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》一章 总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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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《第一条? 为控制人口数量!。提高人口素质实现】人口与经济、社会、!资源、环《境的协调发展—推行计划生育维护】公民合法权益—促进家庭幸福—。与社会进步》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人口与】计划生育《法以:及其他有关法律、行!政法规?的规定结合本—省,。实际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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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条 户籍或者!居住在本省行—政区域?内的中国《公民、本省行政区】域内的机关、—社会团体、企—业事业单位》和,其他组织应》当遵:守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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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条: , 实行计划》生育:是国家的基》本国策公民有—。合法生育的权—利也有依法实行计】划生育的义务夫妻】双方在实行计划【生,育,中负:有共同的责任公民】实行计划《生育的合法权益受法!律保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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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励】。公民晚婚晚育提倡】一对夫?妻,生育:。一个子女;符合本条!。例规定条《件的可?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!个子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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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》条 开展人口【与,。计划生育工作应当】坚持与发展》经济:、帮助群众勤劳致富!、建设?。文明幸福家庭相【结合坚持与》增加:妇女受教育和—就业机会《、增进妇女健康、】。提,高,妇女地位相结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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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开展人口与计划】生育工作《。应当依靠《宣传教育、科—技进步、综合服务建!立,健全奖励《和社会保障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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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条 》 各级人《民政府及其工—作人员在《推,行人口与计划生育】工作:中应当依法行政文】明执法不得侵犯【公民的合法权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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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从》事人口与计划生育工!作的人员《依法执行公》务受:法律保护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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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六条 各【级人民政《。府应当?将人:口与计划生》育事业费纳入本级】。财政预算并》。逐步:增加投入增》长幅度应当高于【财政经常《性收入的增长—幅,度保证人口与计划生!育,工作的正常开—。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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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任何单位和个人不】得截留、克》扣、: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!。。工,作经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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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【级以:上人:民政府对《贫困:地区开展人》口,与计划?生育工作应当给予重!点扶持?
【 鼓励社—会团体、企业事业】单位、其《他组:织和个人为人口与】。计划生?育工:作提供捐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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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第七?条, :工,会、共青团、妇【。联和计划生》育协会等社会团【。体、企业《事业:单位、其《他组织?和公民应《。当协助?人民政府开》展人口与计划生【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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