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?。
第一章《 总则
【
第!一条 为了规【范物:业管理?活动:,维护业主、物业服!务企业及其他管【理人:的合法权益》,,改善人民群众—的,生活和工作环—境,根据中华人【民共和国物权法【、物业?管理条例等法—律,、法规,结合—本省实际,制—。定,本办法
《
,
第!二条 ? 本省?行政区域内》物业管理适》用本办法《
》
《 本办法所称—物业管理,是指业】主共同组织》自,行管理或者》通过:选聘物?业服务企业、其他】管理人,由业主和物!业服务企业、其他】管理人?按照物业服务合同】。约定,对房》屋,及,配套的设施设备【和相关场地进行维】修、养?护,、管理?,维护相关区域的】环境卫生和秩序【的活动
】
? , 第三条《 物业的使用、】服务及管理应—当遵:守法律、法规和【。规章的规定》,不:得损害公共》利益和他人的合【法权:益,遵循公开—公平、诚实信用、】服务规范《的原则
】
第四【条 鼓励物业【管理:采用新技术、新方】法,依靠科》技,进步提?高物:业,管理和服务水平
】
【。 第?。五条 新建成【的,居住小区应当—实行物业管理,【原有的居《住小区、非住宅【房屋应当逐》步实:行物业管理
—。
:
? 第六条【。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!产,。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!行政区?域内物业管理—活,动的监督《。管理,具体工作可】以委托物业管理机构!负,责
》
》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与物业!。管,理活:动有关的其他部【门,在各自的—职责范围内》,依法做好与物业】管理相?关的工作
—
:
》。 ,第七条 》鼓励:业主通?过委:托或者聘用物业职业!代理:机构或者代理人【行使物权,维—护,。自身权益《物业职业代理—机构从业人员或【者代理人应当—具备法律、财务、工!程、管理《等相关专业知—。识,具有良好—的职:。业道:德,和社会责任》感
?
【 第八?条 : 鼓励物业服—务企:业,。。或者:其他管理《人参加行业协—会行业协会应—当加强行业自律和】行业培训,建—立行业?服务、协调、—激励:和惩戒机制,促进】物,业服务行业科学【。、规范、健康发展
!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