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【 档案的管理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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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十三条 》 档案?所有:权根据?单,位的所有制》性质: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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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? 国有?企业资产与产权【变,动,的其档案所》有权按照国家有【。关规定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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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中外合资、合】作企业的档案合资】合作期间归双方共同!所有;中外合资、】。合作企业《终止、解散后企业】的档案交《原中方合资、合作】者,保存或者由当地国】家,综,合,档,案,馆保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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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四条 工程项目】的建设单位应当妥】善管理在建设—过程中形成的—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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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【市规划区域内工【程项目的建设单位】应,当向所?在地城市建》设档案机构登记并接!受其档?案,检查和验收按照有关!规定及时向城—市建设?档案机?构报:送工程建设档案【
— 重点工【程项目的《建设单?位应当将项》目的:基本概况向同—级档案管理部门备案!。依法接?受其监?督、检查和指—导;工程竣工时档案!管理部门《和有关主《管部:门参:加档案?验收建设单位应当】按照国?家规定向主管—。部门或?者档案机《构报送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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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十五条 重【大科学技术研究项目!建档:工作应当《与项目立项、计划】进度、成果验收鉴定!和,评审:同步:。各,类档:。案按照国家有关规】。定保存同级档案管】理部门和科技档【案机构应当对科【技档案工作进行监督!、检查和指导档案】。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!不得验收鉴定—
【 第《十六条 按照国家!规定应当立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由!。形成者收集》齐全并整《。理立卷定期向本【单位档案机》构或者档《案工作人员移交【集中管理任何个【人不得据为己—有国家规定》不得归?档的材料禁》止擅自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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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。 :。 :第十七条 各单】位应:当按照国家有—关规定定期》向档案馆移交档【案因特殊情况不能按!期移交的经同级档】案管:理部门及《专门档案的主管部门!同意可以适当延期】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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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—列,入省级国《家综合档案》馆接收?范围的?档,案,自形:成之日起满》二十:年移交?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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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—(二)列《入市、县(市、【区)级国家》综合档案馆接收【范围:的档案?自形成之日起满十】年移交;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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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《三):列入专门档案—馆(室)接收范【围的档案按照国家有!关接收年《限的规定《移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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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四)部!门档案馆保》存的永久档案在【本馆保存满三—十年后移交同级国】家综合档案馆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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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(五)单》位保管条件》不,善的可以提前移交有!关档案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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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撤销、合并、转】制、破产《。单位的?档案按照国家规定】的归属与流向—及时进行《清理、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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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十八条 各级各类!档案馆(室)应当】建立健全《档案的接《收、收集、整—理、保管、保密、】保护、鉴定、销毁、!。统计、利用等—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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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】。九条 各级综合】档案馆应当广泛收集!和征集本行》政,区域内的《档案资料各》单位应当《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!向档案馆《报送各种《地方政策《。、法规汇编年—。鉴志书大事记等反映!地方特?色的出?版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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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二十条 【 档案馆库建筑要符!合档案馆建筑设计】规范有抗震、防盗】、防火、防水—、防潮、防强光、防!高温、?防尘、防有害—气体和有害生—物,等防:护,设施确保档案—。。安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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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各《。单位应当配置档案库!房和必要的档案防护!设施:特殊载体《档案应当《采取特?殊保护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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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二十一条 】 各级各类》档案馆(室)应【当使用符合国家标】准的档?案用品和装具;【根据需?要和可能配备缩微】。、电子计算机—、监控、《温湿度自《动控:制等先进设备和通】讯设施?逐步实?现,档案:管理规?范化和现代》。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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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!十,二条 ? 各:级,各类档案馆(室【)对保密档案的【管理和?利用密?级的变?。更和解密依照中【华人民共和国保守】。秘密法?的规定?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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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三条 各级各【类,档案馆(《室)应当定期对档】案价值进行鉴定【如有争议不能确定时!可由上一级档案管】理,部门组织有关—部门、专家鉴定经】鉴定无?保,存价值的档案应当按!照有:关规定组织》销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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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严禁》擅自销毁档》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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