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二章 生产经营单位!的,安全生产保障 ! ?。 ,   ?  :第十:二条  《生,产经营单位》应当:具备下列安全—生产条件 —    【     (一)】生产:经营场?所和设备、》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!产法律、法规—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!准、行业标准—。或者地方标》。准,的要求; 》    】 ,  :  (二)》安全生产规章制【度和操作《规程健全; — ? : 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(三?)保证安《全生产所必需的资】金投:入; 《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四)!具有本条例第十【六条规定的安全生】产管理机构或者【配备:、委:托安全生产》管理人?员; — :  :  :   ? (五)主》要,负责:人和安全生产管【理人员?具备: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!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!管理能力;》 ,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(六)从》业人员应当经过【。安全:生产教育《和培训合格特种作】业人员依法经专【门的:安全作?业培训并取》得特:种作业?操作资格证书; 】 》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七)为从业人员【配备:符,合国:家标准、《行,业标准或者地方标】准的劳动防护用品;!。 ,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(八)为从业人!员提供符《合国家规定的职【业安全卫《生条件对从》事有职业危害作业】的人员?定期进行健康—检查; 》 《 , ,    《  (九)》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!他安全生产条件 !     生!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前!款规定的安全生产】条件的不得从事生】产经营活动 】 ?  :  第十三条 【 矿山?、建筑施工单位和危!险化学品、》烟,花爆竹、民用爆【炸物品的生产单【位进行生产前应当依!法,向有关部门申—请领取?安全生产许可证【;未取得安全生【产许可证的不—得,从事生产活动— 《    》 第十四条  生产!经营单?位的:负,责人应当依法履行安!全生产管理职责【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!理部:门和有关部门的监】。督,检查:接受工会、从业人员!对安全生产工—作的民主监督—主要: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!。生产工作负》全面领?导,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!负责人对安全生产】工作负直《接领导责任;其他负!责人对分管》。业务范围内的安【全,生产工?作负相应领导责任】 : ?   ?  第十五条  】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!定下列安全生产规章!制度 —   《 ,     》(一)全员岗位安全!责任制度; 】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二)】安全生产教育和培】训制度; 【    —。     》(三)安全生—。产,检,查制度?;   !     》 (四)具有较大】危,险因素?的生产经营场—所,。、设备和设》施的:安全管理制度;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五》)危险作业管理制】度; 【   ?   ?   (六》)职业?安全卫生制度;【 , , ,    — ,    (七)【劳动防护《用品使用和管—理制度; —   —      (【八,)生:。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!和整改?。制度; 《。 《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(九)生!产安:全事故?紧急处置规程; !      !  : (十)生产安全】事故报?告,和处理?制度; 《   【   ? ,  (十一)安全】生产奖励《和惩:。罚制度; — :   《   ?   (十二)其他!保障安全生》产的规章制度 【  —   第十》六条  矿山、建】筑施工?单位:和危险物品的生产】、经营、《储存单位应当设置】安全生?产管:理机构或者按照不】低于从业人员1【%的比例配备—专职:安全生产管》理人员煤矿》企业:至少应当配》备5:名安全?生产管理《人员  !   前款规定以】。外的生产经营单位从!业人员超过300】人的应当《设置安全《生产:管理机构或者按照不!低于从业人》员5‰?的比例配备专职安】全,生产:管理人员;从业【人员在300人以下!。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!兼职安全生》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!具有国家规定的相】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!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!生产管理服务 !    — 生产经营》单位依照前款规【定,委托工程技术人【员,提供安全生产管理】服务的保证安—全,生产的?责任仍由本单位【负责 —     第【十七条?  矿山《、建筑?。施工单位和危—险物品?的生产、经营—、储存单《位的主要负责人和】安全生产管》理人员经依法取得相!应资质的安全培训】机构培训并》由安:全生产监督》管理部门或者其【他负有?安全生产监》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!照职权考核合格发给!安,全资格?证书:后方可任职考—核不得?收取费用 》    】 其他生产经营【单位主要负责人【、安全生产管理【人员应当参加安【全培训具《。备,与本单位所从—事的生产《经,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!产,知识和管理》能力: 《     第【。十八条  生产经】营单位?应,当对下列从业人员进!行上:岗前的安全生产教】育和培训 【      】   (一)新进】从业人员; 【   —。  :    (二—)离岗1年以—上,的或者换岗》的从业人员; !     【 ,   (三)采【用新工艺、》新技术、新材料【或者使用《新设备后的》有,关从业人员 — 《   ?  生?产经营单位应—当对在岗的从—业人员定期》进,行安全生产教育和】。培训 ?    】 未经安全》生产教育和培训合】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!