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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 】管理和?保,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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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九条 省!、,设区的市、县(市、!区)、乡镇(街道)!四,级设立总河长河【道分级分《段,设立河长总河长、】河长名单《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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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条 》。 ,各级:总,河长是本行政区【域内:河长:制的:第一责任《人,组织领导、协调解】。决河:长制落实过程中的重!。大问:题组织督促检查【、绩:。。效考核和《。问责追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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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各级河》长,负责组织相应河道】的管理、保护、【治理等工作》开展河道《巡查协?调、督促解决河【道管理保《护中的问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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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相关】部门按照分工—履行职责落》实河长制有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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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》十一条 县级以上!。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!立河长制考核评价制!度和公众参与信【息平台并《聘请有关专业组织、!社,会,公众对河长的—履职情况进行监【。。督和评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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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二条 河【道管:。理实行?统一管理与》分级管理相结合下级!管理服从上级管【理的管理体》制对:上级水行政主管部】门管:理的河道下级—水行政?。主管部门可以按【照,职责权限的规—定,根据河道的》统一规划和管—理,技术要求实》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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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县级以上地方人民】政府水?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—按照河道分级管理权!限制定?河道管理名录经【本级人民政府批准】后向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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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十三条? 县级以上地方人!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!门应当做好本行【政区域内河道—水系:、水域状《况、开发利用等【基,础情况调查》工作建立和完善【河道档案加》强,河道管理《的信息化《。建设
! 第《十四条 县级以】上地方人民政府水】行政:主管部门应》当根据河道分—级管理权限按照防洪!、水资源配置和【保护的总体》安排会同《发展改革、交通运输!等部:门编制河《道保护规《划报本级人民政【府批准后实》。施并报?上一:级水行政主管部【门备案?
! 河道保《护规划应当包括【河道管理范围、保】护范围与管》理保护措施防洪治】涝措施蓄水、—输水:要求:与措施水功能区划】、,水质保护目标与管】理保护?措施:。。生态保护目标与【保护措施河道内【重要:基础设施保护措施资!。。源开发利用控制指】标饮用水源》保护区和《饮用水源准保—。护区的划分方案与管!。。理,保护:措施以?及岸线资源利—用与保护、》河道采?砂,管理河道《。占用清退与清淤【方案、?河道管理《方案:等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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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河道保?护,规划:应当符合流域、【区域综合《规划和?防洪、水资》源等专业规划与土地!利用总体规划、【城乡建?设规划、环境保护】规划、生态红—线,保护规?划等规划相衔接其他!专业规划应当与河】道保护规划相—协,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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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五条 !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政府应当【设立河道水域和【岸线资源的保—护区、保留区、控制!利用区?和开发利用区保【证水域和岸》线资源的有效—保护与合理》开发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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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】。条 县《级以上地方人民政】府应:当加强对具有—重要历史文化—价值河道的》保护:明确保护范》围和:标准建立相关—档案对涉及河道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!。行,挖掘、整理保护和弘!扬河道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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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!条 县级以上地方!人民政府应当组【织开展河道的划界】工作依法《对本行政区》。域内的河道》。划定管理范围和保】护范围并《向,社会公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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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道!管理范围《按照江?苏省水?利工程管《理条例的规定划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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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河道管理范》围,内属于国家所有【的土地可以由河道管!理单位使《。用并依法办理不动产!登记手续其中已经县!级以上?人民政府批准—由其他单位或—者个人使用的可以继!续由:原单位或者个人使】用属:。于,。集体所?有,。的土地其所有—权和使用权不变【土地的使用不得损】害河道功《能和影响《河道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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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十八条 —县级以上地方—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!部门:应当设置河道管【理范围?的界桩和标识牌【。标识牌应当载明河道!名称、管理责任人、!河道管理《范,围以及河道》管理范围内禁止【和,限制的行为等事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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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: :任,何单位?和个人不得擅—自移:动、损毁、》掩盖界桩和标识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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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!条 修《建河道工程在工程设!计中应?当包括主体工—程和观?测、防汛、自—动控制(监控)、水!文、管理用房—等各类管理基—础设施和附》属设施明确》工程管理《。范围:工,程概算中应当包含】上述工程设施的投资!在工程开工》前应当依法办理用地!手续确定土地—权属工程竣工验收时!应当:将上述工程一并验收!并将有关资》。料(包?括不动产权》属证:书)移?交工程管理单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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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《十,条 河《道管理单位应当加强!河,道的安全检》查,。和,维,修养护消除》安全隐患保障安全运!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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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【级以:上地方人民政府水】行政:主管部门应当积【极培育?河道维修养护市场规!范市场秩序逐步实行!河道管理和维修【养护分离提高河道管!护,效能
