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四章 管理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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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十三】条 建立与—完善依法管理、村(!居)民自治、优质服!务、政策推动、综合!治理:的人口?与计划生育》工作机?制
《
《 县级以上人】民政府应《当根据上级》人民政府制》定,的人口?发展规划和本行政】区域的实际制定【本行政区域的人【口发展规划将其纳入!。国民经济和社—会发展计划同时根】据人:口发展规划制定人】口与计划生育实施】。方,。案并:组织实施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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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】。级人民政府应当加】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!工,。作的领导实行人【口与计划《生育目标管理—责任:制凡未?完成本级年度人口】。控,。制指标的设区的市、!县(市、区》)、乡(镇》)当年不得评为【综,合性先?进其主要负责人一】年内不能晋升职务】
! ,有违反人口与计【。划生育?法律法?规情况的《不得评?为,先进集体、授予个人!荣誉称号《不得参加综》合性奖励《的评选已取得的【予以:撤销:
【 第二十四条 ! 县级?以上:人民政府人口和计】划生育?。行政:部门负责本行政【区域内的计划生【育,工作和与计》划生育有《关的人口《工作其?。主要职责是
!
: 】(一)结合本地【实际贯?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!育法律?。、法:规、规章和方针、】政,策;
】 》 (二》)在当地人民—政,府领导?下负责?。实,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!施方案的日》。常工作开展》经,常性的宣《传教育?、综合服务、—科,学管理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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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三)—加强基层基础—工作和?管理服务网络—建设:依法建立计划生育】行政管理《、技术服务、群众】工作队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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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:二十五条 县级以!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!人口:与,计划生育工作—协,调,制度
! : ,县级以上《人,民,政府其他《有,关部门?应当各司其职—互相配合负责有关的!人口与计划》生育工作其主要【职责是
! 《 (一)根据!本级政府《确,定,的职责分工结合本部!门业务?特点与?人口和计划生育行】政部门共《同做:好人口与计划—生育工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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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? (二)结!合本部门职能研究】、,制定有利于》人口:与计划生育工—作的相关社会经【济,政策及措施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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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
》 (】三)根据本部门人口!与计:划生育职责制定相】应的措?施与办法并》。负责组织实施和对】。下级督促《指导:
【 第二十—六条 ? 实行人口与—计划:生育情况《通报制度
》
】。 县级人民政府卫生!行政部门应当—。在每季?度末:将婴儿出生、—死亡和计划生育手】术,统计:数据通报同》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!政部门
【
: 县级人民】。政府公安《。机关应当在每季度】末将:。。新生儿户籍》登记资料通报同级】人口和?计划生育行政部门
!
【 县级人民—政府:民,政部门应当在每季度!。末将婚姻登记—和收养?登记相关资料通报同!级人口和计》划生:育行政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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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十七条 》 医疗、保健机【构住院分娩实行【实名登记制度产妇】分娩所在医》疗、保健《机构应当在》每季度末《将产妇姓《名等相关情况向当】地人口?和,计划:生育工作机构—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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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八条 乡!(镇)人《民政府、街道办【事处负责管理本【辖区的人《口与计划生》。育工作设立》。人口和?计划生育《工作:机构并配《备专:职计:划生育工作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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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:二十九条 》 村:(居:)民委员会应当依法!做好人?口与计划生育工【作将人口与》计划:生育工作纳入村(】居)民自治内容;村!(居)民委员会应当!有专人负责人—口与计划《生育工?作并合理《。。解决其报《酬,
?。
— 村:(居)民委员会实】行计:。划生:育公开制度在为申请!领,取再生一胎》生育证的已》婚育龄夫妻》。出具证?明前应当进行公【示应当对村》(居)民计划生【育违法行为》的处理?结果和社会抚养费征!收以及农村独生子女!、二:女户:绝育家庭受》。优待情况定期—。公布接受群众监督
!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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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村(居》)民委员会依法开】展下:列人口与计划生育】。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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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(》一)向辖区》。内村:(居)民《宣传人?口与计划生》。育的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和方针】、政:策普及人口》与,计,划生育科《学知识;
】
《 —(二)及时向人【民政府人口》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或者工?作机构通报辖区内人!口与计划生育工作】的情况?;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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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! (三)》维护实行《计划生育公民的合】法权益落实法律、法!规规定的《奖励与优《待,的规定;
!
, 【。 (四)组织村(居!)民参?与,。制定和实施人口【与计:划生育?工作方?案;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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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,(五)对《人民:政府及其人》口,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!开展:人口:与计划?生育工作实施监督
!
— ?在基层可以实行【人口与计划生—育,合同管理制度村【。(居)民委员—会可以与《已婚育龄夫》。妻签订计划》生育协议
!。
第三十】条 实行已婚【育龄妇女环》检、孕检制度由乡(!镇)人民政府、【街道办事处负责组】织实施
【
》 ,对符合法定生育条件!并已怀孕的妇女【村(居)《民,委员会或者乡(镇】)人民政府、街道办!。事处应当安排专人】负责孕期《随访服务
【
严禁!替代他人参加环【情、孕情检查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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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一?条 建立属地【管理、单位负责、居!民自治、社区服【务的城市《人口与计划》生育管理《机制:
— ? 市区?人民:政府、街道》办事处、居》民委:。员,会统一管理驻本辖】区各机关、社会团体!、企业事业单—位、其他组》织,以及工作、生—活在本辖《区的常住人口、【暂住人口的人—口与计划生育工作】承担宣传动员、监督!检查、?。组织协调《、综合服务》的职能
!。 城》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!作应当依托社—区、面向《家庭广泛《开,。展计划生育综合服务!
,
》 第三—十二条 》本省行政区域内的】机关:、社会团体、企【业事业单位和—其他组织负有做【好本单位人》口,与计划?。生,。育工作的《。责任保证奖惩与【优待等措施的落【实
《
实】行法定代表人—或者主要负责人人口!与计划生育工作责】任制单?位法定代《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!应当与?所在地?的县级人民政—府人口?和计划生育行政【部门签订人口—与计划生育》工作责任书
!。
第三】十,三条 人口和计】划生育、教育—、科:技、文化、卫—生、:民政、新闻出版、广!播电视?等行政部门》。应当组?织开展人口与计划】生育:宣传教?育工作
【
《 大众传》。媒应当开展》人口与计划生—育的社会公益性【宣,传
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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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第,三十四条《 人口与计划【生育统计工》作,必须严格执行统计法!律、法规的规—定任何单位和个人】不得虚报、瞒报、伪!造,、篡:改、:拒报人?。口与计划《生育统计资料
【
《
第—三十五条《 , 建立?人口与计划生—育工作?。监督和责《任追究机《制上级人《。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!府人民政府》对相关?部门、社会团体、】企业事?业单:位、村(居)民【委员会的人口与计划!生育工作职责履行】情况进行监》督,并对工作失职者进】行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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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三十六】条 : 对实?名举报或者匿名举】报,计划外生育线—索清晰?的人口?和计划生育行政部】门应当进行调—查;必要时可以组织!技,术鉴定有关单—位和个人应》。当予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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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技术鉴》定结果证明》当事人计划外生育】的技术?鉴定费用由当事【人承担?;技术鉴定结果证】明,当事:人未计划《外生育的技术鉴定费!用及当事人由此产生!的交通费《、误工费由人—口和计划生》育行政部门承担技】术鉴定收费按照本】。省医疗服务价格【手册中有关项—目和标?准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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