岗作业 !    第十—九条:  具备《安全培训条件—的生:产经营单《位对:。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!以本单?位培训为主也可【以委托具有相—应资质?的安:全培训机构》进行安全培训 【 ? ,  :  : 不具备《安全培训《条,。件的生产经》营,单位应当委托具有】相应资质的安—全培训机构对从【业人员进行安全【培训 《     】第二:十条  生产经【营单位新建、改建、!扩建工程《项目(以下简称建设!项目)应当严格按照!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!主,体工:程同时?设计、同《时施工?、同时投入生产和】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!与管理安全设施【投资应当纳》入建设项《目概算 —  《   ?矿山建设项目—和用于生产或—者储存危险》物,品,、使用危《。险,化学品等高》危险行业的建—设项:目以:及具有较大安全风险!的建设项目在按照】国家有?关规定报送安—全生产?。监督管理部门或者】有关部门《审查:。。。。安全设施设计时【建,设单位应当提—供建设?项目:的,安,全条:。件,论证和安全》评,价报告审查部门【及其:审查人员《对审查结果负责未】通过设计审查的【建设项目有》关部门不得办—。理,行政许?。可手续企业》。不得:开工建?设  】。 ,  前款规定—的建设项目》竣工投入《生,产或者?使用:前应当按《照法律、行政法【规的规?定对安全《设,施进行验收;验收合!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!使用验收部门及【其验收人员对验收】结果负责 》 》    第二十一】条  ?下列安全设》施、设备《以及场所《生产经营《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!律、法规的规定进】行检测、《检,。验 ?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一)地【下矿:井,提升、运输、通风】、排水、《供配电、煤矿瓦斯检!测监控系统;— —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】(二:)生产、《。经营:、,储存危险物品的场所!; : 《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【(三)露天》矿山边坡、尾矿【库坝; 》 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 (四)特种【设备:;, 《 :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,)其他?具有较大《危险性?或者危害性依法【需要进行检测、检】验的安全设施、【设,备以:及场所 】     依照前】款规定进行的检测、!检验结果应当报安全!生,产,监督管理《部,门和:。其他负有安全—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!部门备案;属煤矿】企业的?报煤矿安全监察【机构:和,煤矿安全监管部【门备案 —。 :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二,条  ?矿山开采、建筑施】。。工、交通运》输、危险化学品、】烟花爆?。竹、民用《爆炸物?。品的生产企业实行安!全费用提取制—度以保障安全生【产资金投入安—全费用?提取与使《用管理?。的具体办法由省人】民政府安《全生产监督管—。理部:。门、财政部门—。制订报省人民—。。。政府批准 !。     安全【费用应当专》。。。户储存专项用于安】全生:产并接受安全生产】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!督检:查 —     第二十】三条  《矿,山、建筑《施工、交通》运输、危《险化:学品、烟花爆—竹,、民用爆炸物品等生!产经营单位按照【国家有关规定实【行安全生产风险抵】押金制度 】     安全生!产风险抵押金用于】本单位事故抢险和】善后处理;因关【。闭、破?产等:。原因终止生产经营】或者转为前款规定以!外行:业的安全生》产风险?抵押金?应当予以退》还  】   第二十四条 ! 生产经营》单位应当《对重大危《险源采?取下列监控措—施 》    》。     (—一)建立运行管理】档案; 《    】 ,    (二)定期!进行检测、检验;】 , ,。      !   (《三,)定期进行安全评估!;   !   ?   (四)定【期检查安全》状,况;:    ! ,    (五)制定!应,急预案?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! : :    《 生产经《营单位?应当至?少每:季度向安全生产【监督管?理部门和《其他负有安全生产】监督:管理职责的部门【报告一次重大危险源!监控措施《的实施?情,况 : 》   ? 第二十五条  】生产经营单》位的安全生》。产管理机构或—者,安全生?产管理?人,员应当根据》本单位的生产经营】特点:对安全生《产,状况进行经常性【检查对检查》中发现的事故隐【患等安全问题—应当立即处理;【不能处理的应—当,及时提出《处理意见报》本单位有《关负责人《并跟踪整改》情况记录在案 【 ,     】生产经营单》位应当对检查中发现!的事故隐患等—安全问题制》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!。措施并明确专—人负责;对不能【立即整?改消除的应当报告】安全: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!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!督管理职责》的部门 】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六条 》 禁止生产经营单】位安排未成年—人,从事接触有毒、有】害、易燃、易—爆等危险《物品的劳动》以及其他危险性劳动! : 《。 ,   禁止》生,产经营单《位,使用学校《、幼儿园的》房屋、场地》从事:有毒、有害、易【燃、易爆《等,危,险物品的生产、【经营、?储存活动;禁止【将教学场地》作为机动车停—车场:   】  禁止生产经【营单位将有毒、【有害、易燃、易爆】等危险物品的—生,。产、经营、储存场所!设置在居民区、学校!、医院、集》。贸市场及其他—人员密集场所的【安全距离内》 》     第—二十七条  旅【游景区(点)管【理单位和经营者应】当加强旅游安全【管理完善《旅游安全防护设施制!定事:故应急?救援预案做好旅游】预测预?报和游人《。。疏导:工作 —。 :    第二十八条!  生产经营—单位必?须依法?参加工伤保险按【时足额为《从业:人,员缴纳保《险费 —。 , ,    提倡—生产经营单》位为高空、井—下,、高温、有》。毒、有害、易燃【、易爆等危险作业岗!位的从业人员办【理意外伤害保险或】者雇主责任》保险法律《。、行政?法规对煤矿、—建筑施工等生产经营!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!岗位的从业人—员办理意外伤害保】。险另有?规定的适用其规【定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