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—章 总则
》。
—
《。 第一条 为了加!强城乡规划管—理,协调:城乡空间布局改【善,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!济社会全面》。协调可?持续发展根据中【华人民共和国—。城乡规划法和—有关法律、行—政法规的规定结合】本省实?际,制定:本条例?
! ,第二条 本省行】政,区域内城乡规划【的制定、《修改、实《施和监督《。检查以及规划—区内的建设》活动必须遵守—本条:例
:
:
— 本条例所称—城乡规划包括—城镇体系《规划、城市》规划、镇规》划、乡规划和村庄规!划城镇体《系规划分为省域【城,镇体系规划和—区域性城镇体系【规划:城市:规划、镇规划分为】总,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!细规划?分,。为控制性详细规划】和修建性详细规【划
! 本条《例所:称规划区是指—城市、镇《和村庄的《建成区以《及因城乡建设和【发,展需要必《须实行规划控制的】区域
?
!第三:条 城市、镇【和乡应当依照—本条例制定城—乡规划
】。
县—级,。。以上人民政府根【据本:地农:村经:济社会发《展水平按照》因地:制,宜,、切实可《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!定村庄规划的—区,域在:确定区域内的村庄】。应当依照本》。条例制定规划
!
县级!以上:人民政府鼓励、指】导前款规定以外区域!的村:庄制定村庄》规划
《
?
第—四条:。 :制定和实施》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!乡统筹?、合理布局》、节约土《地、:集约: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!的,原则;坚持以人为】本、关?注民生注重提—高城乡服务功能改善!。城乡人居环》境;注重近》期建设与《长远发展相结合【局部利益与整体利】益相结合《建设发展与》环,。境保护、历史文化】遗产保护、自然资源!保护相?结合现代化建设与保!持传统风貌相—结合并符合区域人口!发展:、国防建设、—防灾减灾和公共卫】生,、公:共安全?的需要
【
第【五条 县级—以上人民《政府应当加强对【城乡:规,划工作的领导统【。筹城乡建设和发展
!
:
城市!、县:。人民政府设立的城乡!规划委员会负责对】涉及城乡规划编制】和实施的《重大事项进》行审议为本级—人民政?府的规划决策提供】依据
》
》 , 乡、?镇人民政府负—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!关城乡规划工作
!
:
《 各级人》民政府应当将城【乡规划的编制和【管理经费纳入本级】财政预算
】
第【六条 ?。 省:人民政府《城乡规划《。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!城乡规划管理工【作
?
【 城市、县人—。民政府?城乡规划主管部【门负责?本行政区域》内的城乡规》划管理工作;设区的!市人民政府城乡规】划,主,管部:门可以在《开发区等特定—地,区设立派出机构
】
】 乡、镇《人民政府应当—确定:相关机构或》者专:。人,负责本行政》区域内?的城:乡规:划管理工作城市、县!人民政府城乡规划】主管部门在》乡、镇设立派出机】构的乡、镇人民政】府应当会同》。其做好城乡规划的管!理工作
》
《。 县级以上人!民,政府发展改革、【工业信息产业、国土!资源、农业、—水利、林业、—。交通运输、财—政、民政、环—境保:护、公安消》防,、人防等主》。。管部:门、机?。构应:当按:。照各:自职责?依法做好城乡规划管!。理的相关工》作
:
《
第七条】 经依法批—准的:城乡规?划是城乡《建设和?规划管理的依据【未,经法定程序不得【修改:各项建?设活动应当》符合经依《法批准的城乡规【划
—
第八条 ! 任何单《位和个人都应—。当遵守经依法批准】并公布的城乡规【划服从?规划管理
—
】任何:单,。位和个人都有—权就涉及其利害关】系的建设活动是否】符合规划要求向城】。乡规划主《管部门查询》城乡规划主管部门】。。应,当按照政府信息【公,开的:有关规定提供相关】信息
》。
【任何单位和个人【都有权向城乡规划】主管部?门或者其他有—关部门?举报、控《告违反?城乡规划的》行为
?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