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—。章 水土流失—。预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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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二条 地—方,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!关部:门应当按照水土保持!规,划采取预防措施保】护植被、涵养水源】组织植树造林—扩大林?草覆盖面积加强对】取土、挖砂、—采石等活《动的管理减少对【地表的扰动预—防和减轻水》土流失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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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十三条 》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!。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!物禁止?开,垦的陡坡地的范围由!。当地县级人民政府】划定后公告》。。并设:立标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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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在二十》五度以上陡坡地应】。当优先种植生—态公益?林;种植经济—林的应?当科学?选择树种合理确【定规模?种植林?木,应当采取等高条【垦、鱼鳞坑》等种植方式和—有,利,于水土保持的—拦,。水、蓄水、保水、排!水等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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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在二十五】度以下、五度以上荒!坡,地开:垦种植农作物和经】济林的?应当采取修建梯田、!水平阶、等》高条垦等《。种植方?式和坡面拦》水、排水等》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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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四条 在》山区、丘《陵区采伐林木—。的采伐?方案中应当》有水土保持措—施;采伐方案经【林业主管部门批准】后抄送同级》水行政主《。管部:门并由林《。业主管部《。门和水行政主—管部门监督》实,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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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第十五条《 不得违反法律、!法规的规定从事【取土、挖砂、采石】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!的,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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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经依法批准》从事:。取土、挖砂、—采石的应《当严格按照批准的】环境治理和》水土保持方案实【施做:好水:土流:失预防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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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十六—。条 地《方各级人民》政府:以及有关部门应当对!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!水库集水区》域内:的产业?。结,构,进行优化调》整采取预防保护【、自然修复和—综合治理措施—建设水源《涵养林、水土—保持林?和生态保护》。带、隔离《带增强?。涵养:水,源功能预防水土流】失
】 ?。第十七条 —。在水土流失重—。点预防区、重点【治理区和水》土保持规划》确,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!失,。。的其他区域开办【基础设施建设—、矿:产资源开发、城【镇建设、房地产开发!。、旅游开发》等生产建设项—目生产建设单位应】。当,编制水土保持方【案报项目批准—(包括审批、—。核准)、备》案部门同级的水行政!主管部门审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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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实行审批制的】生产:建设项目《在,可行性研《究报告批《准前完成水土保持方!案,报,批手:续;实行核准—制,的生产建设》项目在提交项目申请!报告前完成水—土保持方案报批【手续;实行备案【制的生产建》设,项目在办理备案手】续后:、项目开工前完【成水:土保持方案报—批手续其他生产建】设项目在项目开工前!完成水?土,保持方案《报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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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。 第?十,八条 在》本,条,例第:十七条第《。一款规定《的区域以外》建设经济开》发区的?开发区管理机构应当!采,取水土保持措施【预防水土流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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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九条】 水土《保持方案报告—形式:分为水?土,。保持方案报告书【和水:土保持方《案,报告表用地面积五】万平方米以上—或,。者挖填土石》方,总,量五万立方米以【上,的生产建设》项目应当编报—水土:保持方案报告书【;其他生产建设项】目应当编报水土保】持,方案报告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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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制!水土保持方案应【当符合相关技—术,规,范,和规定内容主要【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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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(一)水土!流失防治《的责任范《围包括生产建设项】目永久占地、临【时占地?以及:对周边造成直接影】响的范?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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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(二)水土】。流失防治目标包括扰!动土地整治率、水】土流失总治理度【、土:壤流:失控制比、拦渣率、!林草植?被恢复率《。、林草?覆盖率等《指标:;
【 《 (三)【水土流失《。防治:。措施:。包括采取的工程措】施、植物措施—、,临时防护措施和【管理措施《等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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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【(,四)水土《保,持投入包括按照【国家和省制定的【水土:保持投资《编制规定估算的各】项水土保持》措施投资以》及相关的《间接费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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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。 (五)其他!需要说明的问—。题
】 第二》十条 ? 应当?编制:水土保持方案的生】产建设项目》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!水,土,保持方案或者—水土保持《方案未经水行政主】管部门批准》的环境保护行政【主管部门《不予:批,。准,。环境影响评价报【告生产建《。设,单位不得开工建【设项目主《体工程、附属配【套工程和《前期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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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,二十一?条 经《批,准的生产建设—项目水土《保持方案中的水土保!持设施应当》与主体工程同—时设计、同时施【工、同时投》产,使用水土保持设【施在设?计、施工中有重【。大变更的应当报【原,审批水土保持—方案的水行政主管部!门批准
! 《。生,。产建设?项,目完工后水》土保持设《施由审批水土保【持方案的《水行:政主管部门》参加验收《水土保?持设施未《。经验收或者验—收不合格的生产建】设项目不得投产使】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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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:十,二条 ? 县:级以上地方人民政】。府水行政《。主管部?门,应当加强对生—产建:设项目水土保—持方:案实施?。情况的?跟踪:检查检?查,的内容主要包括:】水土:保持:工程设计、》重大:。变更:报批、水土保持设施!。建设进?度和质量、资金投】入、水土保持—监理和监《测、废弃物处置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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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三条 生!产建设项目的水【。土保持?设施符合以》。下条件的方能—确,定,为验收合格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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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(一)生—产建设项目水—土保持方《案审批手续》完备水土保持工程】设计、?施工、监理、—监测报告等资料齐全!;
】 【(二)水土保持设施!按照批准的水土【保持方案建设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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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【(三)水土流失【防治目标《达到批准《的水:土保:持方案要求以及国家!和地方的有关技术】标,准,;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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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:。 : (《四)水土保持设施】具备:正常运行条件符【合,交付:使用要求;
】。
! , (五)水》土保持设施的管【理、维护措》施落实到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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