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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罚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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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。第四十一条 用】人单位不按规定【。参,加失业?保险或?逾期拒不缴》纳失:业保险费的,—由劳动保《。障行政部门依据社会!保险费征缴暂行【条例:予以处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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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四十》二条 不符合享受!失业保险《待遇:。规定条件,骗—取失业保险金—和其他失业保—险待遇的,由承办】其失业保《险业务的社会保险】。。公司责?令退还;情节严【重的:,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】门处骗取金》额1倍以上3倍以】下的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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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四》十三条 《 社会?保险公?司工作人员》违反规定开具领取失!业保险金或》享受其他《失业保险待遇—单证,致使失—业保险基金损失的】。,由劳动保障行政部!门责令?追回;情节严—重的,应依》法给予行政处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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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十四—条 劳《。动保障行《政部门和经》办失业保《险的机构的工—作人:员滥用职《。权、徇私舞弊、玩】忽职守,造成—失业:保险基金损失—。的,由?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!回损失的失业保险基!金;构成犯罪的【。,依法追究刑事【责,任;尚不《构成犯罪的,依【法,给,予行政处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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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《四十五条 》 任何单位、—个,人,挪用失?。业保险基金的,依法!追回挪用的》。失业保险基金;有】违法所得的,没收】违法所得,并入失】业保险基金;构【。成犯罪?的,依法追究刑事】。责任;尚不构—成犯罪?的,对直接负责的】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!责任人员依法—给予行政处》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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