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》三章: 水土流失预防 】 : : ,    》 第:十二条 《 地方各级人民政】府以及有关部—门应当按照水—土保持?规划采?取预防措施保护植被!、涵养水《源组织植树造—林扩:大林草覆《盖面积加强对取土、!挖砂、采石等活【。动的管?理减少对地表的【扰动预防《和减:轻水土流失 —   【  :第十三条《  禁止在二十五度!以上陡坡地开—垦种植农作物—禁止开?垦的陡坡地》。的范:围由当地县级人民政!府划定后公告并设】立标志 《 ?     在二十!五度以上陡坡—地应当优先种—植生态公益林;【种植:。经济林的《应,。当科学选择树—种合理确定》规模:。种植林木应》当采取等《高条垦、鱼鳞坑等】。种植方式和有利【于水土保持的拦水、!蓄水、保《水、排水等措施 】     !。在二十五度以下、五!。度以上荒坡地开垦种!。植农作物和经济林】的应当采取修建梯】田、:水平阶、等高条【垦等种植《方式和坡面拦水、排!水等措施 》   【  第十《四条  在山—区、丘陵区采伐林木!的采:伐方:案中:应当有水土》保,持措施;采伐方【案经林业《主管部?门批准后抄送—同级水行政主管【。部,门并:由,林业主管部门和水行!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! 》     第十五条!  不得违》反法律、法规的【规定从事取土、【挖砂:。、采石等可能—造成:水土流失的活动 】     !经,依法批?准从事取《土、挖砂、采石【的应当严格按照批准!的环:。境治理和水》土保持方案实施【做好:水土:流失预防工作 【 :  《   第十六条【  地?方各:级人民政府以及【有关部门应当对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、!水库集水区》域内的产业》结构进行优化调整采!取预防保护、自然修!复和综合治理措施】建设水源涵养林、】水土保持林和生态】保护:带、隔离带增强涵养!水源:功能预防水土—流失 ? ?     第十】七条:  在水土流失重点!预,。防,区、重点治理区和水!土,保持规划确定—的,容易发生水土流【失的其?他,区域:开办:基础设施建设、矿产!资源开发、城镇建设!、房地产开发、【旅游开发等生产建】设项目生产》建设单位应当编制】水土保?持方案报项目—批准(?包括审批、》核准)、备案部门同!级,的水行?政主管部门审批【 —    《实行审批制的—生产建设项目在可】行性研究《报告批准《前完:成水土保持方案【报,批手:续;实行核准—制的生产建设项目】在提交项目申请【报告前完成水土保】持方案?报批:手续;实行》备案制的生产—建设项目在》办理备案手续—后、:项目开工前完成水土!保持方案《报批手续其他生【产建设项目在项目】开工前完《成水土保《持方案报批手—续 —     第—。十八条  在本条例!第十七条第》一款规?。定的区域以外建【设,经济开发《区的开发区管理【机构应当采取水土】。保持:措施预防水土流失】 》 ,    第十—。九条  《水土保?持,方案报告形式分为水!土保:持方案报告》书和水土保持方【案报告表用》地面积五万平—。方米以上或者挖填】。土石方总量五万立方!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!目应当编报》水,土保持方案》报,告书;其他生—产建:设项目?应当编报水土保持】方案报告表 — , ,     编制!水土保持方案应【当符合相关》。技,术规范和规定内容主!要包括: — , ?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一)水?土流失防《治的责任范围—包括生产建设项目】永久占地《、临时占地以及对】周边造成直接影响】的范围?; 【  :   ?   (二)水【土流失防治目标包】括扰动土《。地整治?率、水土《流失总治理》度、土壤《流失控制比、拦【渣率、林草植—被恢复率、林—草覆盖率等指标; !    】  :   (三)水土】流,失防治措施》包括采取的》。工程:措施、植物措施、临!时防护措施》和管理措施等; ! :     —    (四)水】土保:持投:入包括?按照国家和》省制定的《水土保持投资编制】规定估算的各项水】土保持措施投资【以及:相关的间接费用;】。    !     (五)】其他需要《。说明的问题 —  —   ?第二十条  —应当编制水》土保持方案的生产】建设项目生》产建设单位未—编制水土保持方【案或者?水土保持方案未经】水行政主管部—。门批准?的,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!门不:予批准环《境影响评《价,报告:。生,产建:设单位不得开工【建,。。设项目主体工程、附!。属配套工程》和前期工程 【   — , 第二?十一条  经批准】的生产建设项—目水土保持方—案,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!当与主体工程同【时设计、同时—施工、同时投—产,使用水土保》持设:施在设计、施工中】有重大?。变更的应当报原审批!水土保持方案的水】行政主管部》门批准? ?     生】产建设项目》完工后水《土,保持设施由审批水】土保持?方案的水行政主管】部门参加验》收水土保持设—施未经验收或—者验收不合格的生】产,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!用  】。  : 第:二十二条 》 县:级以上地《方人民政《府水行政主管—部门应当《。加强对生产建—设项目水土》保持:方案实施情况的【。。跟,。踪检查?检查的?内容主?要包括:水土保【持工程设《计、重大变》更报批、水土保【持设施建设进度【和,质,量、资金投入、水土!。保持监?理和监测《、废弃?物处置等 !  :   第二十三【条  生产建—设项目?的水土?保持设施符合以下】条件的方能确定为】验,收,合格: 《 《   ? ,。     》(一)生产》建设项目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】手续完备水土保持】工程设计、施—工、监理、》监测报?告等资料齐全; 】   【      (【二)水土《保持设?施按:照批准的水土—保持方?案建设; — : : 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:(三)?水土流失防治目标】达到批准的水—土保持方《案要求以《及,国家和地方》的有关技术标准; !。 《      —。   (四)—水土保持《设施具备正》常运行条件》符合交付使》用要求; — 《        (!五)水土保持设施】的管理、维护措施落!实到位 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