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第八章 法律【责任 》     !第六十三《条  违反本条【例第二十八条—规定公路养护作业单!位未按?照国家?规定的技术规范【和操作规程进行公路!养护作业的》由公路管理机—构责令改正》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!。元以下罚款;拒不改!正的处以三万元以】上五万元以》下,罚款并吊销其资质】证书 【 ,   ? 第六十四条  】违反本?条例第四十一条【。第一款规定公路【管理机构《。、公路经营企业未按!规定巡查《公,路、制作巡》查记:录的:由交通运输》主管部门责令—。改,正 :。 : , ,     第六十】五条  违反本条例!第四十三条规—定,。在公路建《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!物、地面构筑—物的由公《路管理机构责令限期!拆除可?以处以一万元—以上三万元以—下罚款?;逾期不拆除的可以!处以三万元以上五】万元以下罚》款并由公路管理机构!拆除拆除费用—由建筑者、构筑者承!。担 《。     【第六十六条  【有下列违《法行:为之一的《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!停止违法行》为限期改正可以【处以五千元以下罚】款,;对情节严重—的可以处《以五千元以上三万】元以下罚《款 —    《     》。(一)违反本条例】第三十四条规—定擅自移动公—路养护施工安全警】示标志和防护—设施可能危及公路】安全:的,; :   【 ,     (—二):。违反本?条例第四十五条规】定在禁止范围内从】事危及?公路安全活》动的:; 《    —     (三)违!反,本条例第四》十七条第《一项规定未经批准擅!自占用、挖掘、跨越!、,穿越公路《、公路用地、公路建!筑控制区的》。;   !  :    (四)违】反本条例《第四十七条第二项】。规定拟建设》施不符合公路工程技!术标准?和规范妨碍安全【通行视距或者遮挡】公路标志、信—号灯:的;  !     》。  (五)违反本条!例第四十七》条第:三项规定新建跨越】公路电?讯、广播、》电,力线路时导线距【离路面的《垂直高?度,不符合要求的; 】 ?。       】  (六)违反本】条例第四十七—第四项规定》未按:照批准的施工方【案施工的 》 《。  :。   ?第,六十七条  因超限!运,输造成公路》损害:的应当依法》缴纳路产《赔偿费赔偿标准由】省,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征!求同级物价、—财政部门意见—后制定超限运输【的单位?和,个,人不能提供有效证据!证明其车辆》行驶公路里程的按】照发现其违法—行为的行驶》路线在?本省内的最大行驶】里程计算赔偿数额如!。果能够确定实际【损失的按照实—际损失赔偿 【  》   第《六十八条 》。 未经许可超限行】。驶的车辆《公路:管理机构应当—责令其承运人自行卸!。载超限物品;—拒不卸载《的不得驶离》并可以对其强制卸】载  】  : 第六十九条  公!路管理机构、公路】经营企业未按本条例!规定履行巡查—、维护、《管理义务或》者其他组《织、个?人违反?本条例造成他人【人身财产损失的【。应,当依法承《担民事责任》   】  第七十条—  :对违反公路法—律、法规《的行为交通》运输主管部门、公】路管理机构应—当予以制止;危及公!路安全、畅通的可对!危及公路《安全、畅通的堆放物!、散落物、》建筑:物和:。构筑物采《。取必要的强制清【理,、拆除、暂扣措施 !   【 ,。 采取上述措施时应!。当出具省人民—政府交通运》输主管?部门统一制发—的,行政执法文》书暂扣的《物品应当妥》善保管并在当事人】接受处理或者提供】相应:的,经济担保《后归还 —。 ,。     第【七十一条  违反本!条例规定造》成公路及其设施损害!的,。应当依法承担民【事责:。任公路?管理机?构与公路使用—人,、利用人之》间,因公路设施管—理与使?用、利用而产生的民!事纠纷?由双方?协商:解决;协商不成【的应当通过仲裁或者!民事诉讼《解决  !   第《七十二条《  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?交通运输主》管,。部门及其公路管【理机构、公路—经营企?业,和其他有《关,部门的工作》人员在土《地征收、招》标投标、《建,设,质,量监管等公路管理工!作中滥用职权—、玩忽?。职守、徇《私,舞弊的,由其所【在单位、上级机【关或者有关主管【部门依法给予行政】。。。处分;构成犯罪的,!依法追究刑事责【任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