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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节《决定:
【
》第七十五条 【一般行政执法决定】应当由行《政机关?主要负?责人或者《分管负?责人决定
】
重【大行政执法》决定应当由行—。政机:关负责人集》体讨论决定》。
— 对涉—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!、影响公共利益以】及专业性、技术性】强的重大行政—执法事项应当经专】家论证或评审以后作!出决定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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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七十》六条 行政—执法:决,定自送达之日起生】效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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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【执法决定《附条件或者附—期限的应当载明效力!的条件或者期—限
】 第七十—七条 行》政执法决《定文:书应:当载明?以下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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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(一:)当事?人的基本情况;【(二:)事实以及证明事实!的证据;(三)【。。适用的法律》规范;(四)决定】。内容;(五)履行的!方式和时间;(【六):救济的途径》和期限;《(七)行政机关【的印章与日期;(】八)其他应当载【明的事项
【。
《 行政执法【。。决定:文书应?当采:用制作式;》适用简易程序的【可,以采用格式化—文书
】 第七十八】条 ?行政执法决定文书应!当充分?说明决定的理—由说:明理由包括证据采】信理由、依据选【择理由和《决,定,裁量理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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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!政执法决定文书不】说明理?由仅简要记载当事人!的行为事实和引用】执法依据《的当事人《有权要求行政机关予!以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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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七十九条 行】政机关应当建—立行政执法案卷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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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公民《、法人或者其他【组织可以《查阅与其相关的行】政执法案卷但—是依法?。应当保密的除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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