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一章 总 则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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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! 为了维《护被征地《农民:和农村集体经—济组织的合法权【益保障被征》地农民的生》活和长远生计规【范征地补偿安—置工作?根据中华《人民共和国物—。权,法中华人民》共和:国土地管理法中华】。人民:共和:国,社会保险《法等法律、》法规结合本省实【际制:。定本办?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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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二,条, 本办法所称征地!补偿和被征地—农民:社会保?障是:指国:家将农民集体所有】的土地?征收后依法给—予被征地农民—和,农,村集体经济组—织,补偿:安排被?征地农民的社会保】障费用将被征地【农民纳入城乡—社会保障体系的【行为:
! 第三条 本【。省行政区域内的征】地补偿和《被征地?农民社会保障适【用,本办: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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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四,条 ?被征地农民社—会保障?应当遵循即征即保、!应保:。尽保、分类》施,保、逐步提高的原则!与促进就业相—结合将被征》地农民?纳入城乡《。。社会保障体系确【。保被征?地农民原《有生:活水平不《降低长远生计有保】障
! 第五条 被征!地农:民应当从《征地前在拥有该【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!。组织:内享有?土,地承包经《。营权、?承担农业义》务的成员中产生原】土地承包《经营权人享有—优先权具体办法【。由市、县(》市)人?民政府?制,定
【 《被征地农《民的:名单由被征地的农村!集,体经济组织商定后】提,出经乡(《镇)人民政府—审核并在《被征地农村集—体经济组《织所在地公示后【报市、县(市)人】民政府?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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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六条: 县级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统一负?责本行政区域内【的征地补偿》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!障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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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市、县(市)有【关部: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!做好相关工》作 乡(镇)—人民政府应当配【合做好征《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!社会保?障的相关工作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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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条 ! 省国土资源、人力!资源和?社会保障、监察、】财政、农业、民政】、审计等《部门负责对征地【补偿和被征地农【民社会保《障工作的《监督、协《调和指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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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八条 根据】土,地价值和经济—社会发展水平—。全省以县级》。行政区为《单,位划分为四类地【区(见附表)执行相!。应的征地补偿—标准:征地补偿标准应当根!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!和物价变动、被征地!农民社会保障标准等!情况确定并适—时调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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