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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章 罚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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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十六条【 ,。 , 未?经批准擅自》兴,建殡葬设施的由民】政部门会同建设【、土地行政》管理部门予》以取缔责《令,恢复:原状没?收违法所得并—处违法所得1倍【以上3?倍以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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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二:十七条 《 将《应当火化的遗—体土葬或《将,骨灰装?棺土葬的或者—在公墓?、公:。益性墓地以外—建坟的?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!改正拒不改正的【可,。以强制执行所需费】。用由当?事人承担强制执行】时当地街道办事【处、乡镇人民政府】和,死者生前工》作单位应协》同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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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八条! 火》化区内?医,院,不及时通《知,殡仪:馆接运遗体或—殡仪馆?接到通知后12【小,时,内不接运《遗体造成棺》殓土葬的《由卫生、《民政部门分别对责】。任人:给予行政处》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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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九条! : 违反《本,办法有下《列行为之一的—按下列?。规定分别给予处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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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制【造、销售不符合国家!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!的由民政《部门会同工商行政管!理部门责令停止【制造、销《售可以并《处制造、销售—。金额1倍以上3倍以!下,的罚款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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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 (二)制—造、销售封》建迷信殡葬》用品的由民政部【门会同工商行—。政管理?部门予以没收可以】并处制造、销售【金额1?倍以上3倍以—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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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? 第三十条 !公墓墓穴占地面积】。超过标准的由民【政部门责令公墓服】务单位限《期改正没收》违法所得《可,以并处违《法,所得1倍以上3倍】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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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检】不合格?的公:墓、公益性墓地【由,民政:部门责令其限期【改正逾?期不改?的追究殡葬管理处】(所)?或,村委会领导的责【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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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十一条 —。 将墓穴或骨【灰,存放格?位,。。进行倒卖的》由民政部《门会同工商行政管理!。部门:予以制?。止没收违法》所得并处销售金额】1,倍以上3倍》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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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三十二《条 《 办理丧事活—动违反本办法第二十!三条规定的由—民政部门予以制止;!构成违反市容—环境卫生和交—通,管理行为的由城建、!公安部门依》法处理;违反—治安管理规》定的由?公安部?门依法给予治—安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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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第,三,十三条 【阻碍:殡葬管理人员—依,法执行公务聚众闹事!违反治安管理规定】的由公安部门依法】给予:治安处罚;》。构成犯罪《的依法?。追究刑事责》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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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三十四条 》 , 殡葬《管理人员滥用职权、!徇私:。舞弊、索贿》受贿、玩忽职—守的由主管部门给】予行政处分;—构成:犯,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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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第?三十五条 【 ,殡葬服务人员违反操!作规程造成重大【事故或不良影—响,的由民政部门追究】殡葬管?理处(所)》领导和直接责任人】。的责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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殡【。葬,。服,务,人员利用工作之【便索:要、收受《财物:的,应当退赔《并,由,民政部门给》予,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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