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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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【条 根据》中华:人民共和国残疾【人保障法《和其他法律、法规】。。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!制定本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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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条【 全社《会应当?。发扬人道主》义精神理解、—尊重、关《。心、帮助残疾人为残!疾人服务支》持残疾人事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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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禁止歧【视、侮辱、侵—害,、遗弃?、虐待残《疾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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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残疾人应》当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】、自立遵纪守法履】。行公民义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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残【疾人应当自觉遵守】国家有关计划—。生育:。、优:生优育?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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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四条【 各级人民政府】应当将残《疾人事业纳入—国民经济和》社会发展计划残疾】人事业经费列入本级!财政预算不断加大对!残疾:人事业的投入使残疾!人事业与经济、社会!协调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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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县级以上人民政【府应当在每年—本级:留存的福利彩票和体!育彩票公益金中安】排一部分资》金专项用于》残疾人康《。复、特殊教育—、社会救助和体育事!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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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各级残疾人】福利基?金会是为残疾人【服务的社会福利团体!各级人民政府应当】提倡和鼓励各类经】济组织、事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!量赞助残疾人—事业支持残》疾人福?利基:。金会:通过举办经济实体】、接受国内外捐赠等!多种途径募集、增】值基金
! 第五条 】。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的残疾?人工作协调》机构负责指导、协】调有关?部门开展残》疾人工?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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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【级残疾人联合会【受同:级人民政《府,的,。委托开展残疾—人,工作动?员,。社会:力量发展残疾—人,。事业
】 第六—条 对在社会【主义:建设中做出显著【成绩的残疾》人,对维护残疾人合【法,权益、发《展残疾人《事业、为残》疾人服务做出显【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!由各级人民》政府:或者有关部》。门给:予表彰和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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