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 】机构和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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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七条 《 县级以上》地方人民政府根据】需要设立水上搜救中!。心负:责组织、协调、指】挥水上搜寻》救助工作经》省水上搜救中—心批:准,水上搜救《中心可以《按照:水域联合《设立水上搜救中【心可以设立搜救【分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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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市、县水】上搜寻救助区域由】。省水上搜救》中心提出划定—方案经省人民政府】批准后公布并报【国家海?上搜救中《。心备: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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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八条 】水上搜救中心主【。要,职责包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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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—编,制水:。上搜寻救《助应急预案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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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—。 ,(二)对《本,地水:上搜寻救助》力量进行业务指【导;
【
《 《 (三)《组,织水:。上搜寻救助》。训练、演习及相关】培训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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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》四)组?织、协调、指—挥水上搜寻救助行】动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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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五)法律、—法规、规章规定和】本级人民政》。府,确定的其他》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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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水上搜?救中心应当制定工作!规程完善内部工【作,机制加?强成:。员单:位之间的协调—配合组织成》员,单位履行《水上搜寻救助职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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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《 第九条 水【上搜救中心由—县级以上地方人【民政府有关》部门:和相关单《位组成?各有:关部门和《单位应?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!相应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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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? (一)海事管理】机构负责《管辖水域搜寻—救助现场的水上【交通管制组织—、协:调相关船舶、—设施参加水》上搜寻?救助行动以》及,承担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政府?委托或者交办的其他!工,。作;
》
? , ? 《(二)海洋与渔业】部,门负责?组织海洋水质、海潮!、海浪等监测—协调渔业船》舶参加水上搜—。寻救助?行,。动并对?渔,业船:舶遇险应急提供必要!的技:术支持;《
】 ,。 , ?。。 (三)交》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!港口、?公路:及其他?交通资源《参加水上搜》。。寻救助行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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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【。(四)公安部门【。负责接报《水上险情报警信息的!转递搜?寻,救助现场的治—安,管理陆上交通—秩,序维护和道路交【。通管制以及》遇难人员遗体处理的!相关工?作公:安消防机《构,负责:船舶、设《施火灾现场扑—救,的组织?和指挥;
【
! (五)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!门负:责组织?、协:调危险化学品—事故应急救援资源参!加水上搜寻救—助行动;
】
《。 —(六)环《境保护部门负—责协调组织水质监测!提供监测数据和必】要的环境保护技术】支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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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。 , (七)通信【部门和无线》电管理机构负—责协:调水上搜寻救助通信!保障和?技术支?持;
》
— (八【。)民航监管和空管】部门:负责提?供民用航空器的水】上遇险信《息和搜寻救》助技术支持参加【民用航空《器的水上搜寻—救助指挥和》协调工?作;
》。
《 ? (》九)气象机构负责】提供相关区》域的:天,气预报和灾害—性气象信息》并提供水上搜寻救】助所需的应》急气象服务;
【
— ?。 : (十《)水利部门负责提供!实施水?上搜寻救助所需的水!情信息?;
【 【 (十一《)民政部门负责协调!做好:中国籍获救》人员的临时生活【救助配合有关部门】做好中?国籍遇难人》员遗体处《。理的相关工》作;
【
— (十二)【卫生部门负》。责协调?获救伤员医》疗救治及《水上紧?急医疗?救援工作;
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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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, (十三)财政【部,门负:责为水上搜寻—救助工作提供必要的!经费保障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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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 (十四)外—。事部门负责协调获】救和:遇难外籍人员的【善后处置《工作;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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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(【。十五)港澳台—事务部?门负责协《调获救和遇难港澳台!人员的善后处置工】。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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