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章 】应急处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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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,十四条 》各,级气象主《管机构所属的气象】台,应当及时向本—。级人:民政府和有关部门】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信!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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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: 县:级以上人民政—府应当根据气象主管!机构所属气象台【提供的气《象灾害预测和预【报、预警信息—以,及气象灾害的严重性!、紧急程度和—灾情变化情况及时做!出启:动相应级《别,应急预案的决—定向社会公》布并报告《上一级人民政—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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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!十,五条 县级以上】人民:政府启动气象灾害应!急预案后《有关部门、单位【应当按照相关的预案!和规定的职责分【工做好气象灾害【发生和受影响—区域:的各项应急处置工】作
【 气象灾【害危险区域》内的:单位和?个人应当服从当地人!民政府的指挥和【安排不得妨碍气【象灾害救助》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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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第三十六《条 气象灾—害发生时当地人【民政府应当根据【需要采取下列—应急处?置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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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—)组织营救和救【治受:灾,人员疏?散、安置《受到威胁的人员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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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(二)标【明危险区域、划定】警戒区?域安:排交通管《制,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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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三—)抢修被《破,坏的交通、》通信、供水、排水、!供电、供气、供【热等公?共设施;
【
! (四)向受【到危:害的人员提供—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!品实施?医疗救?护和卫生防疫等保障!。措施;
—。
》 —(,五)启用本级人民】政府的财《政预备资金和—。应急救援物资储备调!用救灾设备、—设施、工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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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》(六:),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!援活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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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(七)—。保障食品、饮水、】燃料等?基本生活《必需品的供应—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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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八)采取】措施防止《次生、衍生》灾害的发《生;:(九)其他有关的】。应急处置措施
!。
《 第三》十七条 县级【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!时、准确地向社会发!布与公众有关的【气象灾情和应急【处置信息其他组织】和个人?不得发布气象灾【情和应急处置信【息不得?编造、传播虚假【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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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广播、电视、!报纸、电信等媒体应!。当及时、准确地【向社:会传播气象灾害【的,发生、发展和应【急处置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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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第,三十八条 》 县级?以上:人民政府《及其有?关,部门应当《根据气?象主管机构提供的灾!害,性天气发生、发【展趋:。势信息以《及,灾情发展情况按照有!关规定适时调整气】象灾:。害,。级,别或者?作出解除气象灾害】应急措施的决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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