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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七章 监《督检查?
!。 ?第五十三《条 ?县级以?上人民政府应—当,向同级人《。民代表大会常—务,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政!府报告下列事项:】(一)耕地》保护:和耕:地占补平衡责—任,制执行情况》;(二)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】执行情况;(—三)土?地利用计划执行情】况;(四)耕地开】垦使:用情况;(五)【土地:。审,批情况和《对违:法占用土地行为的查!处,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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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十四条 上级!人民:政府:对下级人《民,政府、上级》土,地行政?主管部门对下级【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!。。土,地审批、发》证、行?政处罚以《及土地招标、拍卖】或者挂牌出让等具体!。行政行?为应当进行监督对违!法行为责令》其限期纠《。正;拒不纠正的依】法予以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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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五十五条】 ,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!。土地行政主管部【门,对单位和《个人:违反土?地管理法律、法规】的,行为进?行监:督检查查《。。处土地违法案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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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,五十六条 》 土地管理的监【督检查人员在执行公!务时应?。。。当出示土地监督检】查证件;《土地监督检查证件】由,省人民政府》统一:制,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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