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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一,章 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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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第一《条 为《了,加强公路建设和管理!促进公路《事业发展适应经【济建设和人民—生活需要根据中华人!。民共和?国公路法、国务院公!路安全保护》条例和有关》法律:、行政法规结合本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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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: 第:二条 在本省行政!区域内从事公路【的规划、建》设、养护、》经营、?使用和管理适用本条!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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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条【。例所称的公路是指】本,省行政区域》内的国道、省道【、县:道、乡?道,包括公路桥梁、【公路隧?道和公路渡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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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三条: , 公路发《。展应当遵《循全:面规划、合理布局、!确保质?量、保?障畅通?、保护?。环境、节约用地、建!设改造与养护—并重: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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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各】级人民政府应当【将公路发展纳入本地!区国民经济和社【会发展计划并采取有!力措施扶持和—促,进公路事业的发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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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四条? :。。省人民政府交—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!全省公路工作设区】的市、县《(市、区)人—民政府交通》运,输主管部《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!的公路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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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县级以《上地方人民政—府交通运《输主管部门(以【下简称交通》运输主管部门)【的公路管理》。机构:依照本条例规定具】体负责公路》监督管理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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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国道、省【道由省和设区—的市公路管理机构履!行监督管《理职:责具:体划分由省人民政】府确定高速公路【由省:公路管?理机构具体履行【监督管理《职责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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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道由!县(市、区)公【路管理机构履—行监督管《理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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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乡道的路政!管理由县(》。市、区)公路管【理,机构:具体负责《
】 :第五条 交通运】输,。主,管,部门应当根据长【。江三角洲区域—经济一体化发展【需,要建立公路管理【一体化的工作机制】。推,进公:路规划、养护、【管理和?服务一?体化:实现区域间》相互联?动、资源共享—、协调发《展
【 第》六条 任何—单位:和个人不得破—坏、:损坏或?。者非法占用公路【。、公路用地》以及公路《附,属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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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【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!。路上非法设卡、收费!、罚:款,和拦截?车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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