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二章 】车辆与驾驶员 】。 》   ?  :第六条  各级人】。民,政府应?当根据城市规—模、道路状况和社会!需要协调发展公共】汽车:、电:车、小公共》汽车、出租客—。车和摩托车》逐步淘汰高》耗能、低效能、污】染,超标、安全性—能差的交通工具【 《     第七条!  :公安机关应当参加对!机动车和助力车、残!疾人专用车开—发生产的安全技【术鉴定未《。经鉴定或者鉴—定不合格的不予核】发牌:证 》  ?   第八条—  机动车、驾驶员!需要在注册》地以外的《市、县(市)连续行!驶、驾驶超过三【个月的?应当:到,驻地公安机关申请办!。理登记接受驻—地公安机关的管【理公安机《关,接到申?请后符?合规定手续的应【当在:七日:内,给予办?。理   !。  本市、》县(市)机动—车,驾驶员持有在外地注!册,的机动车《驾驶证需要在本市、!。县(市?)驾驶机《动车的应当》按照规定办理换证手!续 《 ,     第九条!  临?时入:境的机动车和临时】入境:的外国人、华侨及香!港、澳?门、台湾人员需要】在本:省行驶?和驾驶机动车—的应当?按,。照规:定,申领:临时专用号牌、临时!行驶证和临时—驾驶证?并接受公《。安,机关:的管理 !    第》。十条  机》动车的个《。体户主和承》包人必须《投保有效行驶期内】的第三者责》任险:;从事旅客运输的】还应当投保旅客意外!伤害险 》    【。 第十一条 — 机动车所有—权人与行《驶证上的单位或者】个人:必须一致严禁个【人以:单位名义领取机动】车牌证或者单位以】个,人,名义领取机》动车牌?。证 —     对达到】报,废标准的机动车必须!收缴牌证 】     第【十二条  残疾人】驾驶残疾人专用车】必须经?过,考核领取专用号【牌、:行驶证、驾》驶证 》     【非残疾?人不:准驾驶残疾人专【用车: —    第十三【条  拖拉机不准】改装、组装或—者加大?。速比: : ,    — 自行?车、三轮车不得安】。。装机械动力装置 】    】 第十四《条  机动车—。不准擅自安装—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特!种,车辆需要安装警【报器:和标:。。志灯:具的必须经公安【机,关核准 《    】 第十五《条  ?机动车驾驶员驾【驶车:辆必须随身携带机】动车:驾驶证、行驶证从】事营运的还必须携带!道路运输证或—者城市客运》营运证并将养路【费,。缴讫标?志张贴在驾驶室【挡,风玻璃上 【    — 第十?六条  持民—用机:。动车:驾驶证的《。驾驶员不准》驾驶部?队号:牌的机动车;持部队!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!员不准驾驶》。民用:号牌的机《动车 《   —  第?十七条  》。公,安机关对机动车驾】驶,。员的交通《安全管理《实行年度计》分考:核制度 !   ? 第十八条  公】共汽车、电》。车的车身前后外【侧、正门外侧应当】喷涂或者装饰—线路牌?、,编号: : ?     城市公共!汽车、电车》的车身前后不得设置!广告小公共汽—。车、出租汽车—的车身不得设置广告!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