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第七—。章 监督检查 】。。  【   ?。第五十三条  县】级以上人民》政,。府应当向《同级:人民代表大会常【务委:员会和上级》人民政府《报告:下列:事项:?(一)耕《地保:。护和: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制!。执行情况《;(二)《土,。地,利用总体规划执行】。情况:;(:。三)土地利》用计划执行情况;】(四)耕《地开垦使用》情况;(五》)土地?审,批情况和对违—法占:用土地行《。为的:查处情况 》 ?  ?。 ,。  :第五十四条  上】级人民政府对下级】人民政府、上级【。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对下级土地行政】主管部门的土—地审批、发证、【行政处罚《以及土地招标、拍卖!或,者挂牌出《。让等具体行》政行:为应当进行监督对违!法行为责令》其限期纠正;拒【不纠正的依法予【以处理 【。 ,   ?。  第五十》五条  县级以上人!民政:府土地行政主管部】门对单位和个人【违反土地管理法【。律、法规的行—。。为进行监《督检:查查处土地违法【案件 】    第五十【六条  土地管【理的监督检查人员在!执行公务时》应当出示土地—监督检查证件—。;土地监督检查证件!。由省人民政府统【一制作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