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—节决定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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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十五条 一!般行政执法决定【应当由?行政机?关主要负《责人或者分管—负责人决定
【
》 ,。 重大《行政执?法决定应当由行政】机,关负:责人集体讨论决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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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对涉及经济社—会发:展全局、影响公【共利益以及专—业性:、技术性强》。的重大行政执法事项!应当经专《家论证或评》审以后作出决定【
! 第:七十六条 —行政执法决定—自送达之日起生效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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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行政执【法决定附条件或【者附期限的应当载明!效力的条件》或者期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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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第七十七《条 行政》执法决定文》书应当载明》以,下事项?
【 ? (一)【当事人的基本情况】;(二)事实—以及:证明事实的》证据;(三)适用】的法律?规范;(四》)决:定内:容;(五)履行【的,方式和时间;(六】)救济的途径和期】限;(七)行—政机关的印章与日期!;(八)其他应当】载,明的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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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 行政执【法决定文书应—当,。采用制作式;适用】。简易程序的》可以采?用格式化文书
】
《 《第,七十八条 行政】执法决定文书应当充!分说明决定的理【由说:明理由包括证据采信!理由、依据》选择理由和》决定裁量《理,由
【 ? 行政执法决定文】书不说明《理由仅简要》记载当事人的—行为事实和引用执】法依据的当》事人有权要求—行政机关予以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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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:第七十?九条 行政机关应!当建:立行政执《法案:卷
【 公民、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】可以:查阅与?其相关的行政执【法案卷?但是依法应当保密的!。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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