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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五章 机构和人】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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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】三条 《县级以上地方人【民政府?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!责和统计任务的需】要设立从事统计【工作的机构或者明确!承担:综合统计《工作职责的机构【配备相适应的—统计人?员并指定统》计负责人《在本级人民政—府统:计机构的《指导下负责本部【门、本?行业的统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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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国《。家级和省级开发【园,区根据?经济和人口》规模明确承》担统计?工作职?责的机构配备—相适应的统计人员】负责统计资料的搜集!、整理、《汇总、上报》以及催报《。、查询和《数据核查《。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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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三十四》。条 乡镇人—民政府和《街道办?事处根据经济—和人口规模明确承担!统计工作《职责的机构配备相适!应的统计人员负【责本区?域统计工作的组【织实施、管理、【协调履?行政府?综合:统计的职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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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基层群众性自【治,组织应当《。指定专人《负责统计工》。作,
【 第《三十五?条 政府统计机构!、统计人员应当依】法履行职责如实【搜集、报送统计资】料不得伪造、篡改统!。。计资料不得以任【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!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!统计资料不》得有其他违反法律、!行政法?规和本条例规定的】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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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—府统:计,机构、统计人员【对其负责搜集、审】核、录入的统计资料!与统计调查》对象报送的统—计资料的一致—。性负责
! , 第三十六条】 政?府统计机构》、,有关部门应当对统计!人员开展统计—专业培训和职业【道德教育《提高其综合素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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统!计人员?应当接?受,统计继续教育提高】业务素质《和职业道《德,水平: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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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统计人?员所在?单位应当支持和保障!统计人员接受—统计继续教育参【加统计专《业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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