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章 法律责【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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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四?十五条 《 生产经营单位及】其主要负责人、个】人经营的投资人违反!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!和本条?例规定的依法责令限!期改正;逾期未【改正的?依法责令生》产经营单位停产【停业整顿造成严重】后果构?成犯:罪的依法追究—刑事责任;尚不【够刑事处罚的依【法给予行政处罚、】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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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生产经营单!位的主要《负责人?未依法履行安—全生产管《理职责导致发生安全!生产事故依法受到】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!分的自刑罚执行【。完,毕或者受撤职处【分之日起五》年内:不得担?任
【 任》何生产?经营单?位的主要负责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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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!四十六?条 违反》本条:例,第十:二条第一《款规定未《按照规定人数配备】专职安全生产—管理人员的责令限】期改正;逾期未改正!的责:令停产停《业整顿并可以按照应!配人数每少》配,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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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人:处以五千《。元罚款?。罚款总额不超过二】万元
! , 第四《十七条 》违反本条例第—十六条第一》款、第二款规定未按!照,规定进行安全生【产教育和《培训:的责令限期改—正;逾?期未改正的》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!可以按?照应培?训人数每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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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】一人处以《二百:元罚款罚《款总额不超过二万】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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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四十八条!。 , 违:反本条例第十九条】第三:款规定未按》规定报告重》大危险源的监—控措:施的实?施情况?的责令限期改正【;逾期未改》正的处以一千元【以上五千元以下【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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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? ,第四十九《条, 违反本条例第二!。十五:。条第:一款规定《接受中小学生从【事接触易燃、易【爆、放射性、—有毒:、,有害等危《。险,物品的劳动或—者参:观有较大《危险因素《的生产经营场所【的责令停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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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。 ? 违法行为》处以:五千元以上一—万元以下《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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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!条第:二款规定租》用学校、幼儿园房】屋,。、场地从事易燃、易!爆、放射性、有【毒、有害等危险物品!的,生产、经营、储存】活动或者作为机动车!停车场的责令—。停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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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违法行—为,限期迁出《处以一万元以上【五万元以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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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五十条 违反】本条例第二十七条】。第一款规定未制定应!急救援预案》的责令限期改正;逾!期未改正的可以【处以:。。五千元?以上二万元以下罚】款
! , 第五十一条 违!反本条例第》三十五?条规定未按照国【家规定缴《纳安全生产风—。险抵押?金的由负《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职,责的: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
! :第五:十二条 本条【例规定的行政处罚由!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!。门决定有关法律、行!政法:规对行政处罚的决定!机关另有规定的依照!其,。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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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安全生产监】督管理部门可—以委托符合中华【人民共?和国行?政处罚?法第十九条规—定条件的安》全,。生产监察执》法机构实施行政【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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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《五,十三条 县级【以上:地方:人民政府及其负【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!职责的部门的工【作人:员在安?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!中滥用职权、玩忽】职守:、徇私舞弊尚不【构成犯罪的》依法给?予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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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, 政处《分;构成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】事,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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