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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四章 法律援助实】施
! 第二—十六条 》法律援助主》要包括下列形式:】。
】 (一)!法律咨?询、代拟法律文【书;
! , , , (二)【刑事辩护、刑事诉】讼代理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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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 (》三)民事诉讼代理、!。。行政诉讼代理—;
】 (】四):仲裁代理、》调,解代理以《及其他非诉讼法【律事务代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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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》五)公证援助、司法!鉴定援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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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六)法!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!其他形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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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【七条 《人民:法院应?当自发现被告人符合!通知辩护情》形之日?起三个工作日内通】。知法律援助机构指】派律:。师为其提供辩—护并在开《庭十日前将通知辩护!公函和起诉书或者判!决书:副本送交法》律援助?机,构人民?检察:院和公安《机,。关应:当自发现犯罪嫌疑】人符合通知辩护【情形之日起》三,个工作日《内通知法律援—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!提供辩护并将通知】辩护:公,函和采取强制—措施决定书》、起诉?意见书、起诉书副本!送交法律援助机构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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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【法院审理强制医疗】案件通知提供法【。律援助的应当自受】理强制医疗》申请或者发现被【告人符合强制医疗】条件之日起三个工作!日内将?通知代理公》函送交法律援助机】构;人民检察院申】请强制医疗》。。的人:民法院应当将—通知代理公函—和强制医疗》申请书?副本送交法律援助】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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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二十【八,条 法律援助机】构应:当自作出给予法【律援:助决定?或者:收到人民法院、【人民检察院》、公安机关通—知公函之《。日起三?个工作?。日内根据法律援【助案:件,。的,。性质、难易程度【。以及受援人》的意愿?、法律援助人—员的专?业特长?等因:素指派或者安排法】律服务机《构,。或,者法律?援助人员提供法律】服务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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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对》刑,。事诉讼中《人民法院、》人,民检察?院和:公安机关《通知辩护犯》罪嫌疑人、被—告人:可能被判《处死刑的法律援助】机构或者律师事【务所应当《指派或者安排具【有刑事辩护执—业经历的《律师提供法律—。援助
】 《第二十九条 — ,法律服?务机构不得拒绝法律!援助:。机,构的:。。指派不得拖延安排本!机构的法律》援助人员提供法律援!助
【 法律—。援,助人员?。无正当理由不得拒】绝接受、拖延—或者:擅自:终止法律援助—不,得将承办《的法律援助案件转交!他,人办理不得收受任】何财物或者牟取【其他不正《。当利益不得对受【援人隐瞒案件—基本情?况或:者泄:露,。案件:当事人?隐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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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第三十》条 : 受援人有权向法】律援助机构、法【。律援助人员了—解法:律援助?。。案件的进展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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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有证据】证明法律援助人【员不依法履行义务】的受援人可以要【。。求法律?援助:机构更换;》经审查确认后法律】援助机构应当重新】安排法?律援助?人员为?受援人提供法律【援助
! : 第三十一条 【 遇有下列》情形之?一的法律援助—。。人员应当向法律援助!机构报告;法—律援:。助,机构经审《查,。核实的应当终—止该项法律援助【:
! ? (一》)受援?人的经?济收:入状: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!法律援?助条件的;
【
— ? (《二)案?件终止审理或者【已被撤销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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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: 《 (三)受》援人又自行委托【律师或者其他代理】人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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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四)受援【。人要:求终止法律援助【的但人?民法院、人民检察】院和:公安机关通》知辩护?。的除:外;
》
! (五)》受援:人以欺?骗、隐?瞒或者?其他不?正当手段获》得,法律援助的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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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(【六):受援:人隐:瞒与法律援》助案件有关的重大】情况或者不》协,助、不配《合法:律援助人员导致【法律援助难》以开展?的
】 , 终止法律援助的!。法律援助机构—应当书面通知受【援人和法律援助人】员并:说明理由受援人【有异:议,的依照?本条例规定》的法:律援助?。决定异议申请和处理!程序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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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三十二条 —法律援?。。助人:员,办理法律援》助案件?。需要查阅、复制【有,。关档案资料》的国家机关、事业】单位、社会团体及其!他组织应《当予以?配,合和协助不得收取】或者以其他名—义变相收取》档案:资料查询费、调阅】。保护费、咨询服务费!。、复制费、证明费】等利用档案资料费用!
— , , 第三十》三条 法》律援助机构可以根】据法律援助人员的】。申请委托异地法律】援,助机构办理调—查取证等法律事务】被,委托的?法律援助机构应当】予以协作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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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三—十四条 》法律援助人》员应当自法律援【助案件办结后三十日!内向法律援助机构】。。提交有关《的法律?文书副本《和结案报告等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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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法律援助机构应【当自收到前款规定】的材料之日起—三十日内进行—审查经审《查发现不符合规【定的应当通知法律援!助人员及时进行补正!
— : 第三《十五条 法律援助!机构应当《按,照相关规《定向法律《援助人员《支付办案补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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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法律援助办案补】贴标:准由:省人民政《府财政主管》部门、?司法行政《部门核定并》根据需要适时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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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》十六条 县—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!建立健全法律援助】案件质量监管与评估!制度制定法律援【助案件质量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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