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—章 :机构和?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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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三条? 县级以上—地方人民政府有【关部门?根据各自《职责和?统,计,任务的需《要设立从事》统计:工作的机构或者明】确承担综合统—计工作职责的机【构配:。备相适应《的统计人员并指定统!计负责?。人在本级人》民政府统计机构的指!导下负责本部门、本!行业的统计工作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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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国家级?和,省级开发园》区根据经《济和人口《规模明确承担—。统计工作职》责的机构配备相适应!的统计人员负责统】计资料的搜集、整理!、汇:总、上报以》及,催,报,、查询?和数据核查工—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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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第三十四【条 乡镇》人民政府和街道办】事处根据《经,济和:人口规?模明确承《担统计工作职—。责的机构配备相【适应的统计人员负】。。责本区域统》计工作的组织实施、!管,理、协调履行—政府综合统计的【职,能
【 《基,层,群众性?自治:组织应当指定专人负!责统计工《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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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三十五《。条 : 政府?统计机构、统计人员!应当依法履行—。职责如实搜》集、报送统计资【料,不得伪造、》篡,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!何方式要《求任何单位和—。。个人提供不》真实的?统计资料不》得有其他违反—法律、?行政法规《和本:条例规?定的行为《
—。 政府统计】机构、?统计人员对其负责搜!集、审核、录入的】统计资料《与统计调查》对象报?送的统计资料的一】致性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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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三十六条 — 政府?。统,。。计机:构、:有,关部门应当对统【计人员开展统—计专:业培训和职业道德】教育提高其综合素】质,
【 统计人员应】。当接受统计继—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!和职业道德水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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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统计人员所!在单位应当支持和保!障统计人员接—受统计继《续,教育参加统计—专业培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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