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 档!案的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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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十三条 !档案所有权根据【单位的所有制—性质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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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国有企业资产与!产权变动的其—档案所有《权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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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中外合资、合作企!业的档案合资合作期!间归双方共》同所有;中外合资】、合作企业》终止、解散》后企业的档案交原】中方:合资、合《作者保存或者—由当地国家综—合档案馆保》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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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十四条 !工程项目的建设单】位应当妥善管—理在建设过》程中形成的档案【
— , 城市》规划区域《内工程项目的建【设单位?应,当向所在地城市【。建设档案机》构登:。。记并接受其档案检】。查和验收《按照有关《规定及时向城市【建,设档案机《构报送工程建设档案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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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重点工程项目的建】设单位应《当将项?目的基?本概况向《同级档案管理—部门备案依法接受其!监督、检查》和指导;工》程竣工时《档案管理部门和有】关主管部门参加档】案验收建《。设,单,位应当?。按照:国家规定向主管部】门或者档《案机构报送档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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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十:五条 重》大科学技《。术研究项《目,建档工作应当与项】目立项?。、计划进度、成果验!收鉴定和评审—同步:各类档案按照国家有!关规定保存同级【档案管?理部门?和科技档案机—构应当对科技—档案工作《进行监督、检—查和指导档案不完整!或者:不准确的不得验收鉴!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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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, 第十六条 】按,照国:家,规,定应当立卷归档的材!料必须由形成—者,收集齐全并整理立】卷,定期向本单位档案】机,构或者档《案工作人员移—交集中管理》任何个人不得据【为己有国《家规定不《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!自,归档
》
— 第十七条 各】单,位应当按照国家【有,关规定定期向档案】馆移交档案因特【殊情况不能按期移交!的经同级档》案,管理部门《及专门档《。案的主管部门同意可!以,适当延期移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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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《 :(一)?列入省级国家—综合档案馆》接收:范围的档案自形【成之日起满》。二十年移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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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《 (《二)列入市、县(市!、区)级国家—综合档案馆接收范】围的档案自》形,成之:日,起满十?。年,移交;
! , : (三)列!入专门?档案馆(室)接【收范围的《档案按照国家有【关接收?。年限的规定移交【;
! —(四)部门档案馆】保存的永久档案在】本,馆保存满三十—年后移交《同级:国,家综合档案馆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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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: (五)】单位保管条》件不善的《可以提前移交有【关档案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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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撤销?、合并、《。转制、?破产单位的》档案按?照国:家规定?的归属与流向及时】进行清理、移—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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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八条 各级各类档!案馆(室)应当建立!健全档案的接收、收!集、整理、保—。管、保密、保—护、鉴定、销毁【、,统计、利用等制度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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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十九条 — ,各级综合档案馆【应当广泛收》集,和征集本行政区域内!的档案资料各单位应!当按照有《关规定的《要求向档《案馆报送《各种地方政策—、法规汇《编年鉴?志书大事记等反【映地方?。特色的?出版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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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 第二?十条: 档案馆库建筑要!符合档案馆》建筑设计规范有【抗震、防盗、防【火、:防水、防潮、防强】光,、防高温、》防尘、防有害气【体和有害生物等【防护设施确保档案】安全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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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单】位应当配置档案【库房和必要的—档案防?护设施特殊》载体档案应当采取特!殊保护?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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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十?一条: :各级各类档案—馆(室)应当使用】符合国?家标准的档案用【品和装具《;根据需要和—可能配备缩微、【电子计算《机、监控、温—湿度自动控》制等:先进:设备:和通讯设施》逐步:实现档案管理规范】化和现代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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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二条》 各级各》类档案馆(室)对保!密档:案的管理和》利用密级的变更和】解,密依照中华人—。。民共和国保守秘【密法的规定》。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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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二十三条! :各级:各类:档案馆(室)应当定!期对档?案,价值进行《。鉴定:如,有争议?不,能确定?时可由上《。一级档案管理—部门组织《有关部门、专家鉴】定经鉴定无保存【价值的档案应当【按照有?关规定组《织销: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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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严禁擅自销【毁档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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