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【。 机:构和职责 — —    第七—条  县级以—上地方人《民政府根据需要设】立水上搜救中—心负责组织、—协调、指挥水上搜寻!救助工?作,经省水上搜救中【。心批准水《上搜救中心可以【按照水域联合设【立,水上搜救中心可以】设立搜救分中心 ! , , ,     市—、县水上搜》。。寻救助区域由省水】上搜救中心提出划】。定方案经省人民【。政府批准后公布并报!国家海?上,。。搜救:中心备案 【。。     【第八条?  水上搜救中心主!要职责包括 】  《     》 , (一?),编制水上搜寻救助应!急预案; 】    》     (二)】对本地水上搜寻救助!。力量进行业》务指导; !。      —   ?。(三)组织水上【搜寻救助训练—、演:习及相?关,培训;?   】    《  (四)组—织、协调、》指挥水?上搜寻救助行动【;  】   ?    (五)【法律:、法规、规章规定】和,本级人民《政府确定的其他职】责 《     【。水上搜救中心应当】制定工作《规,程完善内《部,工作机制《加,强,成,员单位之间的—。协调配合组织成员单!位履行水上搜寻【救助职责 — 《  :  :第九:条  水上搜救中心!由县级以《上地方人《民政府有《关部门和相关单【位组成各有关部门和!单位应当按》照下:列规:。定履行相应职责 ! ,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。 (一)海》事管理?机构负责管辖水域】。搜寻救助现场的水】上交通管制组织【、协调相关船舶、设!施参加水上》搜寻救?助行:。动以及承担县级以】上地方?。人民政府委》托或者交《办的其他工作; 】 :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二?)海洋与渔业—部门负?责组织海洋水质【、海:潮、海浪等监测协】调渔业船舶参加水】上搜:。寻,救助行动并对渔业船!舶,遇险应急提》供必要的技术支持;! : ?     》  :  (?三)交通运》。输部门负责组织港】口,、公:路及其他交通—。资源:参加:水上搜寻救助行【动; —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(四)公安部门负!。责接报水上险情【报警信息的转递搜】。寻,救助现场的治安【管理陆上交通秩序维!护和道路交通管制】以及遇难人员遗【体处理的相》关,工作: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船!舶、设?施火灾?现场扑救的组织【和指:挥; 】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五)安全生产!。监督管理《部门负责《组织、协《调,。危险:化学品事故应—急救援资源参—加水上搜《寻救助?行,。动,; 《 :   ?  :    《(六)环《境保护?部门负责协调—组织水?质监测?提供监测数据和必要!的环境保护技术支持!; 【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(七)通信部】门和无线《电管理机《构负责协调水上搜】寻救助通《。信保障和技术支持;! 》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八)民航】。监管和空管》部门负?责提:供民:用,。航空:器的水上遇险信【息和搜寻救助技术】支,持参加民《用航空器的水上搜寻!救助指?挥,和协调工作》; 《 , ,     》 ,   ?(九)气象》机构负责提供相【关区:域的天气预报和灾害!性气象信息》并提供水上搜寻【救助所需的应急气象!服务: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(十)!水利部门负责提供实!施水上?搜寻救?助所需的水情信息;!    !    《。 ,(十一)民政部门负!责协调做好中国【籍获救人员的临时生!活救助配合有关部】门做好中国籍遇【。难人员遗体》处理的相《关工:作; 《  》    《 ,  (十二)卫生】部门负责协调获【救伤员医疗救治【。及水上紧急医—。疗救:援工作; — ?  :    《   (十三)财政!部门:负责为水《上搜寻救助》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!保障:; —。。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!(十四)外》事部门?负责协?调获救和遇难外【籍人员的善后处置工!作,; 《。   》     》 (十五)港澳【台事务部门》负责协调获救和【。遇难港澳台人—员的善后处置—工作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