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?
第一章 总 【则
?
》
《 第一条 为了】。加强统计管》。理和监督规范统计行!为维护统计调查对】象的合法权益保【障统计资料的真【实性、准确性、【完,整性和及时性发【挥统计服务经济社会!发展的?作用根?据中华?人民共和国统—计法等?法律、行政法—规结合本省》实际制定本条例
】
?
《 第?二条 《本条例适用于—本省行政《区域内地方各级人】民政府、《县级以上地方—。人民政府统》计机构和有关—部门组?。织实施的统计—活动与统计监—。督管理
! 《第三条 县—级以上?地方人民政府应当】加强对统计工作的组!织领导将统》计事业纳入本—地区国?民经济和社会—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统!计,机构加?。。强统计队伍建设【为统计工作提供【。必要的保《障确保统计工—。作正常?开展
《。
:
,
第—四条 县级—以,上地方人民政—府统计?机构(以下简称【政府统计机构)【负责本行政区—域内统计《工作:的组织实施、管理协!调和监督《检查
》
《 县级以上【地方人民政府有关】部门依?法组织、管理本部】门职责范围内的统】计工作?实施:。统计调查《
! 第五条 》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!政府:应当加强统计信息化!建设构建统计公共信!息系统和业》务平台支持和实现资!源共享、业》务,协同
—
: 省人民政府!统计机构应》当会同有关部—门对全?省统:计信息化《建设进行统一规【划推进统计信—息搜集、处理、【传输、存储技术【和统计?数据库体系》的现代化
!
政府统计!机构:。应当制定统计—信,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!建立和完善统计资】料备份系统保—障,统,。计资料?安全
《
【 第六条 —政府统计机构应当】建立统?计信用?制度定?期将政府统计调查】对象:依法履行统计义【务的:信用信息提供—给公共信《用信息机构》供社会公众查询
】
》 《第七条 地方【各,级人:民政府?和有关?。部门应当鼓励支【持、依法《规范:民间统计《调查:引导从事民间统计】调查活动的社—会中介机构等民间】统计调?查组织(以》下称民间统计调查组!织)参与政府统计】调查活动发挥—其,在促进经济社会【发展中的《作用
?。
【 地方各级—人,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!当扶持?统,计调查行业》。组织:发,挥其联系《。政府、社会的作用】。。促进行业的自律【和有序发展
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