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—章 法?律,责任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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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】十条 有下列情】形之一的由上一【级人民政府或—者其国土资源行【政主管部门责令限】期改正重《新依法办《理有关手续;对有关!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!政处分;构成—犯罪的?依,法追:究刑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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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(一)违反本【办法:第七条、第八条规定!应当采用招标—、拍卖、挂牌方【式出让、租》赁土地?使用权而采用协【议方式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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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二)!违,。反本办法第十—一,条规定土地使用权交!易应当在《土,。地交易场所公开【进行而未在土—地交易场所公开进行!的;
! ? 《(三)违反本办法】第二十二《条规定确定出让底】价或者起《始价泄?漏出让?。底价或者未》达,到出让底《价成交的;》
】。 (四)!违,反本办法《第二十三条规—定协议出让底—价低:于协议出让最低价标!准出让土《地使用?权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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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】(五)违反本办法】。第二十六条规定减免!、挪用或者私分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】、租金?等土地有偿使—用收:益的
! , 第三十》一条 ? 国家机《关及土?地交易、储备机构的!工作人员在》土地市场管理工作中!玩,忽职守、滥》用,职权、?徇,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!政处:分;构成犯罪的依法!追究:刑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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