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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第四章 管理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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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三条】 建立《与完善依法》管理、村(居)【民自治、优质服务、!政策推动、综合【治理的人口》与计划生育》工作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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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应当】根据:上级:人民政府制》定的人口发展规【划和本行政区域【的实际制定本—行,政区域的人口发展】规划将?其纳入国民》。经济和?社,会,发展计划同时—根据人?口,发展规划制》定人口与《。计划生育实施方案】并,组织实施
》
— 各级人—民政府应《。当,加强对人口》与计划生育工—作的领?导实:行人:口,与计划生育目—标,管理责任制凡未完】成,本级年度人口控制】指标的设区的—市,、,县(市、区)—、乡(?镇)当年不得评为】综,合性先?进其主要负责—人一:年内不?能晋升职《务
! 有违《反人口与计划生【。育,法律法规情况的【不得评为先进集体】、,授予:个人荣誉称》号不得参加综合性奖!励的评?选已取得的予—以,撤销
】 ,。 第《二十四条 》 县级以《。上人民政府人—口和计划生育行政】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!内的计划生育工【作和与计划》生,育有关的人口工作】其主要职责》。是
《
】 , :(一)?结合本地实际贯【彻执行人口》。与计划生育》法律、法《规、规章和方针、政!。策;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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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 (二)在当地人民!政,府领导下负责实施人!。口与计?划生:育实施方案的日【常工作开展经常性的!宣传教?育、:综合服务、》科学管理工作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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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—。三)加强基层—基础:工,。作和:管理服务《网络建设依法建立】。计划生育行》政管理、技术服务、!群众工作队伍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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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五条 !。 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应当建立人【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协!调制度
》
县!级以上人民政府其】他有关部门》应当各司其职互【相,配,合负:责有关的人口与计】。划生:育工作其主要职【责是
【
!(一)根据本级政】府确定的职责分工结!合本部门《业务特?。点,与人口和计》划生育行政》部门共?同做好人口与计划生!育工作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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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 (二《)结合本《部,门职能研究、制定】。有利于?。人口与计划生—育工:作,的相关社《会经济政策及措施;!
!。 》(三)根据本部【门人口与计划生育】职责制定相应的措】施与:办法并负责组织实】施和:对下级督促》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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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六条— 实行人》口与计?划生育情况通报制度!
— 县级人民】。政府卫生《行政部门应当在每】季度末将《婴儿出生、死亡【和计划生《育手术统计数据通】报同级?人口和计划生—育行政?部门
】 , 县级人民【政府公?安机关应当在每季度!末,将新:生儿户籍登》。记资料通报》同,级人口和计》划,生育行政部》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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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!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!应当在每《季,度末将婚姻》。登,。记和收?。。养,登记相关《资料通?报,同级人口和计划生】育行政部《门,
】。 , 第二十七条 【 ,医疗、保健机构住】院分娩实行》实名:登记制度产妇分娩】所在医疗、保健机构!。应当在每季度末【将产妇姓《名等:相关:情,况向当地人口和【计划生育《工作机构《报,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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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二十八?条 ?乡(镇)人民政府】、街道办事处负责管!理本辖区的人口与】计划:生育工作设立人口和!计划生育工作机【构并配备专职—计划生育《工作人?员
》
: : 第二十九条【 村(居)—民委员会应当—依法:做,好,。人口与计划》生育工作将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】作纳入村(居)民】自治:内容;村(居—)民委员会应—当有专人《负责人?。口与计划《生育:工作并合理解决其报!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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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村(居)民委员会实!行计划生育》公开制度《在为申请领取—。再生:一,。胎生育证的已婚育龄!夫妻出具证明前【应当进行公示应当对!村(居)《民计划生育违—法行为的处理结【果和社会抚》养费征收以及农村】独生:子女、二女》户,绝育家庭受优待情】况定期公布接受【。群,众监督
》
》 : 村:(居:)民委?员会依法开展下列】人口:与计:划生育工作
】
! (一)向辖【。区内村(居)民宣】传人口与《计,划生育的法律、【法规、规《章和方针、》政策普及人口与计】。划生育?科,学知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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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及时向】人,民政:府人口和计划—生育行政部门或者】工作机构通》。报辖区内人口与计划!生育工作《的情况;
】。
【 (三)维护实!行计划生育公民的】合法权益落实—法,律、法规规》定的奖励与优—待的规定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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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《。 (四)组织【村(居)《民参与?制定和?实施:人,口,与计:划生育工《作方案?;
》
《 , (—五)对人民》政府及?其人:口和计划生育行政】部门开展人口与【计划生育工作—实施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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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基?层可以实行人口【与计划生育合—同管理制度村(居】)民委员会可以【与已婚育龄》夫妻签订计划生【育协议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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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?条, 实行《已婚:育龄妇女环》检、:孕检制度由乡(镇】)人民政府、街【道办:事处负责组织—实施
》
《 对《符合法?定生育条件》并已怀孕《的妇女村(居)民委!员会:或者乡?(镇)人民政府、】街道:办事处应当安排专】。人负责?。孕期随访服务—
【 严《禁替代他《人参加环情、—孕情检查
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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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。三,十一:条 建立属地管】。。。理、单?位负责?、居民自治、社区】服务的城市人口与计!划生育?管理:机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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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市《。区人民?政府、街《道办事处《。、,居民:委员会统一管理驻】本辖区各机》关、社会《团体、?企业事业单位—、,其他组织以》及工作?、生活在本》辖区:的常住人《口、暂?住人口的人口—与计划生《育工作?承担宣传动员、【监督:检查、组《织协调、综合服【务的职能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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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, ,。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!工作应当依托社【区、面?向家庭广泛开—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!
!。 第三十二条 本!省行政区域》内的机关、社—会团体、企业事【业单位和其他组【织,负有:做好本单位人—口与计划生育工【。作的责任保证奖【惩与优待等措施的】落实
】 实行法定代!表人或者主要负【责人人口与》计划:生育工作责任制单位!法定:代表人或者主—要负:责人应当与》。所在:地,的县级人民》。政府人口和计—划生育行政》部门:签订人口与》计划生育工》作责任书《
— 《第三十三条 【人,口和计划生》育、教育、科技【、文化、卫生—、民:政、新?闻出版、广播—电视等?行政部?门应当?组织:。开展:人,口,与计划生育宣—传教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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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众】传媒应?当开展人《口与计?划生育的社》会公:。益性宣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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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《三十:四条 《人,口与计划生》育统计工作必须严格!执行统计《法律、法规的规【定任: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虚报《、瞒报、伪造、篡】改、拒报人口与计划!生育统计资料
【
!第三十五条 建】立人: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监!督和责任《追究机制《。上级人民政府对下】级人民政府人民政】府,对相关部门、社会】。团体、?企业事业单位、【村(居)民委员会的!人口与计划》生育工作职》责履行情况》进行:监,督并对工作失职者】。进行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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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三十六条 —对实名举《报或者匿《。名举报计划外生育】线索清晰的人口和计!划生育行《政部门应当进行【调查;必《要时可以组织技【术鉴定有关单位和个!人,应当:予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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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技术—鉴定结果《证明当?事人计?划外生育《的技术鉴定费—用由当事人承—担;技术鉴定结【果证明当事人未【。计划外生育的技术】鉴定费用及》当事人由此产生的】交通费、误工费由】人口和计划生育行】政部门承担技术鉴定!收,费按照?本,省医疗服务价格【手册中有关项—目和标准《执行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