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一—章 总? 则:。 《  》   第一条—  为?了加强安全生产【。监督管?理防止和《减少安全生产—事,故保障人民群众的】。生命:。和财产安全》促进经济和》社会发展根》据中华人民》。共和国安全》。生产法等法律、行政!法规 《。。。 ,    — 结合本省实际制】定本条例 !。 ,   ? 第二条  在本省!行政区域内从事【生产经?营活动的单位(以】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!),的安:全生产及其相关【监督管理适用本条】。。例;有关法律—、法规对消防安【全和道路交通安全】、铁路?交通: : ? ,  :  安全、水上【。交通安全《、,民用航空安全—另有规?定的适用其规—定  】   第三条—  地方各》级人民政府应—。当加强对安全—生产工作的领—导将:安全生?产纳:入国民经济和—社会发展规》划实行?安全生产目标管理】支持、督促各有关】部,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!监督管?理职责? : ,     第】四条  《县级以上地》方人民政府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!门(以下简称安全生!产监督管理部—门)依法对本行政区!域内:的安:全,生产工作实》施综合监《督管理?。监督、?指导、?。。协,调本行政区域—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!作   !  县级以上—地方人民政府其【他有关部门依照【本条例?和其他有关法律、】法规的规定对各自职!责范围内的》安全生产工作实施】监督:管,理 《。 :。 , ,   第五条 【。 各:。。级工会组《织应当依法加强对安!全生产的民主管理】和民主监督》参与安全生产事故】调查提出保障安全】生产的建议督—促纠正?违法行?为,、整改事故》隐患维护从业人员】的合法权《益   !  第六条  【地,方各级人民》政府和有关部门【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!采取多种形式加【强安全生《产法律、法规和安全!生产知识《。的宣:传教育增强从业【人员:和,全社会的安全生产】意识:。提高生?产   !  经营单位和从业!人,员防范事故的能【力新闻、出版、广】播、电视、报刊等】。单,位应当开展安全生产!公益性宣《传教育报道安全生产!。情况加强对安全生产!工作:的舆论监督 】。  《   第七条  县!级,以上:地方人?民政府?及其有关部》门对在改善》安全生产条》件、防止安全生产】事故:、,参加抢险救》护、报告《重大事故《。。隐,患、举报安全生产】违法行为《、研究和推广安全】生产科学技术和先进!管理经?验等方面作出—显著成绩的单位【和个人应当给予表】彰和奖励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