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总!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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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第一条 为!了加强公路的建设】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!的,发展保?障公路的完》好、安全和》畅通适应经济社会发!展的需要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】国公:路法、公路安全保护!条例和有关》。法律、行政法规【结合本?省实际制定本条【。例
! 第二条 — 在本省行政区【域内从事公》路的规划《、建:。设、养护《、路政管《理和:监,督以及其他与公路】有关的活动均—须遵守本条》。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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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条 ! 本条例所称公路包!括国道、省》道、县道、乡道和】村道
! :。 第四条《。 公路发》展,应当遵循全面规划】。、合理布局》、确保质量、保障】。畅通、保护环境、建!设改造与《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!
— , 第《五条 《省人民政府交通【。运输主管部门主管】全,省的:公路管理工作省公】路管理机构负—责国:道、省道的建—设、养护和路政管】理
!。 县级人民政府】负责县道建设和【养护可以根据实际情!况,决定乡道、村道【的建设和养》护县:级公路管《理机构负责县道、】乡,道,、村道?的路政管理工作乡】级人民政《。府可以根据县级公路!管,理机构委托设—立专职人《员负责乡《道、村道的》路政管理《工作
】 县级以【。上,人民政府发展和改】革、公安、财—政、规划《、建设?、国土资《源、铁路、林业、水!利,、环境保《。护、工?。商行政?管理:。、档案、地震等有关!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!法负责公路的—相关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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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六条 《 任何?单位和个人均有权】依法使用、利用【公路及其设施有【。。权检举、《控告、依《法制止违反》公路法?律、法规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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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及其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!公路的建《设、养护和路—政管:理做:出突出?贡献的?单位和个人应—当给予表彰、奖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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