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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—章 :法律援助申》请和审?查 《  —  : 第十五条  公】民就本条例第九条所!列事项申请》法律援助《的按照下列规定【提出: —     【。    (》一)就第一项至第六!项所列事《项申请法律援助【的依照国务院法律】。援,助条例第十》四条的有关》。规定提出《;,   】 ,  :。   (二)—就第七项《所,列事项?申请法律《援,助的向事故发生【地或者被请求—人,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!构提出; — ? ,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三)就《第,八项所列事项—。申,请法:。律援助?的向案件《发生地或者被—。请求人?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!构提出 》 ?     第十【六条  本条例【第十条、《第十一条所列人员】申请法?律援助的《向办案?机关所在地的—法律援助《机,构提出 】     》第十七条  申请】人就同一《事项向两个法律援】助机构?提出申?请的由最《先收到?申请的法律援—助机构受理;同【时收到申《请的:由收到申请的法律援!助机构在《三个工作《日内协商确定;【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!的上一级司法行【。政部门在《五个工作日内—指定受理 —   —  第十八条  】公民申请法律—援助由本人或者【其近亲?属、:法定代理人、—委,托代理人《到法:律援助机构当面递】交法:律援助申请;—确,有困难不方便当面递!交的可以采取—邮寄、?传真等方式提—出法律援助申请 !   —  法律援助机构应!当设立专门窗—口方便?公民申请《法律援助《有条件的《法律援助机构可以通!过接受网上申—请、上?门服务等方式受理公!民提出?的法律援助申—请 :     !第,十九条  公—民申:请法律援助事—。项,符合本条例第—九条至第《十一:条规:定且有?下列情形之一的【法律援助机构可【以先:行提供法律援助:】 ?  《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一》)距诉讼、仲裁法定!时效届满不足七【。日的; 》 , :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二)?。需要立即申请财产】保全、证据》保全或者先予执行】的;: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三【)其他紧急或者特殊!情况: ?    — 受援人应当—在法律援助机构【。确定的期《限内补?交,。有关证明材料法【律援助机构经—审查发现不符—合法律援助条件【。的应当终止》法律援助 ! ,  : , ,第,。二十条 《 ,公民申请代理、刑】事辩护和公证—、司法鉴定的—法律援助应当提【供下列材《料,:  】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法:律援助申请》表填写申请表确有困!难的可以口头申【请由法律援助机【构或者转交申请的】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代!为填:写; 【    《。    《 (:二)居民身份—证或:者其他有效的身【。份证明代理人代为】。提出申请的应—当提供代理》证明; 】 ,  :  :    (》三)经济困难证明;! 《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四)》与所申请法律援【助事项有直接关系的!材料  !   法律援助【机构收到《法,。律援助申请后应【当,向申请?人出具?材料接收凭证 !  《   第二十一【条  经济困难证明!应当载明申请人家庭!人口、就业状况、】家,庭财产?、家庭人均收入等】信息由申请人住【所地或者经》。常,居住地?乡镇人民《政府、街《道办事处出具 【 》  :  乡镇人民政府】、街道办事》处应当?自,收到公民要求出【具,经济困难证》明的申请《之日:。起三个工作日—内完:成审查对符合—条件的出具证明【;对:不符合条件的—书面说?明理由 《 ? :    第二—十二条  公民【。申请法律援助符合下!列条件之一的无需】提,交经济困难证明但】应当提供相应证【件或者?。证明材料: 【 ?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一!)属于农《村五保供养对象的】; 》  ?       (二!)领取城乡居民【最低生活《保障金或《者其他经县级以上人!民政府?民,政主管部《门认定为困难家庭】的; ?    】     (三【。)重度残疾的; ! ?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— ,(四)由《政府或者《慈善:机构出资供》养的;?   】。  :   ? (五?)依靠政府或者单位!给付抚恤金生活【的;: 《。。 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(六)进城务工】的农:村居民请求支付劳】动报酬或者工伤【赔偿金的; 【 ?   ?    《  (七)主张因】见义勇为行为—产生民事权益的; !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八)!因意外事件、重大疾!病、自?然灾害?或者其他《特,。殊原因导《致生活出《现暂时困难》正在接?受政府临时救—。济的 】    第》。。二十三条《  法律援助机【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!后应当进《行审查根据下列情】形作出处《理: 《 :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(一)—对符合条件但不属于!本机:构职权范围的应当】即时告知申请人向有!关法律援《助机:构申请; 》 ?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二)《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!。应当一次性告知申】。。。请人:需要说明或者补充】的,材料申请人未按【照要求说明或者补充!的视为撤销申请;】 : ?   ?      (三】)对申请材料齐全并!经现场?。审查符合法》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及!时,作出给予法律—援助的决定》。;对:不能现场审》查作出给予法—律援助决定的应当自!收到法?律援助申《请之日起五》个工作日内》作出是否给予—法,律援助的《决定;依法作出不予!法律援助决定的应当!书面告知《申请人理由 】 ,    》。。 第二十四条 【 ,。申请人对《法律援助机》构作出的不》予法律?援助:决定:有异议的《可以自收到》决定之日起七个【工作日?内向确?定该法律援助机构的!司法行政部门提出】 《     —司法行政部门应当自!收到异议之日起五】个工:作日内进《行审:查经审查认》为,申请人符合法律援助!条件的应当以书面形!。式责令法律援助机】构在:三个工?作日内?。对申请人提供—法律援助并书面告】知申请人;认为不符!合,。。法律援?。助条:件的:应,当,维持不予《法,律援助的决定—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理!由 —   ?  第二十》五条  人民—法院:已经提供司法救【助的公?民向法律援助机构】申请法律《援助:的法律援助机—构应当提供法—律援助?;正在?。。接受:法律援助的公—民向人民法院—申请司法《。救助的人民法—院应当提《供司法救助 —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