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章? 机构和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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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 第三十》三条: 县级以》。上地方人民政—府有关部门根据【各自职责和统计任务!的需要设立从事统】计工作的机构—或者明确承担综【合,统计工作职责的机构!配,备相适应的》统计人员并指—定统计负责》人在本级《人民:政府统计机构—的指导下负责—本部:门、本行业的统计工!作
】 国家》级和省级开发园区】根据经济和人口规】模明确承担统—计工作职责的机构配!备相适应的统—计人员?负责统计资料的【搜集、整理、—。汇总、?上,报以及催报、查【询和数据核查—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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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,十四条 》乡镇人民政府和街】道办事处根据经济】和人口规模明确【承担统计《工作职?责的机构配备—相适应的统计人员】负,责本区域统计工作的!。。组,织,。实施、管理》、协调?履行政府综合统计的!职,能
【 , 基层群众性自!治组:织应当?。指定专人负》责统计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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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】三十五条《 政府统计机构、!统计人员应当依法】履行职责如实—搜集、报送统—计资料不得》。伪造、?。。篡,改统计资料》不得:以任何方式要求任】何单位和个人提【供不真实的统计【资料不?得有其他违反—法律、行《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!的行为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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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政府统计机【构、统计人》员对其负责搜集、】。审核、录入》的统计资料与—统计调查对》象报送的统计资【料的一致性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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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三十六】条 ?政府:。统计机?构、有?关部门应当对—。统计人员开展统【计专业培《训和:职业道德教育提【高其综合素质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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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统计《人员应当接受统计继!续教育提《。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!德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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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统计人员所》。在,单位应当支持和保】障统计人《员接受统《计继续教育参—加统计专业》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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