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第五章
】
第—一节行政合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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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第九—十三条 本—规定所称行政合同】是指行政《机关为了实现行政】管理目?。的与公民、法人或】者其他组织之间经】双方意?。思表示一致所—达成的协议》
— 行政合同主!要适用?于下列事项:(一】)政:府,特,许经营;(二)【国有土?地,使用权出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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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》 (三)—。国有:。资产:承包经营、出售【或者出租《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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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(?四)政府采购;【(五)?政策信?贷;(六)行政机关!委,托的科研、》咨询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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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》 (七)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规—定,可以:订立行政合同—的其他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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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。九十:四条 订》立行政合同应当遵循!。竞争原?则和公开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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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订立行政合》同一般采用公开【招,标、拍?卖,等方式招标、拍卖适!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!标投标法、中华人民!。。共和国拍卖法、中】华人民共和国政府】采购:法等有关法》律、法规、规章规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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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法律、法规】、规章对订立行【。政合同另有规定的】。从其规定《
— : 第九十五条 】 行政合同》应当以书《面形式签订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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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第九十六条 — 行政合同依照法律!、法规规定》须经其他行政机【关批准或者》。会同办?理的经过其他行政机!关批准或者会—同办:理后:行政合同才》能生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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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九十?七条 行》政机关?。有权对行《政合:同的履行进》行指导和监督—。但是不得对》当事人?履行合同《造,成妨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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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第九十八条 — 行政?合同受法律保护行】政,机关: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!。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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