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】总 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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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第一条 为了!。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!理促:进公路事业的发展】保障公路的完—好、安?全,和畅通适《应经济社会》发展的需《要根据中华》人民共?和国公路法、公【路安全保护条例和】有关法律、行政【。法规结合本》省实际制定本—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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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?二条 在本省【行政区域内从事【公,路,的规:划、建设《、养护?、路政管理和监督以!及其他与《公路有关的活动均须!遵守本?条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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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三条》 :本条例所称公—路包括?国道、省道》、,县,道、乡道和村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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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第四—条 ?公路发展《应当遵循全面规划、!合理布局、确保【质量:、保障?畅通、保护环—。境、建设《改造与养护管理【并,重的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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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》条, 省人民政—府,交通运输主》。管部门主管全—。省的公路《管理工作省公路【。管理机构负》责国:。道、省?道的建设、》养护:和,路政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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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县《级人民政府负责【县道建设和养护【可以根据实》际情况决定乡—道、村道的建设【。和养:护县:级公路管理机构负责!县道、乡《道、村道《。的路政管理工—。作乡: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!。县级公路管理—机构委托设立专职】人员负责乡道、村道!的路政管理工—作
! 县级以上人【民政府发展和改革】、,公安、财政、规划、!建设、?国土资?源、铁路、》林,业、水利、》环境:保护:、工:商行政管理、档【案、地?震,等有关部《门按照各自职责【依法负责公路的相关!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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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六条》 :任何单位和个—人均有权依》法使用、利用—公路及其设施有权检!。举、控告、》依法:制止违反公》。路法律?、法规的行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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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县级以上—人民政府《及其交通运输主管】部门对公路的建【设、养护和路政管】理做出突出贡—献的单位和个人【应当给予表彰、奖】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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