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信,访事项的处理—
】 , 第二十二条】 各级国》。。家,。机关及其工作人【员办理信访事项【应当恪尽职守—、秉公?办事查明事实、【分清责任宣传—法制:、教育?疏导:及时妥善处理不【得推诿、敷衍、拖】延
【 , 信访人反【映的情况《提出的?建议、?意见有利于》国家机关改进工作】、促进国民经—济和社会发展的有】关,机,关应当认真研究论】证并积极《采纳:
! 第二十三》条 : 各:级国家?机关收到信访事【。。项应当予《以登记录入信访【信息系统并区分情况!在十:五日内按《照下列方式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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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《对本机?关依法应当处理的应!当直接?处理;
》。
【 (二)《 对:依法应当由》下,级机关处理》的应:当转送下级》机关办理上级—机关认为有必要【直接处理的可以直】接处理;《
【 (三)—。。对依法应《当,由其他机关处理【的,应当:转送其他机关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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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!对已经或《者,依法应当通过诉【讼、仲裁、行政复】议等法定途径处理】的,应当告知信访人【依照法定程序向有】关机关提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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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。二十四条 有【权直接处理》的机关收到》信访事项后能够【当场答复是否受理的!。应,当当场?。书,面答复;不》能当场答复》的应当自《收到信访事项之日】起十五日内书面【告知信访人是—否受理?不受理的应当书面】说明理由重复信访、!。信,访人姓名(》名,。。称)或者联系方式】不清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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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五条 【各级国家机关及【其工作人员不得将】信访人的检举、【揭发: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!或者转给被检举【、揭发的人员—或,者单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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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二?十六条 各【。级国家机关调查处】理信访事项应当听】取信访人陈》述事实?和理由;必要时可以!要,求信访人《说明情?。况提供有关证明材】料;需要进一步【核实有关情况的可】以,依法向?有关组织《和人员调查、取【证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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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对重:大、:复杂、疑难信访【事项必?要时可以《举,。行听证听《。证应当公《开举行?通过质询、辩论【、评议、《合议等方式》查明事?实分:清责任信《访人和有关》国家机关应当出席】听证会陈述意见【出示证?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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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七条 对!信访事项《。有权处理的》国家机?关经调查核实应【当依照有关》法律:、法规?。。、规章及其他有【关规定分别》。作出:以下处理并书面答】复信访人
】。
(一)!请求:事实清楚符合—法律、法规》。、规章或《者其他有关规—。定的:予以:支持;
》
《 《(二)?请求事由合理但【缺乏法律、》法规、规章或者其】他有关规定依据的】应当对?信访人做好》解释工作;
【
【 (三)《请求: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!符合法律、法—规、规?章或者其他有关【规定的不予支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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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有权处理的国【家机关?依照:前,款第(?一)项?规定作出支持—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!督促有?关机关或者》单位:限期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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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二十八条 —信访事项应当自【。。受,理之日?起六十日《内处:理完:毕并:将处理结果书面【答复信访《人;情况复》杂的经本《机,关负责人批准可以】适当:。。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!期限不得《超过三十日并告【。知信访人延》期理由?法律、法《规另有规定》的从其规定
【
— 第二《十九:条 : 办理信》。。访的工作人员—与信访事项、信【访人有直接利害【关系的应当回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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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,三十条 信【访人对行《。政机关作《出的信访事项处【理意见不服的可以】依照国务院信访条例!的有关规定》申,。请复查、《复核:
【 信《访人对复核意见不】服仍然以同一事【实和理由《提出投诉请求—的予以终结处—理各级行政机关不】再受理信访人所【在地人民政府—或者有关机关应【。当依法进行》疏导、教育做好稳】定工作
》
《 《。第三十一条》。 : 对地方国家权【力机关交办的—信访:事项,有关机关应当!。认真办理,并—按照规定期限—反馈办理结》果国:家权力机《关可以对《办理情况进行督【办促进有关机关解决!人民群众合理的【信访请求
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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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三十?。二条 ? 县级以上各级国家!机关信访《工,作机构可以依法【。对转送、交办的有关!信访事项的办理情】况进:行督查督查》。。可以采取阅》卷审查?、听取汇报或者直接!。调查等方法进行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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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级【国家监?察机关依法对有关机!。关重要?信访事项《的,办理情?况进:行监察
》。
第!三十:三条 县—级以上各级国家【机关信访《工作机构可以对【所督:办的:信访事项的》处理提出改》进建议收到改进建议!的,机关应当在三十日】内书面?。反馈:改进情况《
】 县?。级以上各级国家【机关信访工作机【构对信访人反—映,的法律性和重要政策!性,问题:应当及时向本—。级国家机关报告并提!出对策?性建议
【
? 县级以上【各级国?家机:关信访工《作机构?对,在信访工作中—推诿、敷衍、—拖延、瞒报、弄虚】作,假以及渎职、失职造!成严重后果的国家】机关:负,责人及工作人—员可:以向:有关国家机关提【出给予行《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!的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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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—四条 《 县级以上各级【国家:机关信访《工作机构应当—定期:向下一级机关—信访:工作:机构通报信访事【。。项的转送、交办【、督办的情况;下】。一级机关信访工【作机构应当定期【向上一?级机关信访工作机构!报告转送、》交办、督办信—访事:项的处理情况—。;有关国家》机关应?当相互通报信访【事项:的受理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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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五条 对重】大、紧急《。的信访事项和—信访信息公民、法人!和其他组织》可以就近向有关国】家,。机关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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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有关国【家机关接到报—告后应当立》。即上报并在职—权范围内依》法及时采《取措施果断妥—善处理防止不—良,影,响的产?生、扩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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