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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《 总则
【
】第一条? 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残疾人【保障法和其他法律、!法规的规《定结合?。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!
【。 第二条 】全社会应《当发扬人道主—。义精神理解》、,尊重、关心》、帮助残疾人为残】疾人服务支持残【疾人事业《
! 禁止歧视、—侮辱:、,侵害:、遗弃?、虐待残疾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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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三条 —残疾人应当自尊、】自信、自强、自立遵!纪守法履行公—民义务
! 残疾人应当!自觉遵?守国家有关计划生】育、优生优育—的规定?
— , 第《四条 各》级人民政《府应当将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!经济和社会》。发展:计划残疾人事业经】费列入本级》财政预算《不断加大《对残疾人事业—的投:入使残疾人事业与经!济、社会协调发【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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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以上人【民,政府应当《在每:年本:级留存的福利彩票】和,体育:彩票公益金》中安排一部分—资金专项用于残【疾人康复、特—殊教育、社》会救:助和:体育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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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各级残疾【人福:利基金会是为残【疾人:服务的社会福—利团体各级人民政府!应,当提倡和《鼓励各类《经济组织、事业单位!和其他社会力—量赞助残疾人事业支!持残疾人福》利基金?会,通过举办经》济实体、《接受国内外捐—赠,等多种?途径募集、》增值基?金
【。 《第五条 》县,。级,以上:。人民:政府的残疾人—工作协调机》构负责指导、—协调有?。关部门开展残疾人】工作
】 ?。 各级残《疾人联合会受同【级人:民政府的委托开展】残疾人工作动—员,社会力?量发展?残疾人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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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六条 对在!社会主义建设中做】出显著成绩的残疾人!对维护残疾人—合法权益《、发展残《疾人事业、为—残疾人服务做出显】著,成绩的单位和个人】由,各级:人,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!给予表彰《和奖励?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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