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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。五,章 流动人口的【计划生育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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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第三十七条【 , 各级人民政府领导!本行政区域》内的流动人口计划】生,育工作将《其,纳入人口发展规划】。和公共管理服—务体系?。组织、协调有—关部门对《流动:人,口计划生育工—作实行综合管—。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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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人口和计》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!。他有关部门应—当,在本级人民政府【的统一领导下在各自!的职责范围内—做,。好流动人《。口计划生育管理【和服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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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第三十?八,条 流动人—口的计划《生育工作由其—。户籍所?在地和现《居住地的人》。民政府共同管理【。。以,现居住地管理为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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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流:入地人民政》府应当将《流动人口纳》人本地人口总数实】行以流入《地为主?的目标管《理双向考核并将进城!务工人?员计划生《育管:理服务经费》纳入各级财政—预算;完善流—动人口计《划生育管理机构【和,服务:网络配备必要的社】区计划生育》。专(兼)职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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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物业服务企》业,。应当配合所在地村(!居)民委员会的流】动人口计划生—。。育管理和服》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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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三十九条【 成年流动—人口在离开户籍所】在地前应当凭合【法的:婚姻、身《份证件?到当地县级人—民,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!行政部门或者乡(镇!)人民?政府、?街道:办事处办理全国统】一的婚育证明县级】人,民政:府人:口和计划生育—。。行政:部门或?者乡:(镇)人《。民政府、街道办【事处在接《到,婚育证明申请后应当!在3个工作日内审】核办理完《。毕
! 婚育证》明的内容《。应当真?实、准确并》符合国家的》有关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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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禁止伪—造,、买卖或者骗取【婚育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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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【条, 流动人口户籍所!在地的?县级人民《政府人口和》计划生?育行政部门或者【乡(镇)《人民政府、》街道办事《处应当对赴异地【的已婚育《龄人员进行》计划:生育教育并在其离开!户籍所在地前指导其!落,实避孕节育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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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对违反《。计划生育规定应当缴!纳社会抚养费而【。拒绝:缴纳或者没》有落实避孕》节育:措施的夫妻》不得为其任何一方】出具婚育《。证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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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《四十一条 婚育证!明的有效期为3【年,。流动人口应当在所持!婚育证明的有—效期届满前或—者,。本人的婚育》状况发生《变化时到本人户【。籍所在地的发证机关!换领:新的:婚育证?明
【 第四十二条! 成?年流动人口到达【现居住地《。后应:当持本人身份证件】到现:居住地的乡(镇)人!民政府或者街道办】事处交验婚育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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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居住地!的乡(镇)人民【政府:或者街道办事处【查验婚育证明后应】当登记造册》并,在婚育?证明上验《证盖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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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四十三条【。 实行流动人口】计划:生育信息协助—采集、通报制—度公:安、工商行政管【理等部门《在办:理有关?登记手续和相—关证照后将》办理结果及时通【报当地人口和计划生!育行:政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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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用人单位和个体】业主:负责对招用》的成年流动》人口的计划生—育管理工作》并接受?。其现居住地的乡【(,。镇):人民政府或》。者,街道办?事处和?县,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!。划生:育行:政部门的监督—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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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向流动人口》出租或者出借房屋的!。房主应?当配合其现居住【地,。的乡(镇)人民政】府或者街道办事【处做好其《房客中?成年流动人》口,的计划?生育管?理工作;发现计划外!怀孕或者计划—外生育的情况应当】及,时向乡(镇)—人民:政府或者街道办【事处: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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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四】条 : 各类外出承—包、施工《、经营的单》位应当与现》居住地的乡(镇【。),人民政府或者—街道:办事处签订计—划生育责任书并将本!单位已婚育龄人口生!育节育情况登记造册!送现居住《地的乡(镇)人【民政府或者街—道办事处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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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四十五条 已【婚育龄流动人—口,的避孕节育情—况由现?居住地的乡》。(镇:)人民政府或者街】道办事处定期—组织检查已婚—育,龄流动?人口应?当参加现居住地组】织的: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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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已婚育龄流动【人口的避孕节育【情,况由:现居住地的乡(【镇)人民政府—或者街道办事处向其!户籍所在地的乡(】镇,)人民政府或者【街道办事处通报也】可以由其自行将依法!取得的避孕》节育情况证》明寄回?其户:。籍所在地的》乡(镇)《人民政府或者街【道,办事处对未通报避孕!节育情况或者—未寄避孕节育情【况证:明的已婚育龄流动人!口户籍所在地—的乡(镇)》人民政府或》者街道办事》。处,应当通知《其回户籍所在地【。接,。受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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