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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—。章 :采,砂,管理 ?。 : 《    《 第三十七条  河!道采:砂,管理实行县级—以,上地方人民政府行政!。首长负责制 【    【 ,确需开采利用—河道砂石资源的县】级以上地方人—。民政府?水行:政主管部门应当【根据河道《分级管理权限—和河道?保护规划会同—。国土资源、》交通运输等部门编制!河道采砂《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!批准后实施 —  —。   第三十八条】  县级《以上地方人民政【府应当加强对本【行,政区域内河》道采砂管理》工作的?领导建立河道—采,砂,管理:的督察、《。通报、考核》、问责制度》健全和完善河道【采砂管理《联,合执法机制组织水】利、交通运输、公】安、国土资源—、渔业等有》关部门查处非—。法采砂行为及时【处理河道采砂管理中!的重大问题 【 : :  :  :第三十九《条  县级以—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!政主管部门负责【河道采砂的管理和】监,督工作根《据河道采砂》规划制订年度河【道采砂计划实施河道!采,砂许可?查处河道《非,法采:。砂行为 !   ? 县级以上地—方人民政府》交通运输主》管部门依法查处【无证:无,照或者证照不全的】船,舶从事采砂运—砂作业以《及在航道和》航道保护范围内【。非法采?砂损害航道通航条】件的违法行为 】     】县级以上地方人【。民政府公安机关负】责依法查处河道【采砂活动中》。的违反治安管—。理和犯罪行为 !   》  :县,级以上地方人民政】府农业、渔》业主管部门依法查处!因河道非法采砂【破坏、损害水生生物!资源的违法》行为 【     县级【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环境《保护、国土资源等】其他有关部门在各】自职责范围内—依照相关《。。法律、法规规定履行!河道采砂监督管理】职责 【    《 第四十条 — 县级?以上地方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河!道,的水情、工》情,、汛情和《管理需要设定河道禁!采区和设立禁采【期并予?以公告 —    —。 下列区域应当划】为禁采区 】    》。 ,    (一)【堤,防,及,护堤:地、:河道整治工程、水库!。。。大坝、水文观—。。测设施、水环境【监测设施、涵闸【以及取水、》排水、水电》站,等工程及其附属设施!安全保护范》围; ? 《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(】二)河道顶冲段、】险,工,险段:; —      — ,  (三《)桥梁、穿河电缆、!管道、隧道等工【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!保护:范围; 》 , ,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: (四)饮》。用水水?源保:护区 【  :   主汛期、超】过警戒水位期间应】当确定为禁》采期: —    第》四十一条《  河道采砂应【当符合?河道采砂规划 ! :   ?。。  在河道管—理范围?内采砂的《单位或者个人应当】经,。县级:以上地方人民政府】水行政主管》部门批准并依法申领!河道采?砂许可证;涉及航道!的水:行政主?管部门应当征求航】道主管部《门的意见 】    》。 第四十二条  】河道采?砂实行?一,船(机?)一证河道》采砂许可证有效期】不得超过《。一个可采期 — ? :    从事采砂】活,动的单位和个人【需要改变河》道,采砂许可证》规定的事项》和,内容的应当依—。。法办理?变更手续 》    】 禁止伪造、涂【改或者?。以买卖、出租、出借!等方式转让河道采】。砂许可证 — : :    第四—十三条?  :。因整治?河道、?航道进行采》砂的:不,受,河道采砂规划限【制但河道采》砂用于兴建河道、】航道工程《建筑物的应当依法】申领河道采砂—许可证 】   ?  第四《十四条 《 从事河道采砂的】单位或?者个人应当按照河道!采砂许可证》规定的要《求进行采砂作业【不得危害水》工程安?。全和航运安全 【 ?     —第四十五条 — 采砂船舶、机具】不,得在:禁采区内滞留;未】取得河道采》砂,许可证的采砂船舶】。、机具不得在可采】区内滞留 】 :    取得河道】采砂许?可证件的采砂船舶、!机具在禁采期内应当!按照:县级人?民政府指定的地点停!泊、停放;无—正当:理由不得擅自离开】指定地点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