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第六章 罚】则
?
《。
,
,。 第四十【一条 用人—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失!业保险或《逾期拒不缴》纳失业保险》费的,由劳动保障】行政:部门依据社会—保,险费征缴暂行条【例予以处罚》
】 第?。四,十二条 不—符合享受失》。业保险?待遇规定条件—,,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!他,失业保险待遇的【,由承办《其失业保《险,业务的社会保险公】司责令退《还;情节严》重,的,由劳动保障行政!部门处骗取金—额1倍以上3倍【以下:的罚款
—。
第】四十三条《 :社会保险公司工【作人员违反规—定开具领取失业保险!金或享?受其:。他失业保险待遇单】证,致使失业保险】基,金损失的,由劳动】保障行政部》。门责令追回;情节】严重的,《应依法给予》行政处分
—
【 第四十四条 【。。 劳动保障行—政部门?和,经办失业保》险的机构的工—作人员滥用职—权、:徇私舞弊、玩—忽职守,造成失业】保险基金损》失的,由劳》动保障行政部—门追回损失的—。失业保险基金;构】成犯罪的《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!;尚不构成犯罪的】,依法给《予行政处《分
—
? 第四十五—条 任何》。。。单位:、,个人挪用失》业保险基金的,依】法追回?挪用的失业保险基】金;有?违法所得的,—没收违?法所得,《并入失业《保险基金;构成【犯罪的,依》法追究刑事责任;】尚不:构成犯罪的,对直接!负责的主管人—员和其?他直接责任人员依】法给予行《政处分
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