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五章 法!律责:任 —     第四!十五:条  生产经营【单位及其主要负【责人:、个人经营的投资】人,违,反安全生产法律、法!规和本条《例规:定的依?。。法责令限期改正;】逾期未改正的依【。法责令?。生产经营单》位停:。产停业整顿造—成严重后《果构成犯罪的依法】。追究刑事责》任;尚不够刑事处】罚的依法给》予行政处罚、行政处!分 【   ? 生产经营》单,位的主要《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!全,生产:管,理职责导致发生安】全生:产事故依法受到【刑事处罚或》者撤职处分的自刑】罚,执行完毕或者受撤】职处分之日起五年】。内不得担任 !     任【何生产经营单位的】主要:负责人 】     第四【十六条 《 违反本条例第十】二条第一款规—定未按?照规定人数配备专职!安,全生产?管理人?员的责令限期—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!责令停产停业整【顿并可以按照应配人!数每少配一 【     人!处以五千元罚—款罚款总额不超过二!万元 》     【第四:十七:条  ?违反本条例》第十六条第》一款、第二款规【定未:。按照:规定进行安》全生产教育和培训】的责令限期改正【;,逾期未改《正的责令《停产停业整顿并可】以按照应培训—人数每少 — ?     培训一】人处:。以二百元罚》款罚款总额不超过二!。万元 — , ,。    第四十八条!  违反《。本,。。条例第十九条—第三款?规定未按规定报告】重大危?险源的监控措施的】。实施情况的责令限期!改正;逾期未改正的!处以一千元以上【五千元以《下罚款 !    第四十【九条:  违反本》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!款规:。定接受中小》学生从事接触易【燃、易爆、》放射:性、有毒、有—害等危险《物品的劳动》或者参观有较大危】险因素的生》产,经营场所的责令停止! ? ,     违法】行为处以五》。千元以上《一万元以下罚款【 》     违反本】条例:第二十五《条第二款规定租【用学校?。、幼儿园房屋、【场地从事《。易燃、易爆、放射】性、有毒、有害等危!险物品的生产—、,经营、储存活—动或者作《为机动车《停车场的《责令停止 》    】 违法行为限期迁出!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!元以:下罚款 《 ?     第五十!。条  违反本—条例第二十七—条第一款规定—未制定?应急救援预案—的责令限期改正【;逾期未改正的可】以处以?五千元?以上二万元以下【罚,。款, ,     !第五十一条  违反!本条例第《。三十五条规》定未按照《国家规定缴纳安【全生产风险抵—押金的由负有安【全生产?监,督管理职责》的部门责令》限期改正 【    — 第五十二》条  本条例规【定,的行政处罚由安【全生产?监督管理《部,门决定有关法律、】行政法规对行政【处,罚,的决定机关另有规】定的依照其规定【 ?    — 安全?生产监?督管理?部门可以委托符【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!政处罚法第十九【条规定条《件的安全生产监【察执法机《构实:施行政处罚 !     第五十!三条 ? 县:级,以上:。地方人民政府及【其负有安全生产【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!的工作人员在安全生!产监:督管理工作中滥用】职权、玩忽职—守、徇私舞弊尚【。不构成犯罪的依【法给予行 】   《  政处分;—。构成犯?。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!任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