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章【 拆:迁程序?
—。
第四条!。 城市房》屋拆:迁应当?遵循下列程序
【
》 】(,一)进行拆迁—项目评估;
—
:。
《 》 (二)拆迁【人向房屋拆迁—管理部门申领房屋拆!迁许可证;》
— ? (三【)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发?布拆迁公告;
!
《。 》 (四)拆迁人与!被拆迁人或者拆【迁人与被拆迁人及房!屋承租人订立—书,面拆迁补偿安—置协议;
】
,
!(五)拆迁》人按照拆《。迁补偿安置协议进】行补偿安置;
【。
,
— ?。 : (六)《实施房?。屋拆:除
】 实施房屋拆迁!施工的时间应当【自拆:迁公:告公:布之日?起不少于三十日对】华侨和其他居—。住在国(境)外的人!员拆迁?人应当书面告知【。。实施房?屋拆迁的时》间拆迁时《间应当相应延长【
,
》 《第五条 拆迁人】在申领房屋》拆迁许可证时—向房屋拆迁管—理部门提交的—拆迁计划和拆—迁方案?应当包括下列内容】
,
》 【 (一)确切—的拆迁范围;
【
:
! (二)》拆迁范围内房屋的】用途、面积、权【属等:现状;
》
?
【 (三)拆迁的】实施步骤和安全【防护、环《保措施;
—
:
【 (四)—拆迁资金、安置房、!周转房或者其—他临时过渡措施的】落实情况;
【
?
, : —(五)拆迁的—方式、时限》等
—
》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!证时应?当附有详细》。的拆:迁范围图
】
? 第六条 拆!迁补偿安置资—。金应当足额存入办】理专项存款业务的金!。。融机构全部用—于拆迁补偿安置不得!挪作:。他用拆?迁补偿安置资—金,不,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!门不予发放房屋拆迁!许可证
】
《。 房屋拆迁管理【部门应当加强对拆迁!补,偿安:置资金的监督—
! 第七条 》 被拆迁房屋有下】列情形之一》的,由拆迁?人提出补《偿安置方《案报房?屋拆迁管理部—门审:核同意并向公—。证机关办理证据【保全:后,方可实施拆》迁
—
《 》(一:)产权不明或者产】权有纠纷的;
【
【 ? (二)—产权:人下落不明的
【
【 被拆迁房—。屋系房产《管理部门代管的拆】迁补:。偿安置协议》必,须,经公证机关公证【并办理证据保全
】
— 第八条 房!屋拆:除应当由《具备保证安全条件】具有建?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!。的,企业承担并编制拆】除,方案:施工企业负责人【对安全负责
—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