! 第二十一【条 地方》。。各级人民政府应【当加强?河道环境整治—限期消?。。除黑、臭、脏河道定!期组织水生植物清】理,、漂浮物打捞、【河道保?洁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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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二十《二条 县级以【上地方人民政府【。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!对河道?。淤积情况定期—。监测并根据》监测情况制定—清淤:疏浚计划报》经本级人民政—府,批准:后实施
! ?。 ,。清淤疏浚《计划应当明确清淤】疏浚的范围和方式】、责任主体》、资金保障》、淤泥处理等—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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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河道清淤不》。得损害?河,道水生态《环境淤泥利用应当经!无害化处理并符【合,环境保护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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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—十三条 河道【。管,理单位应《当加强堤《防及其护堤地绿【化工作防止水—土,流失美?化河道?环境:
】。 河道管理范围】内护堤护岸林木不】得擅自砍伐》采伐河道《管理范围内水—利防护林的应—当依法办理采—伐许可手续并按照规!定更新补《种其他部门在—河道管理范围—内营造的《林木:。其日常管理和更新】。采伐应当满足—河道行洪排涝、防】汛,抢险、工程》安全和水土保持【的,需要
】 《。第二:十四条 在—船舶航?行可能危及堤岸安】全的河段应当限【定航速限定航—速的:标志:由交通?运输:主管部门与》水行政主《管部门?商定后设《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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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通行船舶应—当遵守?限定航?速规定不《。得,超速行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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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第二十五条 【禁止擅自《围,垦河:道因:江河治理需要围【。。垦的应?当经过科《。学论:。证并经省水行政【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!人民政府《批准:
! 已经围河造地【的应当?制定计划明确—时限:按照国家《规定的防洪标准进】行治理退地还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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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二《。。。十六条 禁止填堵!、覆盖河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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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因城市建设确需!填堵:原,有河道的沟叉、贮水!。湖塘洼淀《和废除原《有防洪?。围堤的应当按照管理!权限:报城市人民》政府批准并按—照等效等量》原则进行《。补偿先行兴建替代】工,程或者采取其他补】偿措施所《需费用由《建设单位《。承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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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第二十七条! 在河道管—。理范:围内禁止《下,列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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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一)倾倒【、排:放、:堆放、填埋矿渣、】石渣、?煤灰、泥土、泥浆】、垃圾?等废:弃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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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《 :。(二)倾倒、排放油!类、:酸液、碱液等有毒】。有,害物质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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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《三)损坏堤防、护岸!、闸坝等《各类水工程建筑物】及防:汛、水文、通讯【、供电、观》测,、自动控制等设施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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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—四)在行洪、排【涝、输水河》道内:设置影响行》水的建筑物、—构,筑,物、障碍物或—者种植阻碍行洪【的林:木或者高秆作—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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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(五)在堤!防和护堤地》。建房、垦《种、放牧、开渠、打!井、:挖窖、葬坟》、晒粮、存》放物料、开采地下】资源、进行考古发掘!以及开展集市贸易】。。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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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(六)?其,他侵占河《道、危?害防:洪安全、影响河【势稳定和破坏—河道水环《境的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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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》二十八条 涵、闸!、泵:站、水?电站应当设立安【全警:戒区:安全警戒区由水【。。行政主管《部门在?工程管理《范,围内:划定并设立标志【禁止在?涵、闸、泵站、【水电站安全警—。戒区内从事渔—业养殖、捕(钓)】鱼、停?泊船舶、建设水上】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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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禁止在行洪、】排涝:、输水的主要河道或!者通道上设》置鱼罾、鱼簖等捕鱼!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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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区的市!、县(市、区)人民!政府渔业主》管部门应当》会同同级水行—政,主管部门、交通【运输行政主管部门】制定河道内渔具【管理办法报同级【人民政?府批准后施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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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九条 县级!以上: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!。主管:部门应当建立河【道巡查、督查制度定!期,开展监督检查—查处违法行为河【道管理单位》应当开展《日常管理巡查向【水行政主《。管部门?报告巡查中》发,现的重大问》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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