符《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!术标准已经》。。安全技术检验合【格的机?动车:超过1?年未办理注册—。。登记的应当重—新进行安全》技术检?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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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八?。条 ?。上道路行驶》的机动车因未—按规定进《行机动车安全—技术检验被扣留的应!。当经安?全技术?检验合格、依法【取得检验合》格标志后方》可继续?上道路?行驶被?扣,。机动车因拖移至机】动车:安全:技术检验机构—。检验所发生的费【用由机动《车所有人或》者管理人自行—承,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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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十》九条 上》道路行驶的机—动车应当《悬挂:公安机关交通管理】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!牌不得?。悬挂其他《。号牌或者标志牌【。法律、法规另有规定!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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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禁止在【机动:车,和机:动车号牌上》安装、喷涂、粘【贴,影响交通技术监【控信息接收的装【。置或者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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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。十条 中小学校】、幼儿园购》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!门用于接送中小【学生:、幼儿的应当建立车!。。辆管理制《度并及时《到公安机关交通管】理部门备案接送中小!学生、幼《儿,的校车驾《驶人应当具》备,相应:准驾车?。型驾驶资格在近3】年安全驾驶经历中】道路:交通:。安全违法累积记分】无满分记录》无致人伤亡的—交通责任事》故
】 , , ,接送中小《学,生,、,幼,儿的专?用,校车应当《喷涂统一标识—非专用校车接送中】小学生、幼儿—时应当?在规定位置》放置可?以从车外清楚识别的!标牌:标,识、标牌样式由省】人民政府公》安机关交通管理【部门和教育主管部】门,。制定:
【 第二十—一条 ? 用于公《路营运?的载客汽车》、重型载货汽—车、半?挂牵引车、危—险化学品运输车【应当安装、使用符合!。国家:标准的行《驶记录仪或者全球定!位系统机动车驾驶人!应当:保持行驶记录—仪或:。者全球定位》系统的正常运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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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运输危险品的—车辆应当《按照国?家规定配置标志、标!识运输剧毒化—学品的车《辆应当?加装:。安全标志牌标明其】品名、?种类、装《载质量和施救办法等!
【。。 , 第?二十二条 电【动自行车等非机【动车应?当实行登记管理具】体登记管理办法由省!人民政府规定—
! 实行登记》的非机动《车,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非!。机动车安全技—术标准并经县(市】、,区)公安机关交通管!理部门登记挂牌后】方可上道路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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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在省人民政—府有:关非机动《车登记管理办—法实施前各设区的市!人民政府《。可以对电《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!制定临时《管理措施并报—省,人民政府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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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二,十三条 申请【机动车驾《驶证应当提供真【实、合法、有效的证!。明、凭证并符合国家!规定:的条件?。机动:车驾驶证档》案记载?。的机动车驾驶人信息!发,生变化的机动车驾】驶人应当《在信息变化后的【15日内《向公安?机关交通管理—部门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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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四条 — 实行机《动车驾驶人驾—。驶安全信息》公开制度驾驶人【驾驶:安全信息《包括驾驶人道路【交通安全《违法行为及处理【。情况、累积》记分和涉《及驾驶安全的其【他信息公安》机关:交通:管理部?门应当为单位和个】人免:费查询驾驶》安,全信息提供便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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