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三—章 车辆和驾—驶人 】     —第十:六条  《机动车经公》安机关交通管理【部门登记后方可【上道路行《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!。需要临?时上:。道路行驶的应当【取得临时《通行牌证 —     】。第十七条  —准予登记的机动车应!当符合机《动,车国家?安全技术标准—已经安全技术检【验合格的机动车【超过1年未办—理注册登记的应【当重新?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!    】 第十八条 — 上道路行驶的【机动车?因未按?规定进?行机动车安》全技术检验被—扣留的应当》经安:全技:术检验?合格、依《法取得检《验合格标《志后方可继续上道】路行:驶被扣机动车—因拖移至机》动车安全《技术检验机构检验】所发生的费用—由,机动车所有人或【者管:理人自行承担 【 ?     —第十九条  —上道路行驶的机【动,。。车应当悬挂公安机关!交,通管理部门核—发的机动车》号牌不得悬挂—其他号牌《。。或者:标志牌法律》、法规另《有规定的除外—。  【   禁止在机动】车,和机动车号牌上安装!、喷涂、粘》。贴,影响交通技术监控信!息,接收:的装置或《。者,材料 —。     第二十!条  中小学校、幼!儿园购买或者租【用,机,动车:专门用于《接送:中小学生、幼儿【的应当?建立车辆管》理制:度并及时《到公安?机关交通管理—。部门备案接送中【。小,学生、幼儿的校车驾!驶人应当《具备相应《准驾车型驾驶资【格在:近,3年安全驾驶经历中!道,路交通安全违法累】积记分无满分记录无!致人:伤亡的交《通责任事故》  【。 ,  :接送中小学生、幼】儿的:专用校车应》当喷涂统一标识【非专用?校车接送中》小学生、《幼儿时应当》在规定位置放置可以!从车外清楚识别【的标牌标识、—标牌样式由》省人民政《府公:安机关交通管理【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!制定  !   第二十一【条  用于》公路营运《的载:客汽车、《。重型:载,货汽车、半》挂牵引?车、危险化》学品运输车应当安】。装、使用符》合国家?标准:的行驶?记录:仪或者全《球定位系统》机动车?驾驶人应当保—持行驶记录仪或者】。全,球定位?系统的?正常:运行 》 ?    运输危【险品的车辆》应当按照《国家规定配》。置标志、标》识运输剧毒化—学品的车辆应当加装!安全标?志牌:标明:其品名、种类—、装载质量和施【救,办法等 】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二条  电动】自行:车等非?机动车?应,当实行登记管理具体!登记:管理办法《由省人民政府—。规定 【    《 ,实,行登记的非机—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有!关非机动车》安,全技术标准并—。经县(市《、区)公安》机关交通《管理部门登记挂牌】后方可上道》路行驶?   】  :在省:人民政府有关—非机动车登记管理办!法实施前各设—区,的市人民《政府可以《对,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!车制:定临:时管理措施并报【省人:。民政府备案 】     第二!十三条  申请【机动:车驾驶证应当提供】真实:、合法、有》效的:证,明、凭证并》符合国家规》定的条件机动车驾】驶证:档案记?载的机动车驾驶【人信息发《生变化的机动车【驾驶人应当在信【息,变化后的15日内向!公,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!备,。案 :  —   第二十四【条  实行》。机动:车驾驶人驾驶安全信!息公开制度驾驶人驾!驶安全信息包括【驾驶人?道路交通安全—违法行为及》。处理情?况、累积记》分和涉及驾驶—安全的其他信息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!门应当为《单位和?个,人免费?查,。询驾驶?安全信息《提供便利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